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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弘扬烈士精神,促进我市优抚事业不断发展,根据《烈士褒扬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工作的通知》,针对我馆实际“十三五”规划打算如下: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令第2号)、《关于保护改造全省重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力度,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纪念馆自1991年奠基至今已近20多年,纪念碑和纪念馆主体建筑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因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不力造成的问题已经逐步显露出来,要想一次解决所有问题,面对每年只有几万元的维修经费,只是捉襟见肘,因此,我们只能本着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原则,逐步解决。去年将纪念碑四周破裂的花坛与护栏进行改造,贴上仿古瓷砖,做到与碑体相协调。邀请园林专家对花坛规划,购买花卉种子肥料等,种上常开的花卉,做到馆区鲜花盛开、苗木茂盛。对烈士祠80余平方米的破损窗户进行了更换,改善了参观环境和办公环境。
烈士纪念馆地处远郊,园区大且分散,没有院墙及大门,工作人员又少,革命历史纪念馆内还有部分珍贵革命文物,特别是每年清明节期间,人流如潮,园区内没有视频监控系统,各方情况难以掌控。尤其是近年来,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确保园区平安有序也是管理单位重要的职责,为此,今年我们筹资新建了视频监控系统。
-—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活动,烈士纪念设施单位内部管理不断改善,职工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单位形象,今年省革命烈士纪念馆又获得了全省国防教育基地的称号,为红色旅游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
——褒扬功能日益增强。积极发挥烈士纪念馆“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教育功能,为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青少年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全市每年前往烈士陵园瞻仰悼念人数近10万人,烈士纪念馆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的重要阵地。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不断得到加强,但也还存在着部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园区整体规划落后;烈士纪念馆主体建筑面积面积过于狭小,只有800㎡左右,其中,展厅面积只有300㎡左右,且展厅与办公区域连为一体,功能不够清晰,纪念馆内陈展手段单一,主要是为图片与文字说明,没有多媒体声光电系统,科学性、艺术性、吸引力和感染力都不够强,展厅布展没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园区配套建设还不够完善。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最可珍视的革命传统。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各种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将有力地推动我市烈士褒扬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是满足人民群众呼声的迫切要求。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祭祀祖先、缅怀先烈的优良传统。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既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也对进一步缅怀烈士光辉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是提升教育群众主题功能的现实需要。烈士纪念设施是缅怀烈士、教育群众的重要基地。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是对先烈的尊重,也是后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保护改造烈士纪念设施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加大烈士纪念设施改造保护力度,有利于积极弘扬革命烈士崇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效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新时期,烈士褒扬工作既面临挑战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力度,已经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有效服务全市烈士褒扬工作为目标,按照区分缓急、提升层次的要求,立足实际,基本建立起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全面提升建设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满足烈士褒扬工作的需要,为继承党的光荣传统打造坚强有力的教育阵地。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普查掌握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建设时序。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完善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建设,重点解决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问题,统筹安排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陈展面积不足、陈展手段单一、缺乏科技含量等硬件问题,同时兼顾解决管理单位人手少人员文化素质较低的问题。
(三)发展目标
通过对园区整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全面维修改造,使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整体管理保护水平达到一个暂新的高度,实现革命传统教育和现代高科技的立体展现。到2018年,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各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完好,精品工程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影响力深远,群众满意度较高,形成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健全、设施保护与建设相辅相成的良性运行局面。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规范保护。依托现有烈士陵园,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2016年完成全部工程的50%,2017年分别完成全部工程的50%,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散葬烈士墓的集中保护任务。
——现有烈士陵园保护层次逐步提升。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申报成功全国重点烈士陵园和省级重点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主题功能充分发挥。全市烈士陵园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庄严肃穆,陈展水平明显提高,褒扬烈士、教育群众功能更好发挥。
三、主要任务
全面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主题功能,实现弘扬烈士精神、繁荣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努力建成与时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满足烈士褒扬工作需求的管理保护机制和社会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全部完成125个零散烈士墓和其他零散纪念设施的集中保护。
(一)零散纪念设施集中保护建设工作。
按照“适当集中、分类实施”的要求,对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迁移、整合、修缮,逐步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对散葬在农村的烈士墓,尽可能集中安葬在当地烈士陵园,没有烈士陵园的,在烈士墓相对集中且条件具备的地方就地修建集中管理场所;对原属乡镇管理的,原则上就地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对经协商,烈士亲属不愿迁移、坚持自愿管理的,签订管理协议,继续由亲属管理。2016年完成全部工程的50%,2017年完成全部工程的50%,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二)新建省革命烈士陵园革命历史纪念馆多媒体声光电系统。
目前,革命历史纪念馆陈展方式主要是以平面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方式展现的,形式单一呆板,内容简单,缺乏生动形象的真实情景再现,吸引力、感染力、感召力有限,在纪念馆内新建一套多媒体声光电系统(包括沙盘模型),未来可以通过沙盘模型演示、自助多媒体触摸屏播放、背景音乐及配音播放等形式立体展现重大历史事件发展过程及历史沿革等,真实再现历史。
(三)新建省革命烈士纪念馆园区围墙、大门,园区绿化整体改造,改造部分园区道路,修整纪念碑座基。
多年来,陵园一直没有院墙及大门,纪念馆、纪念碑及墓区零散分布在林场的山上,无明显单位标识和界限,常常让初次来访者无所适从,参观登记工作也难以正常开展;园区内树木杂乱不堪,同时,周边老百姓的茶园也在不断一点点地蚕食着园区的道路,安全管理的难度也很大,纪念碑座基因时间久风化严重,要及时修整。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级民政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充实力量,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市级财政将正常维修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关公文化园予以适当支持,积极争取省和国家资金,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正常维修管理补助经费机制。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和支出绩效评估机制,实行项目稽查、审计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建设保护资金规范使用,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三)坚持项目建设标准。坚持“便于人民群众瞻仰、方便烈士亲属祭奠”的原则,使烈士纪念设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与城镇建设、城市规划相匹配,与传统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相协调,项目设计要庄重大方、新颖并富有时代气息。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把每一个项目工程都建成精品工程。
(四)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烈士纪念设施纳入相应的管理保护体系,制定完善管理保护系列规章制度,研究规范祭奠烈士礼仪及接待办法。积极探索烈士纪念设施现代管理保护模式,努力借助先进科技手段,实现实时、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主题教育功能,精心设计主题教育载体,组织开展好纪念活动,传承好烈士精神。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为烈士纪念设施提供常态化保障。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评估。建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全程跟踪制和年终报告制,促进设施保护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建立烈士纪念设施重点保护单位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档案动态管理制度。通过执法检查、年度总结、综合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