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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半年度目标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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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半年度目标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社事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始终突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和执法维权工作重点,强化措施,务实苦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人社工作已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部分工作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1、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满足企业和劳动者需求。全市新增扶持创业6466人,完成62%;新增城镇就业532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62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324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848人,完成64%,其中市内转移7344人,市外输出55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针对部分企业招工难和部分求职者就业难问题,我局充分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作用,对企业用工重点监控,采集企业用工需求,及时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农历正月初十,市人力资源市场与戴南、安丰乡镇市场联动,组织了“服务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就业有序流动”为主题的大型招聘活动,186家企业进场,提供8160多个岗位。今年以来,共组织妇女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民营企业招聘、就业援助等大型招聘活动26场,提供岗位近2万个,达成就业意向7000多人,其中已正式办理录用登记备案2432人。强化困难家庭毕业生及城乡“双零”家庭的就业援助,保持“动态清零”的充分就业目标。“就业网”建成开通,与现有的就业服务机构共同构成了本市全方位就业服务平台。

2、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居民创业就业能力。组织创业培训4654人,占年度目标的93%;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6160人,占年度目标的51%。职业技能鉴定发证6077人,其中高级工取证76人,技师取证62人。一是组织创业培训。年初起突出创业培训重点,指导督促各乡镇抓住有利时机,围绕年度目标,全面开展创业培训。目前32个乡镇提前完成了全年创业培训目标任务。部分乡镇试行每期30人的创业培训小班化教学,进一步提高了创业培训的实效。此外,与组织部共同组织了百名大学生村官创业培训活动,首期培训大学生村官30人。二是组织技能培训。指导督促各乡镇培训中心盯紧企业需求,大力组织各类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目前大部分乡镇已经开班,通过与企业联合培训,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培训后已被当地企业吸纳的学员有2000多人。与市妇联联合组织了一期家政服务培训班,参培人员主要是城乡“4050”失业女性,经考核合格与市家政服务中心签订用工协议。三是强化培训管理。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市就业创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培训机构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签署诚信办学承诺书,加强对培训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开班现场审核和培训过程不定期巡查制度,及时组织考核验收,提高培训质量。

3、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新增自主创业6466人,完成年度目标的64%;创业带动就业18363人,完成年度目标的61%。与财政、金融等部门协作,加大对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0万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15个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对前一阶段孵化效果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租金补贴。

(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1、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上半年,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新增扩面7000人、3623人,3839人,4147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0%、172.5%、38.4%、4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36.8万人,续保率70.1%。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障待遇。全市40197名退休人员人均调资179.97元。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年满60周岁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惠及26万多人。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报政策,新农合类和城镇居民类医保一、二级医疗机构及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住院可报费用结报标准,分别提高7%—10%,新农合类结报标准达到85%、75%和65%,城镇居民类结报标准达到90%、85%和75%。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低结报标准,新农合类由原来的30%提高到35%;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14万元。提前完成2012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医疗保障目标任务。

3、社保基金平稳运行。1—6月份,全市各类社保基金总收入12.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总支出8.29亿元,同比增长26%,当期结余4.40亿元,累计结余24.33亿元。

4、社保服务规范高效。办理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2493人,工伤认定384起,工伤鉴定164起。社区管理率、档案接收率均达100%;办理社会保障卡6880张;相关群体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退休人员文体生活丰富多彩。

(三)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277名,完成年度任务55.4%。其中,博士5名,硕士研究生23名,高级人才249名。配合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完成了对省“博士集聚计划”申报人选和省“双创”人才申报人选的推荐工作,共推荐博士集聚人才5人,“双创”人才5人。审核和申报高、中级职称材料382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面实施。调整和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基础工资、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完成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补贴审批。扎实开展公务员教育、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切实做好军转干部维稳、军转安置工作;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劳务派遣人员招录等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调整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调控七项公布制度全部建立。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03件,其中案外调解440件,立案受理109件。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总数达72.4%,按期结案率、无错案率、集体劳动人事争议三方处理率均达100%。认真受理查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5件,结案82件,按期结案率达100%;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社会保险登记等专项检查活动,累计检查用人单位2089户,涉及农民工和职工4.23万人,帮助4638名农民工和职工解决拖欠工资4773.562万元,新增社保登记26户、1378人,为185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56.36万元,督促签订劳动合同5000多份,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2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上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人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结构性就业的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我市创业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主要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新成长劳动力和返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大量增多,相适应的就业岗位严重不足,熟练技工和一线普工严重短缺。尽管今年我局加大创业就业工作力度,缓解了用工压力,但企业用工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2、社会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尽管推进速度较快,但由于标准较低、补贴较少,目前保障水平还不高。今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调整没有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参保、续保积极性。工伤保险基金出现赤字,参保人数减少。由于国家工伤保险政策的调整,导致基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进行捆绑征缴后,出现了部分企业为少缴、逃缴其他险种,给职工购买商业工伤保险的情况。从职工养老、医疗保险来看,职工养老仍未实现应保尽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与省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重道远。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双维护、两服务”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到实处。当前,还存在乡镇落实租赁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情况不理想,租赁企业欠薪逃逸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工程违规转包、非法分包现象较为普遍,承包结算纠纷不断,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引发集访讨薪等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着力做好几下四方面工作。

一、突出创业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一是积极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扶持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等政策,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全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分别达到1600万元和2000万元以上。二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创业型乡镇、创业型社区(村)建设,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创业。强化对15个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扩大吸纳创业、带动就业的空间,定期组织创业就业系列服务活动。三是精心组织职业培训。继续抓好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培训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做好企业职工、市外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以及“两后生”等群体的职业培训,确保全年各项培训目标圆满完成。四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农村劳动力到本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就业。积极开展各类大型招聘和特色招聘等系列活动。做好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困难人员援助、创业服务工作。年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推出公益性岗位50个以上,动态消除城乡“零就业”家庭,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

2、突出扩面覆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强力推进社保扩面。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强力推进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上调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灵活实施我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捆绑政策。通过发放个人对帐单的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再宣传,积极动员应续保人员尽快续保缴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任务。二是严格基金稽核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推进社保基金网上监管,健全市社会保险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基金征缴、稽核力度,加强对工伤认定、退休审批以及待遇计发的监督。做好基金往欠清理回收工作。三是做优社保管理服务。做好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认证,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认证率100%。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积极开展退休人员培训和文体活动。

3、突出人才引智培养,提高人事人才管理效能。一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好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扫尾工作。继续指导市级机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确保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进一步创新人才政策,细化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营造更优的人才政策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集聚。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兼职聘用、项目开发、技术指导和授课讲学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探索人才网络服务新模式,推进职称信息“上网工程”。继续为大学生村官、“土能人”型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免费职称评定。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机关事业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公务员招录、职位管理、任职备案及表彰奖励工作。坚持事业单位进人公开招考和无特邀考官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合理流动、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严格按政策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4、突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执法维权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以企业参保为重点,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不参保、企业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以及瞒报、漏报、拖欠养老保险费的行为。加大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面,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健全劳动者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建立和完善劳资纠纷应急周转金制度,积极应对用人单位业主欠薪逃逸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严格执行建筑、租赁等行业欠薪保障金制度,着力从制度和源头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三是做好调解仲裁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仲裁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作用。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高应对、处置劳动人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努力实现无人进京、去省上访工作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