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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党十八大市场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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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党十八大市场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党的“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有效履行工商监管职能,切实保障“十八大”期间市场秩序良好,借鉴奥运和国庆60周年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党的“十八大”安全保障工作部署,立足工商监管职能,依托网格化管理和应急执法体系,实施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确保“十八大”期间首都市场秩序良好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工商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及“十八大”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针对“十八大”期间形势和环境特点,围绕主体合法、经营规范、竞争有序、秩序良好、内部稳定的工作目标,坚决消除和控制影响“十八大”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风险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党的“十八大”期间市场秩序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局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十八大”期间市场秩序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业务处和执法大队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企业监督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各分局要比照市级模式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点的确定与防控

各分局要按照市局确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无证无照经营打防管控、打非治违、环境秩序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复印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在前期对影响“十八大”市场秩序稳定的无证无照风险隐患排查防控的基础上,继续对影响“十八大”市场秩序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确定风险点,实施风险防控。

(一)风险识别与风险点确定、描点定位

各分局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必须立足工商监管职能和“十八大”安保工作要求,从主体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消保维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领域出发,对涉及工商监管职责可能引发影响“十八大”市场秩序的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和判断,确定风险点的内容、位置和所涉及的监管专业领域。通过市场网格主体监管系统对风险点逐一进行描点定位,统一添加“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点”名称,填写风险点详细地址,标明风险点涉及的专业类别、违法建设、监管部门、执法保障需求、防控期限等项内容,对风险点实行挂销帐管理。

(二)实施“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分类控制

1.为突出“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的重点,将全市风险防控区域划分为两个:一是将“十八大”会场和代表驻地及周边200米范围、政治中心区、天安门地区,长安街及延长线、代表行车沿线、中央机关、四站一场等周边地区划分为重点控制地区(一类地区)。二是将一类地区以外的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繁华商业区、校园周边、有形市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铁路沿线、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和出租房屋、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划分为规范管理地区(二类地区)。

2.为突出“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将风险防控工作划分为两类:一是将位于一类地区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影响“十八大”活动、可能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利益、破坏资源环境和市场秩序、导致重大监管责任的风险点确定为重点消除类风险点。各分局要集中各级网格监管资源,协调相关部门执法力量,确保在“十八大”召开之前消除全部重点消除类风险点。对属于重点消除类的风险点,如:无证无照经营(尤其是二层以上违法建设内的)以及危害严重的制假售假、虚假违法广告、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商品、销售非法出版物等的违法行为,在坚决予以消除后,要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将位于一类和二类地区具有潜在风险隐患但无明显违法行为或由于特殊社会原因短期内无法消除的风险点确定为严格防控类风险点。各分局要以防范引发严重危害后果为目的,对于可能引发群访群诉事件及社会关注热点的违法行为,如:利用促销活动误导消费、具有潜在食品安全和重要商品质量风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合同违法及不正当竞争等要实施严格风险防控,组织力量严看死守,确保不出现严重事件和问题。

(三)做好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准备

相关单位要将应急准备工作作为“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并于10月30日前全面做好应急预案、人员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十八大”期间,市局将全面启动应急机制,科学部署应急保障队伍,确保及时、迅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党的“十八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各分局和相关业务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风险内容、明确责任措施、认真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排查防控

各分局要结合网格化监管、辖区秩序状况评价等制度机制,认真排查分析辖区“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隐患,全面掌握风险状况,准确识别风险和确定风险点,并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的风险防控期限,开展巡查监管,确保履职到位。

(三)完善技术保障

开展“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工作是巩固前一段市场秩序整治成果,集中力量解决“十八大”市场秩序突出问题隐患的重要手段。各分局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网格监管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技术手段,认真做好风险点的描点及相关工作,准确定位、有的放矢,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指向,提高监管效能。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分局要在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加大对“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密切关注风险点的消除和变化情况。要将风险点消除和控制工作纳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对不认真落实风险防控方案,出现严重危害后果,导致工商部门被追究责任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反馈情况

要注意收集“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的信息和影像资料,及时向市局报告重要情况。各分局要于2012年10月22日11:00时之前完成“十八大”市场秩序风险点录入,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风险防控方案,并附风险点防控报告(含风险点清单)。“十八大”召开期间,各分局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保障工作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