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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机关有没有大局意识,是否自觉地围绕大局开展审判工作,是否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是衡量审判工作水平最重要的标尺,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明确的指导思想是审判能否很好地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前提。坚持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和把握的指导思想和正确的政治方向,也是审判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坚持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要求,深刻认识审判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党的基本路线是统率全局,属于主导地位的。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如果审判工作偏离了党的中心工作大局,片面独立地谈审判,机械执法,重办案轻服务,就案办案,就会迷失政治方向,最终会失去司法为民的基本价值取向的审判意义。
因此,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必须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审判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实现党的工作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经济腾飞,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决策的要求,加深对人民法院的保障、服务职能,审判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制的促进和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依法打击犯罪,制裁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担负的任务和使命更加艰巨,更加需要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由此可见,法院的全部工作,尤其是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必须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要做到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下功夫,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依法惩处抢劫、绑架、爆炸以及重大盗窃、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犯罪,严厉惩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职务型经济犯罪以及犯罪;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以调解为主,保护为重,及时发现并化解不稳定的因素,坚持依法平等保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大制裁力度,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对行政合法性的审查原则,注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执行工作中,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确保合法权益实现的时效性。这些工作做好了,无疑对我国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再如,法院在“扫黄打非”专项治理活动中,通过履行审判工作职能,依法处理大量涉黄、非法出版物案件以及审理和调处各种版权纠纷等,这一方面是为了引导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循法的准则,按正当的规则行事,维护规范的社会经济秩序,另一方面也客观上为繁荣先进的文化起到了其它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
三、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标准,正确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中遇到的难题和矛盾,切实解决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纠纷与因法律滞后而无法律依据以及坚持在执行工作中应遵循与妥善适用灵活性的问题。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有其特有的规律和实情,初级阶段的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我们正确处理审判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中遇到的种种难题提供了最终的依据,为我们正确处理严肃执法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提供了最有力的武器。我们要坚持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在审理案件时,不但要理顺好案件的法律关系,也要注意考虑到由于个案的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就案议案,要切实把握好对个案的处理与大局的相互关系,既要注意案件审理的效率,又要注意案件审理的效果,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促进党的中心工作的实现。因此,坚持审判为大局服务,必须立足于初级阶段这一基本点,必须始终坚持“三个代表”为标准,积极维护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
四、按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司法为民的要求,正确理解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实质。“为谁服务”、“为谁办案”、“我们究竟代表谁的利益”是审判工作的核心问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执法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执行国家法律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对法官来说,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根本上关系到我们能否正确对待和运用人民赋予我们的审判权,能否公正办案、高效办案、文明和廉洁办案,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更好地搞好审判工作,要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加自觉地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弱势权益,克服衙门作风、官僚主义,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办事拖拉的问题,心系人民,不辞劳苦,不讲价钱、不讲交换、不讲条件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公正和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带头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坚决依法排除抵制各种非法干扰。在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中强化监督职责,营造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要,维护人民群众诉讼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良好司法环境,使案件的裁判案件的执行始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真正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从实质上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
五、从实事求是的理论精髓出发,紧密结合陵水经济建设的实际,不断提高审判为大局服务的工作水平。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纠纷和矛盾逐步暴露,体现在审判工作中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部分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处理难度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大量的社会矛盾焦点集中到人民法院,社会公众对法院审判的公信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审判工作成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审判工作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当前有些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需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不强,理论水平、业务素质不高,有些法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有些法官防腐意识不强,经不住诱惑,吃请受礼,徇私枉法,社会影响较大。因此,作为法院领导干部要有战略眼光和政治敏锐感,树立党的中心工作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素质教育,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着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法官队伍,才能在审判工作中做到既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又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严肃执法,维护公正和正义,又促使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既依法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又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方式;既注重法律效果,又讲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总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坚持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意识息息相关,在新的形势下,法院的审判工作要以改革为先导,注重以人法官为本,在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同时,更加关注审判的社会效果,及时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力争使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最佳点。只有这样,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算找准了位置,坚持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意识才算把对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