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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2013年是我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八个年度,也是更加完善健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新一年。几年来,安砂镇党委政府本着“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的精神,将新农合制度作为建立农民医疗保障、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利民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卫生院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合基金征缴小组。经过几年的试点工作,我镇新农合工作已基本进入正常轨道,为确保2013年全镇农民参合率达到100%以上,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各部门要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避免过去那种流于形式、浮在表面的简单做法,而应该在思想上求突破、在方法上求新颖,一是引导农民确立“早参合早受益,迟参合迟受益,不参合不受益”的观念。二是要真正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和方法,让群众了解新政策、接受新政策,提高认识,增强健康意识。三是要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特点,激发广大群众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实现提高筹资水平,提高受益水平,提高受益面,确保参合率。
(一)我镇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介绍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每个月在村公示栏上公示安砂镇参合农民医疗费补偿情况表和周边的典型来调动群众参合的积极性。
(二)突出宣传调整后的合作医疗新政策规定。
1、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50元,各级政府出资240元。
2、调整新农合补偿政策,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2012年5月1日起执行以下政策:
(1)调整门诊补偿政策。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即时结报,普通门诊标准调整为60%,人年封顶线400元。
(2)调整住院补偿起付线及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取消住院起付线,范围内费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补偿比为60%,5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80%。
(3)调整儿童重大疾病补偿保障政策。一是调整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补偿限价:从原来2.5万元/例提高到3万元/例。二是调整儿童白血病补偿限价:从原来人民币8万元/例提高到10万元/例。
(4)实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控费指标管理。一是各级定点医院核定医疗费用控制指标:一级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4000元;三级医院为7100元。二是住院收治率控制指标:一级医院住院率控制3.8%;二级医院为3.6%;三级医院为1.6%以内。
(5)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新生儿报销补偿办法。城乡居民的新生儿其父母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新生儿医药费报销补偿参照新农合制度执行。另外,从今年4月10日起,还试点将21所村卫生所列入新农合门诊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扩大了新农合的受益面。
4、实现异地联网结报,方便参合农民就医。
(1)实现全省新农合系统联网
新农合系统全省联网,异地就诊患者可以在全省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就诊医院就可将患者医疗费明细数据传送到市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缩短录入时间,加快异地补偿速度。
(2)开通三明市五家定点医院联网及时结报。
市新农合开通了三明市第一医院、第四医院、第五医院、三明市中西结合医院、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补偿业务。参合患者在三明市区内住院就医,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办理医药费结算手续,在以上医院窗口直接可以领取补偿金。
认真做好个人基金收缴
个人基金收缴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关键环节,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基金收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村在11月15日前要完成基金收缴入库,11月25日前要把本村确保无误的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名单报送到镇农医所录入。
(一)要明确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标准。2013年度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50元。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二女结扎户、一女办证户由市财政代缴补助的政策依照2006年度规定不变。各村要将本村内属于市财政扶持缴费的特殊人群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后,经民政办,计生办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送镇农医所。
(二)各村要认真总结去年一些不足,吸取去年的一些有效方法,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民个人基金收缴的有效方法,一方面可以动员先富起来的农民帮助贫困农民缴费;另一方面要求大家努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宣传动员与基金收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确立“早参合早受益、迟参合迟受益、不参合不受益”的观念,做到宣传一户、成熟一户、收缴一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
强化农民个人基金收缴工作措施
1、建立补助制度。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50元,各村应根据本村财力自行制定补助制度。
2、建立通报制度。一是从10月15日起各村对本村农民参合宣传及基金收缴情况,每三天向镇农医所汇报一次;二是农医所人员负责及时收集各村基金收缴情况,每三天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一次,且向市里汇报。
3、建立奖罚制度。(1)建立奖罚制度。一是参合率达不到100%或村财未给补助的行政村,取消镇财政对该村2013年各项奖金。二是参合率不到100%的行政村,包村成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同时列入单项考核。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村级计生助理员兼村级合作医疗联络员制度,加强对联络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他们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尽力做到参合农民医药费报销不出村。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确保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现在起组织引导农民参合,做为全镇的主要工作来抓。二是确保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不留死角。三是确保补助资金按时到位,村级支持补助农民参合的资金,在11月15日前要到位。确保各村在11月25日前将本村参合农民花名册上交到镇政府农医所录入电脑。四是确保100%参合率任务的完成,基金收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