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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在周部长给中央领导同志的报告上有四位政治局常委作了重要批示,党和国家领导对公安工作之重视、批示规格之高前所未闻。公安部继《五条禁令》之后,又推出《严格执法五项规定》,抓队伍力度之大,决心之坚决前所未有。通过学习周部长给中央领导同志的报告和四位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白部长在全国公安系统加强派出所执法工作和内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张鸿建局长在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又聆听了五位局领导和几位所领导对端正执法思想的学习体会,施局长端正在全局干警大会上作的“转变观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动员报告。触动很大,备感压力,对搞好这次集中教育活动,实现执法观念的转变和变革充满信心,下面谈几点学习后的体会和认识:
一、“端正执法思想”是执法思想观念上的一次革命,也是公安执法工作的一次转型。
它提出了我们为什么要或必须要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集中教育活动。这几年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三项教育”、“创群众满意”等活动,队伍建设一直抓得很紧,但我们感到触及民警灵魂深处不大,收效甚微,为什么教育活动年年搞还会有公安部通报的如此恶劣的案件。为什么白部长点的七个方面问题和张鸿建局长摆的十个方面问题,在我们执法观念、执法活动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上的、体制上的、经费保障的问题,但在强调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时,忽视了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和人权保障职能。由此带来认识和作法上的明显偏差,如“为了抓坏人,抓错好人也不要紧”、“重实体、轻程序,先审查、后办手续”、“重打击,轻保护,超期羁押,动手动脚,扩大强制措施使用范围”、“重尽快破案,轻依法办案”等,这些思想和观念在许多干部和民警中根深蒂固,影响久远。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群众当作执法对象,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脱离开了,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特别是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我们的同志还抱着“杭州执法环境好,民警执法水平高,公安部的规定是针对那些问题突出、较落后的地方;公安部‘五项规定’、周部长四点要求标准高、力度大,目前民警的素质和能力难以适应”,还抱着公安机关是专政工具,是“刀把子”的思想,就很难谈为民服务,谈保障人权。“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也只是一句口号,因此要把口号转变为我们行动,深入我们思想深处,开展端正执法思想、教育活动的十分重要,非常紧迫。
二、“端正执法思想”要正视我们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分局去年7月1日以来的116件投诉,有5件是刑大的,而这5件投诉均涉及执法活动,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
1、对群众漠不关心,以貌取人,受理报警求助等推诿拖拉。对群众上门报案的往派出所推,对群众提供的线索、上门询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
2、耍特权,抖威风,欺压打骂群众,伤害群众感情。有的擅自将群众带到中队审查打骂,把农民工、外来人员都当作嫌疑人对待,粗暴执法。
3、动手动脚,刑讯逼供等严重执法违法情况屡禁不止。
4、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规定,造成嫌疑人跳楼、逃跑。
5、受利益驱使或人情干扰,办人情案、关系案。如办案中有无好处,有利的先办,变更强制措施,接受当事人请吃。
6、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不重视,忽视民意,轻视民权,对嫌疑人的合法辩护权、聘请律师权、申请回避、特殊保护程序规定不重视。
7、执法办案中弄虚作假,制造假证据、假材料。对要求补充侦查的材料明明没做工作却用一纸说明附卷,应付了事。
8、使用刑事强制措施随意性大,甚至存在滥用、超期、超范围等问题。
9、内务管理脏乱差。强调刑侦工作特殊性,无视内务条令等要求。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执法指导思想不明确,缺乏对人民应有的感情和立场,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如“重打击,轻服务”、“重审查,轻程序”、“重破案,轻人权”等。
2、领导的以身作则不够,尤其是在带头学习“三个代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思想上十分欠缺,带头执行内务条令不够。
3、一些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自身素质、水平不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造成该捕的捕不了,该判的判不了。
4、办案模式陈旧,对执法要求和工作压力不适应。
正视问题,分析原因,为我们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找到了契入点和出入口。
三、“端正执法思想”就是要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
这次周部长在给中央领导的报告中在强调公安机关专职职能、服务执政的同时,提出人权保障职能。总书记在批示中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强调的就是执法为民的思想。而我们的一些同志,没有
真正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为了破案,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所难免,忽视了群众的需求所在、利益所在。过去那种良好的警民关系,看到警察有安全感、亲切感也不复存在,甚至老百姓怨声载道,队伍经常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何谈起。因此对公安队伍、公安工作来讲,执法为民的思想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地办,周部长提出执法思想来一次革命的初衷也在于此,目的是让执法为民的思想根植于公安战线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民警之中。
四、“端正执法思想”就是要与时俱进、不进则退、不变则废。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的力度更大了,人民群众的精神上、政治上的诉求更多了,这些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如何与时俱进适应这种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首先是打牢思想根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汲取已发生问题的教训,广泛、深入地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教育,使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观念上来一次革命,要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二是要正确对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是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情况在变化,我们不适应所带来的问题。三是要与时俱进,当前国际、国内情况发生很多变化,对公安工作提出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能在一般意义上过去咋干就咋干,必须与时俱进地适应,跟不上这个变化,就落伍,甚至有被抛弃的危险。
主要措施:
1、换位思考,认真组织干警开展思想交流与换位思考大讨论,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
2、抓学习培训,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3、再一次深入剖析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动。
4、以实现四个要为突破口,抓规范、强监督,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5、抓班子、带队伍,领导干部要作转变执法观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模范和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