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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区县人大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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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区县人大工作心得体会

近年来,各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探索创新,认真履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笔者认为,当前的区县人大工作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还不高;在推进依法治政进程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监督工作所体现的民意性和实效性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经验不多;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为此,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区县人大工作谈一点粗浅的体会和建议。

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政治优势。近年来,各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之所以能较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项工作能取得长足进步,都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常委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参与中支持。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为广大人民谋福祉。实践证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一府两院”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分工不分家”,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支持不失职”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既通过监督来纠正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又真心实意地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推行中的难题,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参与中支持,促进“一府两院”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履职行权理念,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民意,倾听民声,反映民愿,聚集民智,自觉地把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人大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四是必须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是人大工作的永恒话题,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的标志。监督法及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施监督法办法对监督手段和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既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以及执法检查等经常性监督手段,也包括询问、质询、撤职、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要想增强监督实效,必须创新监督方式,做到既善于运用经常性监督手段,又敢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进行监督。

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目前“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可以说是普遍现象。地方的一些重大事项很多是由党政联合决定,使人大不能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难以开展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和地位。近年来,各地党委都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执行情况来看,在落实上还有差距。建议各地对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意见》的落实。

二是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配备上,地方人大选举只考虑政治素质、代表界别等方方面面的人员结构问题,往往忽视了组成人员的文化程度、法律素质、专业知识和社会活动能力,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又有限制,造成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缺少懂法律、熟悉经济管理的专业型人才。再加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兼职的多,驻会的少,一些委员参加活动的时间得不到保证,调查研究不深,参与、了解人大工作的深度不够,导致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不高。建议由省级人大出台规定,严把组成人员的“入口关”,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尤其是专业结构;可在后备干部中遴选一批专业人才充实人大队伍,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专职化比例;同时,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和整体水平。选举法修改后,城乡居民同比例产生代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如何提高代表的议政能力将是摆在县级以下人大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建议在换届选举时,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进一步优化代表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等结构,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实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履职能力的统一;围绕提高代表素质,建立健全代表系统培训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开展代表专职化试点工作,对专职代表适当给予报酬,保障代表有时间,愿意做代表工作。

四是敢于动真逗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多种监督形式并举,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以及执法检查等经常性监督手段与询问、质询、调查、撤销、撤职、罢免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结合起来,灵活运用于工作中,解决好监督中存在的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性监督多、针对性监督少的问题。在抓审议意见的落实上,可采取集中督查、满意度票决等手段,杜绝审议意见“文来文往,监督已经监督,问题还是问题”、“打白条”等现象,有效督促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