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自治区党委科学发展观检查报告范文

自治区党委科学发展观检查报告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自治区党委科学发展观检查报告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自治区党委科学发展观检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去年10月下旬启动了全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到目前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过认真学习,切实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按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富民强区”主题,发动全办广泛开展了“在科学发展中,如何体现政府法制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大讨论。围绕着力提升政府法制服务水平这一中心内容,先后组织了*个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通过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分别征求了自治区直属部门、办属单位、盟市一级政府法制机构以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条,办党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和梳理,今年1月7日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对政府法制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刻剖析。党组各成员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了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诚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取得的主要进展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自治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行政立法、行政复议、法制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制宣传培训及理论研究等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立法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

认真完成政府立法任务。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政府法制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急需先立,共完成了*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审查、修改工作;完成了*件政府规章草案调研、审查、修改工作。

积极探索立法的社会参与制度。在立法过程中,积极拓宽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渠道,对一些带有全局性的、关系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规、规章,或者涉及到几个部门职责的立法项目,均由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参加,成立专门的起草小组进行起草。必要时及时召开座谈会听取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意见,以便形成更为合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切实实行开门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倾听基层执法单位、行政相对人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其设定有关义务的立法项目,通过在报刊、互联网上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要求,我们及时对出台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障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服务。自治区分别于*年和*年,进行了两次法规、规章的普遍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不适应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规章*件,修改规章*件。*年,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政府和各盟公署、市政府、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共清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件,其中自治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件,盟市规范性文件共*件,各委办厅局文件共*件,其中保留的共*件,废止*件,提出修改意见有*件。

(二)认真开展了行政复议、应诉、指导仲裁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具体办理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参加和指导本级政府行政应诉、仲裁工作。近五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起,在办结的案件中,撤回*起,维持*起,撤销*起,变更*起。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注重矛盾的化解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大了协调工作力度,依法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行政复议协调会,全区协调解决的案件达到*,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收到了维护稳定的良好效果。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和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为重点,对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指导,使各级政府行政复议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将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完成了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工作,实现全区行政复议人员持证上岗。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积极代表政府参加行政应诉,妥善处理政府行政纠纷,积极指导本地区仲裁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了仲裁在调解经济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工作,从源头上确保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为了切实防止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各级政府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作为各级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近几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加强管理,加大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相关政府和部门及时进行纠正,在制止“红头文件”违法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加强法制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了全区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年《纲要》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纲要》的抓手,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全区政府法制机构均开展了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对本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梳理结果提请本级政府通过政府文件和政府门户网站逐项向社会公布。*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又指导政府各部门开展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工作,通过签订执法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将权力与责任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赔偿有保障。

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统一指导下,全区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先后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进行了培训,对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发放了自治区政府制作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严格证件管理。

根据《**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围绕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工作,*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本级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年至*年上半年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的通知》要求,又对全区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经过培训和考试,为合格的执法人员发放执法资格证书。截止*年10月,共完成了8*人的资格认证,极大地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工作部署,自治区政府先后确定了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满洲里市、巴彦淖尔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根河市、二连浩特市、海拉尔市、额尔古纳市等*个试点城市。*年,包头市、阿荣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兰浩特市、锡林浩特市也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协调下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了开展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年、*年,自治区法制办分别在二连浩特和满洲里召开全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现场会和座谈会,对全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部署。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监督效率。近年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一方面对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了解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及行政不作为。自治区政府和盟市政府法制机构基本都设立了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认真查处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五)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

撰写专题报告。针对我区立法和执法重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组织了专门的调研,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专题调研和工作报告*多篇,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加大政府法制信息宣传报道的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意见》,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及有关部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多次组织召开政府规章新闻会,为政府立法的充分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促进了立法执行效果的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计划,同时要求盟市政府法制机构成立相应宣传小组,确定人员,加强了全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的调查研究和联络协调,有力促进了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各地认真组织每年3月22日“依法行政宣传日”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造势,为依法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近年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通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多种法制讲座,以及举办行政复议、行政立法、法制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等专项培训,极大地提升了全区法制机构队伍的整体素质,并对政府法制机构及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先后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汪永清副主任、行政复议司吕锡伟司长、法制研究中心赵振华副主任等来我区做了专题法制讲座。

认真开办、编撰内部刊物和书籍。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一直开办《政府与法制》和《政府法制工作动态》两个刊物,又先后出版了《行政执法教程》、《行政复议理论与实践》、《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读本》等法制书刊。每年翻译出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中英文对照)》。*年,完成了《成吉思汗法典原论》的出版。各盟市政府法制机构也办有各自的政府法制信息简报或者刊物,在全区范围内及时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共促工作。

完成国务院法制办交办的相关课题研究任务。*年到*年上半年,完成了国务院法制办交办的《中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调研课题》(西部部分),为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正在进行国务院法制办交办的《全国中小学生法治启蒙教育研究课题》的研究,此课题研究成功后,将为我国编撰出第一部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于处于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法治教材。

尽管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比对全国依法行政工作发展态势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政府法制工作在许多方面还存在明显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地政府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存在自上而下逐级减弱的状况。一些政府、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对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能地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致使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状况停滞不前。一方面是许多地方和部门的领导没有把法制工作摆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政府法制工作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另一方面,政府法制机构的同志满足于做好日常的立法、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等具体工作,没有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看待自己的事业。

二是政府法制机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一盘棋”局面还未形成。上下级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与部门法制机构、市县政府法制机构之间的指导、帮助、交流比较少,往往是各自为政,互不联系或联系甚少,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不够好;立法选项受部门制约比较大,立法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度,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调查研究不够深、不够细,充分反映民意的机制还不完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是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体制需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够健全,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亟待改变。

五是政府层级监督工作还不到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提出审查建议的处理制度还不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还需进一步推行;备案审查工作力量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的需要。

产生影响和制约

我区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经分析,办党组认为,上述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既有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也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全局战略高度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水平还不够高。面对国际经济逐渐增多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运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分析政府法制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还不够强。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方法、手段和措施还不完全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二是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虽然近年来我们政府法制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但是,我们思想解放的程度、开拓创新的力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表现在思考问题、判断形势、开展工作时有时还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过于求稳,还不善于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完善服务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新办法还不多。

三是对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规律的把握还不够准。我们对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有效平衡和正确处理和各利益关系,实现提高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如何保证制度建设遵循、体现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法制建设规律,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的制度安排;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种类社会矛盾和纠纷等问题,虽然作了一些研究,进行了一些探索,但认识还不够深,把握规律还不够准,办法和措施还不够得力。

四是政府法制机构破解难题的决心还不够大。在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工作时间过半的形势下,有些政府法制机构对实现这一目标显得信心不足、决心不大,存在畏难情绪。当一些新思路和新工作在付诸实施中碰到困难时,往往抱着能做多少就做多少的态度,没有想方设法去争取各方的支持配合,最大限度地协调方方面面抓好落实,导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缓慢。

五是政府法制机构硬件和软件资源不够足。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繁重任务。但目前,不少地方尤其是经济发展比较慢的旗县,政府法制机构在人、财、物等资源的配备上仍然很匮乏,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明显不相适应。同时,仍有好多旗县政府没有设置法制机构,有的只设*名具体办事人员,而且也只是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