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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公路建造监管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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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公路建造监管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至年底市农村公路10818公里,公路密度116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81公里/百平方公里。县乡油路水泥路1394公里,村油路水泥路124公里,通乡油路除盘县普古、水城龙场、营盘三个乡正在进行通乡油路工程收尾外,已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122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20户以上的村寨80%以上以通车,26%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根据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主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乡道改造和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通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作计划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公路管理所主要承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负责县乡油路养护、管理、大中修工程、水毁预防控制恢复工程;县乡泥路及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养护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所负责计划管理及技术指导。管理养护资金,省级按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全年约2300万元切块下达,主要用于县乡油路大中修、水毁、安保工程补助;市财政承担县乡油路9000—10000元/年公里的小修保养费,年850万元,费用随里程增加而增加,并配套10万元/公里的县乡油路大修工程费,每年约400万元;县财政承担县乡泥路,村公路小修保养费,县乡泥路3000—6000元/年公里,村公路600元/年公里(村公路小修保养费省从切块资金中补助500元/年公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村公路建设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加大了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路专业建设人才极为紧缺,有经验、懂技术从事农村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就更少,加之征地拆迁,炸药等重要物资的协调力度困难加大,项目建设机制体制的制约,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慢、投资超概,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现象,使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不能有效控制,其问题的根源是:

1、投资。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国家补助引导、市县政府配套建设,受国家政策投向的制约,在一个省内补助标准是一致的,以和黔东南为例,由于是能源原材料城市,很多公路要承担运煤功能,相应投资就高,而黔东南的公路主要是满足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基本没有重载车辆通行,投资就低。国家补助标准为通乡油路40万元/公里,通村油路(水泥路)35万元/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多,投资数量大,地方配套困难,主要靠贷款解决,建设资金需求与地方配套不足的矛盾突出。为了适应国家的投资政策,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在地方配套不足的情况下,只能低标准建设,对于以运煤为主的原材料重载运输线路,效果十分有限,很多有运煤功能的通乡油路由于地方配套不能到位,不能按重载标准建设,不能达到应有的投资效益。

2、招投标。按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工程投资超200万元,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进行选择,通乡油路一般每公里造价在70万元以上,即超过三公里的通乡油路项目必须进行工程招投标。从通乡油路实施以来,由于高速、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多、施工条件较好、利润较高,资质等级高、有信用的施工单位特别是省内的专业施工企业不愿承担农村公路的施工任务,而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选择进场的大部分为没有专业技术管理和组织能力,借用资质投标,临时组织农民施工的施工队伍,形成“一流队伍投标、二流队伍进场、农民组织施工”的现状,使本来单价就低的工程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的浪费。公路施工,看似简单,“挖高填低压实”,其实对施工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和施工组织管理能力要求很高,很多挂靠投标的施工队伍其设备和资金实力可能不是主要问题,而高水平、有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是工程成败的决定因素,挂靠的施工队伍难于具备这个条件,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很难履行合同义务。

3、质量保证体系。公路项目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首先是企业自检,施工企业的好坏直接决定工程的成败。其次是社会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条件相对较差,高水平、有能力的监理人员不会到农村公路实施现场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不能履行监理职责。第三是业主管理,针对施工技术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不合理的情况下,对业主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相应地提高了要求,而业主管理工作由于任务重,人员少,且大量的精力用于征地拆迁、炸药使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因此在业主管理方面也有不到位的问题。第四是政府监督,质量监督机构主要监督方式:项目前期工作参与论证,实施过程中的巡查,完工后的检测验收。由于项目多,涉及面广,不可能面面俱到,实施有效监督。

4、建设环境。农村公路主要服务乡镇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要求的公益设施,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由于征地拆迁政策的不完善,社会对公路施工企业利润高的认识误区以及相关部门服务理念上的差异,造成服务环境不能很好地满足公路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困难,料场、供电、炸材审批程序复杂,使用成本高,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成为制约工期和成本的关键因素,也是业主未满足施工合同条件,违约的主要表现。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1、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任务重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矛盾。乡镇机构改革前,各乡镇基本设有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县乡公路的协调管理工作,责任落实相对到位,机构改革后,交管站取消,有的乡镇明确专人管理养护农村公路,有的乡镇是兼职管理人员。农村公路养护未纳入目标考核,认识不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属“应付式”养护,只有路断才有人管,有限的养护资金不能完全用于公路养护管理,养护形成“小坑不补,大坑无钱补”的恶性循环。

2、养护资金。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规定,市级财政承担县、乡油路养护资金9000—10000元/年公里,约900万元/年,全部到位,县级财政承担县乡泥路及村公路养护资金,县泥路6000元/年公里,乡泥路3000元/年公里,村油路5000元/年公里,村泥路配套600元/年公里(省补助500元/年公里),按照标准,六枝290万元/年,盘县756万元/年,水城480万元/年,钟山50万元/年,部分县区不能完全到位。

3、公路管理。主要是维护路产路权的路政巡查和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保障公路避免侵占及正常使用,路政巡查中,路政人员少,主要对重要县乡道路进行巡查,巡查的频率和巡查面小,且有执法权,没有有效的执法手段,执法效益低,乡村公路基本无力顾及,主要由乡镇来管理,随意侵占公路,乱搭乱建,利用公路堆放物品的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危及公路的安全畅通。在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中,车主受利益驱使,抵制执法,按交通运输部规定,55吨以上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而运煤车辆多在60—80吨,农村公路的设计标准只能承受40吨的荷载标准,设计标准与实际荷载存在很大的差距,使设计正常使用年限6—8年的油路只能使用3—4年就需大修,大修的造价约60—70万元,超载产生的运输效益远远低于公路建设投入的成本效益,同时公路建设需占用钢材、水泥、沥青等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超载直接导致投资效益低和社会资源浪费。

三、对策建议

(一)农村公路建设

1、努力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单价投资高,资金总量需求大,单靠地方财力投入,很难保证建设需求,必须紧跟国家投资政策方向,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补助范围,按要求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尽量减少地方自主项目的建设,减少地方筹资压力。

2、以项目规划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市级做好县道、县级做好乡道、乡镇做好村道的规划,尤其是村道的规划,在乡镇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村公路未进行全面规划,由于国家下达计划规模较大,很多乡镇临时拼凑项目,难免不合理、重复建设,造成投资特别是土地资源的浪费。应按照“质量+进度=效益”的建设原则,一手抓加快速度、一手抓质量求效益;全面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人责任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探索乡村“义务监督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发挥业主管理关键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业主的奖惩力度;对项目资金,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关工程。做到农村公路建设一条,达标一条,确保合格率,提高优良率。

3、创新农村公路建设机制,保证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的实际,可利用公路专业部门的技术管理力量、施工组织经验、机械设备等优势组织当地农民进行施工,在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责任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让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效益,同时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公路部门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也有义务完成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质量意识较强,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4、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解决好农村公路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爆炸物品使用等问题;制定标准适当、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维护补偿标准的严肃性,保证补偿公平合理。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坚持建、管、养并重,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的科学理念,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明确乡镇职责、机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道泥路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协助县公路管理部门开展路政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乡镇应通过内部编制调剂,设立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和建设。

2、完善考核体系。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相应下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养护目标。市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时配套到位日常养护资金;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村民委员会的年度目标考核。

3、严格执法。加大超限治理力度,把治理超载作为保障公路安全、合理使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发挥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