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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13年,我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质量兴市大旗,以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按照省局“强化五个意识,抓住七大重点,服务绿色崛起”的工作方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坚持依法行政与强化管理并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一、工作亮点
(一)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消费、考察学习,公务车辆在全系统率先实行集中管理,全年节约“三公经费”约50万元,用于支持旧州结对帮扶点和云龙社会综合治理点工作。
(二)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研究制定电梯安全监管办法,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生产许可证观察员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查、巡查力度,及时受理处理投诉,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四)加大稽查打假、查办大案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
(五)以与高新区联合开展质量兴区活动为重点,以争创名牌、标准示范区为抓手,实现完成我市培育10个省级名牌产品的重点工作目标。
(六)开展多批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差额推荐、挂职锻炼等工作,充分调动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主要成绩和做法
(一)狠抓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法制建设,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确保队伍安全。
1.大力整治“庸懒散奢贪”,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研究制定了我局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不定期和抽查的方式,对我局存在的“庸懒散奢贪”现象进行检查,并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向全局进行通报。全年共组织效能检查10次,发通报10期。二是针对局工作职责中易产生“慵懒散奢贪”的岗位做好清权确权,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防控措施等手段,从源头上治理“慵懒散奢贪”。三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和海瑞故居进行参观,将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关材料编印成册分发到局领导及各部门,促使干部队伍反腐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四是认真开展会员卡清退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清退情况上报省局和市纪委。五是继续坚持对监管企业回访,在南国食品公司召开质量安全督查员会议,广泛征求受处罚当事人及聘请的督查员对我局工作及工作人员廉洁、服务行为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回访当事人(企业)35家,未接到企业的不良投诉或举报。六是完善《食品生产许可观察员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工作,明确食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观察员管理工作职能,提升执法人员的廉政意识,保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
2.规范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一直以来,我局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每季度财务公开制度。一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尽量使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就简化,能合并的就合并来开。二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出省参加会议、考察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三是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严格报批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定包括一把手在内不允许固定用车,从今年10月份开始全部交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实行公车派遣和回场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3.做好组织人事工作,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按照《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努力推动人事制度试点改革,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和差额选拔工作。今年以来,共有5批次12名人员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走上了领导岗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得到提高。
4.严格案件审理,规范处置罚没物品。今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办的案件共64宗,已办结案件40宗,罚没到位69.3万元(含行政许可办19.8万元)。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案件2宗,均保证案件复议和诉讼没有败诉情况。同时,严格按规定程序向省财政厅报批处理混凝土排水管、椰子汁、猪油、电线等物品,均得到省财政厅的批复同意。
5.制定法制宣传培训计划,营造学法普法浓郁氛围。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2013年普法工作要点》,组织有关人员在万国大都会门前广场开展质量月普法宣传和在明珠广场举办主题为“计量和生活”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选派工作人员赴中国计量学院学习培训;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考试;在“世界标准日”法律法规宣贯及电动自行车整治情况通报会上,为企业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法条宣讲;举办普法廉政教育培训讲座活动,邀请省纪委的有关领导及委党校教授、省普法讲师团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授课。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1.落实重大危险源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快电梯安全监管立法。一是与22家重大危险源单位100%签订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落实好目标责任。(原23家重大危险源单位,因民生储运基地已停产仅剩22家)二是开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积极会同安监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并代拟《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稿),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2.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化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截止10月31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29人次,检查单位964家,设备2193台,共计覆盖率达24%,提前完成全年目标。其中,排查隐患单位436家,排查隐患473项,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36份,查封设备14台,取缔土锅炉13台,立案查处违法单位7家,处罚款12.1万元。目前,已落实隐患整改433项,隐患整改率92%,其他隐患正在整改中。受理各类特种设备投诉113宗,做到100%办结,不拖延,不敷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锅炉案件1宗、起重机械案件2宗。
3.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国内电梯事故频发现象,我局先后开展了2轮电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年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560家,检查电梯1530台,下发指令书75份,查封设备8台,立案2宗,罚款13万元。
(2)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根据方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用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25家,起重机械217台,排查隐患37项,下指令书11份,落实整改34项,查封设备2台,立案1宗,罚款2万元。
(3)开展重大危险源及“气瓶”两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联合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液化石油气站、汽车加气站、民生管道燃气公司、工业气瓶充装站及其瓶装钢瓶的检查。二是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年共检查单位34家,特种设备137台,排查一般隐患16项。
(4)开展锅炉安全与节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锅炉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截止11月底,共检查单位76家103台,排查隐患36项,下发指令书36份,查封锅炉1台,责令停止使用锅炉11台。二是开展全市锅炉安全与节能减排工作,截止10月底,对水质超期未检或未合格的锅炉15家单位20台,下达指令书15份,有效提高了我市锅炉运行安全与效率,降低锅炉能耗。同时,对我市各区周边小作坊和小企业的小型锅炉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城市乡结合部的“土锅炉”,特别是非承压锅炉非法改制为承压锅炉的现象,共查封2台超期未检锅炉,捣毁非法改制的锅炉7台,捣毁6个“土炼油”黑窝点的6台非法制造“土锅炉”,收缴土制燃油70多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中海石油管道气有限公司的长输管道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主要针对我市69.5公里的长输管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二是对企业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排查,共检查单位48家,设备183台。三是对制冷制冰行业使用压力容器进行排查摸底,共排查单位26家,排查设备253台。
(6)坚持“逢节必查”的原则,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博鳌亚洲论坛会议重大国事期间,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大检查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加强特种设备规范化管理,提升安全工作综合能力。一是加强注册登记、发证工作,切实把好特种设备使用关。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行政许可实施制度的要求,依法实施设备安装告知、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截止11月底,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190台,其中电梯1862台,压力容器188台,锅炉23台,起重机械48台,游乐设施2台,厂内机动车辆57台,管道10件。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今年以来,我局共督促22家重大危险源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要求使用单位配齐应急救援设备,提高了使用单位对事故发生进行处置的能力。同时,联合海南石油分公司在中石化金盘气站,组织开展在液化气站内带压堵漏抢险作业演练。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是媒体宣传。与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3.15”宣传节目,会同省所与海南电视台《生活帮帮帮》栏目组合作制作“关注电梯安全”系列节目在公共频道滚动播出。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现场宣传。参加市政府在明珠广场举行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播放视频,接受市民咨询,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三是组织培训。举办冷冻制冰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暨安全知识培训班,全市37家冷冻制冰行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参加了会议和培训。四是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法》后,联合电梯协会先后组织三期宣贯培训班,全局干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人员等600人次参加。
6.及时采取措施,落实隐患整改。今年9月,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局工作进行督察,在肯定我局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电梯定期检验率不高、冷冻厂超期设备隐患未整改到位等问题。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果断采取措施,切实加大电梯监察力度,经过两个月专项整治提高了在用电梯检验合格覆盖率,并经过妥善安排,于8月16日依法关停供销公司冷冻厂超期老化未检设备,彻底解决了隐患,得到了省局和市政府的一致肯定。
(三)加大食品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职能过渡期我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1.完善责任体系。截止11月底,已与396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签订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加强执法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结合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肉制品、食用油、月饼、乳制品的监督检查及抽查工作方案,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联合四个分局对我市415家食品企业开展质量巡查,共对457家次食品企业完成现场巡查工作,注重完善检查记录。二是针对酒类、食用油、月饼、乳制品和农村儿童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2家、食用油生产企业4家、月饼生产企业26家。同时,全面开展乳制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大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从严治理,确保我市全年食品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违法案例。
3.按计划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我局制定了《2013年监督抽查计划》,并依照省局监督抽查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对乳制品、大米、炒货、食用油、饮料、月饼、肉制品、糖果、酒类产品等开展了监督抽查。全年共完成75家企业119个批次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合格110个,不合格9个,总合格率92%。对监督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4.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探索建立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制度。一是3·15期间在旧州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并发放相关资料500份。二是在明珠广场举办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食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份。三是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共同参与,对我市糕点生产标杆企业琳琅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四是组织51家月饼生产企业的80名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在海南佳宁娜食品有限公司举办月饼生产质量现场交流座谈会,邀请省质检所的专家现场讲解月饼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树立优秀企业标杆,探索建立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改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了《2013年食品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与海南亚洲太平洋酿酒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开展特色食品等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工作。截止11月底,共对食用植物油、海干产品、蜜饯、水果干制品、炒货食品等产品开展了营销市场与企业生产现场相结合的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抽样检验产品19类48个,对抽查不合格的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四)加强产品质量风险排查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1.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组织对电线电缆、钢材、化肥、建材、汽车配件、橡胶、炮竹等产品进行抽查,共抽检186个样品,真正做到“抓质量,保平安”,为构建和谐依法行政,严格把关。
2.围绕国家总局和省局、市政府部署的深入开展“质监利剑行动”专项行动和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我局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对钢材、电线电缆、瓷砖、化肥、预拌砂浆、灰砂砖、塑料管等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查办共查办不合格钢材案件5起、扣押没收钢材115吨,货值51.5万;不合格电线电缆案件6起,查处电缆3400米、电线1611扎,货值73万元。同时,查办劣质瓷砖案件10多起,涉案货值共150万元。
3.加强商贸领域涉及民生计量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加强民生计量监督执法力度,维护旅游市场良好计量环境。通过日常计量监督巡查和“5.20”世界计量日专项宣传活动对超市及旅游购物点、旅游餐饮点等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对我市53家中大型餐饮店、7家中大型旅游购物超市和43家水果摊点的218台电子计价器、147件定量包装商品开展计量监督检查。联合省计量所、市交通局对美兰国际机场、东环高铁东站等重点旅游交通地区周边出租车计价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共抽查营运出租车计价器28件,维护我市旅游市场良好交通环境。二是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服务和保障民生。开展对中石化金盘液化充气站等19家液化充气单位的计量监督检查;开展对金银制品加工和销售领域专项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电子天平、电子计价秤是否计量合法准确、使用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计量器具是否周期检定,计量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等10项内容。截止11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企业50余家。三是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海南电网公司等9家“十二五”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监督检查;联合省局计量处、省计量协会邀请国家著名能源计量专家,对相关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能源计量专题培训,切实解决相关企业缺乏相应能源计量知识的实际情况,推进我市能源计量工作;对第九批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能效标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销售店铺12家,太阳能热水器81台。
4.建立投诉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受理、处理市民质量投诉。针对地区质量投诉量大、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情况,整合食品处、稽查队和四个分局力量,清晰划分工作职能,做到接到投诉后,市内半小时、市郊1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做好记录、反馈、回复工作。我局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52件,办复率达到100%。其中食品类85件,特种设备类112件,计量类24件,产品质量类9件,其它类14件。
(五)推行“阳光政务”便民行政审批,开展服务高新区、标准化试点和电动自行车目录登记工作,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1.落实与高新区签订的质量战略合作备忘录工作任务,服务园区发展。一是调查研究,制定服务园区质量创新发展工作计划,帮助国家高新区积极争创“全国黎药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引导和帮助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支持国家高新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计量、特种设备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等。二是组织贯标,开展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导入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我局与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努力,在管委会10个内设机构全面启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组织召开国家高新区推行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启动仪式暨培训会议,完成了内审员培训,质量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策划等工作、理顺部门职责、编写质量文件等工作。三是实施名牌战略,开展药谷工业园“全国黎药知名品牌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为帮助国家高新区园区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我局自4月份开始走访园区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和帮助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截止目前,已经有10个产品通过了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的名牌产品最终审定。四是标杆示范,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联合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海南认证审核中心在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楼举办“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知识专题讲座,向规模以上、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提供免费培训服务,45家企业的132多名企业代表以及国家高新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共近200人参加了培训活动。五是标准提升,协助国家高新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申报工作,并引导国家高新区企业开展实施技术标准创新活动,向国家高新区50家制造业企业发放《国家高新区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调查表》,回收36份。同时,组织动员标准化试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共50多人参加国家、省、市各级培训班3期,提高企业管理层的标准化水平。
2.大力推动我市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和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在省局标准化处的指导下、我局联合省标信所、省认证中心专家对承担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龙泉集团、火山口地质公园、邮政物流速递公司开展餐饮、旅游、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推动我市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开展。同时,申报审核第三批《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关于启动<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共受理申报经销商53家,品牌65个,车型660个。同时,结合我市电动车管理现状,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与省计量所、市工商局联合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3次,查处违法车辆46部。
3.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截止11月底,质监窗口共受理QS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材料152宗、办结182宗,受理食品加工委托备案材料114宗、办结115宗,受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业务材料532宗、办结567宗,受理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备案材料64宗、受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业务材料3宗、办结8宗;受理标准备案材料13宗、办结11宗;办结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材料1宗;办理代码业务50107件,(其中新办证11094件、换证7592件、变更2672件、年检28021件、其它728件),共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入19.84万元。
(六)发挥新闻媒介优势,营造舆论氛围。
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提升活动的浓厚氛围。截至11月底,我局参加电视台《椰城纠风热线》直播节目1期,与《海南法制时报》联合开办《质量与安全》专版4期,编制质监局信息63期、质监工作简报5期、质检报告2期,邀请电视台和多家报刊杂志跟踪报道各类工作动态,实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的全方位立体宣传网络;广泛加强与驻市各大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不断加大专题新闻报道力度,成功组织了“3.15”、计量日、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整治、产品质量风险排查等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受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广大群众的质量维权意识,改善质监工作的外围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加大后勤保障力度,做好综合治理和结对帮扶工作。
一是加强与云龙镇云岭村委会的沟通联络,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指派1名干部作为综治工作的联系人,帮助联系点解决社会管理综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做好旧州镇岭南村委会的结对帮扶工作,为岭南村委会美片村帮扶点解决部分经费和实物,确保结对帮扶工作的提升。三是积极为全局干部职工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局办公楼一楼修缮工程,筹建老干部活动中心,计划于年底购置相关器材投入使用。同时,严格按照基层质监能力建设要求开展自查,报废老旧办公设备,配置新办公设备,共为全局处室配备新电脑35台、数码照相机9台、摄像机10台,更换新空调28台、更换办公桌椅34套和其他一批办公用品,有效地保证了正常办公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大重大节日期间机关大院的安全工作,做好节日值班安排,严格值班制度。
三、存在问题
(一)技术支撑没有保障,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尚为空白。我局没有设立任何检验机构,严重影响制约了我局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的履行和质监事业的发展。
(二)质量安全工作量大任重,公车改革后我局车辆核减至14辆,无法满足行政事务、日常巡查和执法办案的需求。
(三)电梯安全监管面临数量增速快、安全投诉频繁、人员和技术配备不齐、专项资金投入不足等多重压力,监管仍存在盲区。
(四)受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等因素影响,干部心理情绪波动较大,加上绝大多数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没有解决,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
四、2014年工作计划
(一)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队伍建设,狠抓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履行质监职能。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继续巩固整治“庸懒散奢贪”成效,提升全体人员素质,促进质监形象提升。二是抓巡查、抓执法、抓抽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本市辖区全年不发生量大面广、影响恶劣的质量安全事故。三是继续做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职能顺利过渡。在食品生产监管职能未移交之前,继续把好食品安全关,实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零事故。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建立工作生活的保障体系,解决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抓基础科技,改善办公环境、办公条件、办公装备,争取解决我局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同时,加大稽查打假手段的科技研发投入和人员培训投入,促进保障能力提高,增强事业发展后劲,建成局门户网站,完善质量电子档案建设,进一步改善执法装备建设。
(二)以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实现本市在用的特种设备运行安全零事故。确保对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20%;全年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检查频次达到2次以上;按计划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扩大运用电梯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开展好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大检查,确保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全年没有重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三)以质量兴市为中心,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本地经济发展。一是抓服务,以服务名牌培育、帮助标准提升、宣传质量诚信为手段,促进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指导督促全市全面开展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规范工作;配合市旅游委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演丰咸水鸭、永兴荔枝、岭南村水芹、龙头村无公害蔬菜、罗牛山文昌鸡种苗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的指导工作,培育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对各示范区适时开展检查指导。二是抓名牌培育,帮扶园区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扶持企业发展壮大,落实《质量技术监督局落实推进高新区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工作方案》,全面提升高新区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