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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主要经济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6%;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5%;财政收入36.38亿元,超序时2.5个百分点;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0.9%;建筑业产值增长17.4%;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4%,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5.9%;1-5月进出口总额增长82%。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牵头开展的县政府重点工作是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自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稳步推进“七人普”前期各项工作。
(一)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成立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抽调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5个乡镇(经开区)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也已成立完毕,为我县七人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序推进。
二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3月10日,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印发,文件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认真做好此次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4月8日,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文件印发,文件指出,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综合保障组、业务指导组、宣传动员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明确了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要求我县辖区内各乡镇、经开区于五月底前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目前,县15个乡镇(区)普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县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已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贴。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要认真落实办公地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积极做好试点工作
一是印发综合试点方案。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我县于6月19日印发《关于开展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的通知》(长人普办〔2020〕2号),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县综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是开展试点业务培训。6月29日,县人普办组织召开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培训会议,各乡镇(区)人普办主任、区域划分业务人员以及试点地区指导员普查员参加会议。
三是正式启动试点工作。7月14日,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岗集镇前丰社居委正式启动。县人普办主任罗冬梅一行前往试点社区,查看试点地区宣传海报、横幅张贴以及普查小区图绘制等准备工作进展情况。随后,与普查员一同进行入户摸底工作,并就摸底工作的各个流程作出了具体要求,对在摸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作出解答,确保普查员掌握人口普查试点基本知识和入户技能。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做法。
2.预拨人普经费
为充分调动“两员”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人普办相关要求,县人普办6月22日下发通知,向全县各乡镇(经开区)预拨“七人普”工作经费300万元。
三、主要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中心任务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1.紧紧围绕市对县经济运行考核工作,加强分析研究,强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加强与市统计局工作对接,准确把握考核方法、指标等内容,有针对性开展考核分析研究。
2.为县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月度统计资料,按月编印《统计统计月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领导报送《统计分析》,上半年共报送县主要领导分析10期。其中,《县和桐乡市、余姚市差距分析》获原县委书记许华批示,《四经普后我县三次产业结构和专业占比变化及其影响》和《“十四五”经济总量的发展与预测》获县长县长李命山批示。
3.配合县直部门,做好监测预警。与县经信局紧密配合,每月网报开始前,对当月生产数据进行预测分析。网报开始后,每日对生产数据进行汇总和预测分析,及时与经信局开展会商研究。与县发改委强化对接,按月做好投资项目梳理、调度和入库工作。与县商务局细化对接,加强业务指导。与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协调,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梳理和申报入库工作。及时指导各镇及经开区,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网报期间,每日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改正并提醒其他乡镇(区)注意。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公开网站、《报》以及手机报等媒体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正确评价全县经济运行态势。
(二)依法统计,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夯实统计基础基础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强化领导。县主要领导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统计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县统计局就学习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学习班必修课、纠正违反统计法和文件精神和做法、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一票否决制”等整改任务提出了8条整改意见。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县国家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县统计局印发了《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反馈指出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岗、督促到位,为按时按质完成督查整改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整改落实。6月下旬,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统计督查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金道旭领学,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在县委常委会上,由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金道旭领学,县委中心组学习了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参会学习的人员包含乡镇(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等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常务副县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统计局按通知要求进行梳理,做到全面清理、全面整治,保证依法统计和统计独立性。统计局按照批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清查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县统计局积极与各部门、各乡镇(区)各沟通协调落实清理工作,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清理纠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全面、认真、严格地开展。
三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5月25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金道旭,为参加科级干部进修班的学员作了题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专题讲座。讲座以十八大以来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切入点,重点讲解了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归纳总结了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工作的法律法纪红线。讲座同时对统计调查方法、GDP核算、常用统计指标进行了解读。
四是加大入库退库审核力度。近年来,县统计局一直严把统计入库退库关,严格按照要求提供企业(项目)入库资料,对于重点企业(项目)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确认。同时,县统计局积极与工商、经信、发改、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的企业(项目)名录进行对比,一方面确保应统尽统,保证该入库的企业(项目)及时纳入一套表平台;另一方面全面排查疑似不符合规模(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项目),确认后及时退库,对发现的已经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仍在作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情况立即整改。
五是积极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皖政办秘〔2013〕165号)《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皖政办〔2015〕4号)(以下简称“三个规范”),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的通知》(合统〔2018〕29号)文件精神,县统计局印发了《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长统〔2018〕7号),2018年、2019年,我县15个乡镇、496个联网直报企业完成了统计规范化要求,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69.9%。4月13日,县统计局了《关于做好2020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底验收时所有乡镇及一套表平台所有企业(项目)达到验收标准。
六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确保源头数据客观真实。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合统〔2020〕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县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长统〔2020〕11号),就全县统计执法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另外,依照县质监局要求,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
四、存在问题
1.全县经济运行方面。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向上态势,但制约全县经济较快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仍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主要是部分主要经济指标与市预期差距大。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低于市下达预期目标(增长9%)8.5个百分点;战新产值增幅低于市下达预期目标(增长13%)5.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低于市下达预期目标(增长8%)30.4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增幅低于市下达预期目标(增长8%)33.6个百分点;技改投资增幅低于市下达预期目标(增长8%)51.1个百分点。
2.重点工作方面。通过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登记工作,发现的问题主要有:1.普查的社会参与意识下降,部门配合程度降低。通常各项普查中与普查内容相关的单位全部成为领导小组成员,但由于种种原因,成员单位的参与程度在逐渐降低。现在一些成员单位对于普查工作参与不够,仅在领导小组内挂名,配合程度逐年下降,造成部门领导认为普查工作就是统计局(部门)的工作,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没有多大关系。2.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下降。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调查的目的不同,配合程度也有差异。3.基层组织配合程度降低,畏难情绪大。乡镇(区)作为党和政府的基层一级组织,对应上一级部门多,哪项工作都重要,哪项工作都得做,十年四次大型普查任务多,负担重,经费少,人员连轴转。而普查经费分级负担,分级筹措,没有统一固定的普查人员。不少基层组织对普查工作抱消极应付态度,只能推着转,转到哪里算哪里,只要抽查能过关就行。
3.主要统计工作方面。一是统计工作量逐年增加,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但调查对象配合程度降低,统计难度越来越大。二是统计创新不足,统计产品精品不多,统计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执法难度大。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到位,法制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存在统计违法现象。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统计监测力度,切实做好统计服务
一是进一步做好为企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复工专业指导,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空间,提升企业生产效益,及时兑现各类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壮大、转型升级。
二是抓好投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要加强县直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项目入库入统情况;督促通过备案审批的重大项目的落地和建设,形成新的投资增长点;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对接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获取项目资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督促准备申报材料,及时纳入统计,在保证数据真实的基础上,做到应统尽统。
三是稳定工业发展,做大工业增量。加快工业项目竣工投产达产,对符合规上企业新增条件的,抓紧做好核实入库工作,做大工业新增量;对停产企业要尽快盘活资产形成增量;对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能现场解决的现场予以协调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提出帮扶措施的建议;大力支持企业技改开发新产品,增强发展活力。
四是强化目标引领,加强协作。要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做好落后指标的分析和补救措施的实施。涉及市对县考核指标和GDP核算数据来源的有关单位应同心协力,关注全局,关注经济指标变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强化要素保障和督查调度。
(二)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七人普”阶段性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综合试点工作。7-8月份,我县将在岗集镇前丰社居委开展综合试点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两员”选聘工作。我县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七人普两员选聘工作,在8月底前选聘出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综合协调能力强的“两员”,同时保障落实劳动报酬经费。
三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我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各乡镇(区)广泛应用国务院人普办开发的各类人普宣传产品,确保基层普查宣传得到有效保障,切实形成人普宣传“一盘棋”。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推荐主流媒体电视台和新媒体、印制宣传品等方式,切实达到走进百姓、提升影响的宣传效果。
四是全力做好正式摸底、登记工作。我县将在方案规定时间内绘制正式摸底小区图、发放告知书、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并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摸底数据上报,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期间完成正式登记短表和长表上报工作。
(三)全力以赴,确保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积极为派出普查工作组减压。县脱普办为派出普查工作组精心准备了防暑降温物品、普查所需的办公用品以及消杀防护用品,并就派出普查工作组的现场登记工作与含山县做好对接工作。
二是切实为派驻普查工作组解决后顾之忧。县脱贫普查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派驻普查工作组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充足的交通工具和消杀防护用品。积极与凤阳普查办做好对接,落实派驻普查工作组办公场所设,和消杀防护物资。并选派专人负责对接派驻普查工作组,确保普查人员生活有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进一步提升清查摸底数据质量。组织乡镇、村两级进一步提升清查摸底的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期间清查摸底数据与普查登记数据的一致性。一是被访户“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得到保障;二是摸清举家外出户的具体动态,确保普查现场登记期间,面访到户,电话到人。
(四)全面完成主要统计工作
一是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督促涉及统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二是加大统计基层执法工作,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决制止,严惩不怠。
三是继续做好常规性统计工作。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粮食产量调查、主要畜禽等专项监测调查、劳动力、服务业等抽样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区)积极摸排拟申报“五上”企业,指导帮助企业整理上报审核资料,使我县新增“五上”企业及时入库,做到应统尽统。
四是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紧盯全年经济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前三季度和全年目标任务测算,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实现争先进位。
五是是继续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市统计局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夯实统计各项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完成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并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及处罚等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完成县委县政府其他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