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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政策法规组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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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政策法规组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我们**地税局政策法规组将紧紧依照全年工作主题,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坚持以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以规范执法行为抓手、以注重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和管理风险、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为重点,以税收法律援助为保障,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发挥税收政策法规部门的综合、协调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促进辖内税收执法水平的稳步提高。现将上半年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了对系统新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2009年12月15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施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一份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办法》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在认识、制度、机制、程序及人员等方面做好施行《办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新旧《办法》顺利衔接。同时,《办法》施行后,通过对《办法》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和总结执行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制发程序和内容上的审核、监督,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税收执法管理风险。组织开展了税收政策反馈工作调研,加大反馈报告工作组织力度,不断提高反馈报告质量水平。

二、建立机制,通过岗责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首先,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地税系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全年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1继续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找准与本地实施的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的有机结合点。健全考核机构,落实考核责任,认真抓了落实工作。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进一步加大了奖惩力度,同时,要求对过错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其次,探索建立起税收执法风险和防范预警机制,按照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从工作规则和考量标准上规范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确保税收执法行为规范、正确、公平、合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三、强化督导,重点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整治工作

1、联合行动,开展税收发票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保障税收收入,迎接市局交叉检查,根据市局统一部署,于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我局由监察室、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和税政科组成的发票检查工作小组对经管所有购票业户在2009年度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检查工作小组对三片前台的门前代开发票进行了一次抽查,其中重点抽查了开票金额500万以上的发票以及涉及免征、不征税款的发票。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申请代开发票审批表用章不统一、免征、不征税款依据不准确等问题,根据这些问题会同有关科室,就加强门前代开发票管理提出如严格把好审核关,建立免征、不征税款台帐,按季度开展复核,加强对文件学习、将代开发票纳入绩效考核制度、设立专窗开具发票等6项整治建议,建议建立加强管理制度,加大对发票的后续跟踪管理力度。共查出问题发票张,处罚商户家,

2、警税合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破案行动

公安部决定自2014年1月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我们税务机关在当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参加了这次专项行动。

一是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破案行动。推进与公安机关开展深度合作,采取“同步取证,联合办案”的紧密型办案模式,协同端窝点、破大案。对假发票印制窝点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开展“端点”行动;对重点地区选派警税联合督导组进行实地督导,切实加大力度,彻底打掉当地制售假发票窝点,遏制虚假发票向各地流散。在专项行动中,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发票流向线索,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通过打击发票犯罪延伸检查“买方市场”。在专项行动中,我们密切关注发票违法犯罪新动向,针对制售新类型假发票违法犯罪增多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问题较多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在税收执法中要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和积累违法受票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基础数据,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当地发票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互通共享相关信息,提高打击目标的准确性,增强打击力度和效能。二是协同公安机关整治重点部位。认真按照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要求,针对春节期间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多发性,与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对公开兜售假发票和散布发票违法信息的高发区域进行排查监控,对车站、码头、商场、步行街、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严厉处治一批贩卖、兜售虚假发票以及在公开场所散布发票违法信息的不法分子。集中整治结束后,要继续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日常监控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果。三是会同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治理发票违法信息。积极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部门,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32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分工协作机制,大力推进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工作。要会同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重点阻截发票违法短信息、整治违法网站、停止违法手机号码通信服务、打击职业犯罪团伙、查处大要案。对发现的发票违法信息线索,逐条进行跟踪分析,协同公安机关打击利用手机群发器、网络群发软件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窝点,切断发票买卖双方的联系途径。四是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载体,加强日常宣传,通过制作专题节目、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发送税收短信息等措施,宣传发票相关法律和知识,强化正面引导。要会同公安机关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制售、贩卖假发票和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共查处

单位家,处理违法人员个。

四、统计调研,完善系列基础工作

税收法制工作涵盖了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也需要完善和建立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我们一是全面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我们建立了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登记台帐,定期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按时向市局上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表。二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根据省市局要求,我们对县局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一次清理,建立了行政许可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了行政许可登记台帐,合理简化了一些审批程序。三是完善日常执法案件的报备和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工作。四是系统内构建了法规工作网络,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五是切实加强税收调研工作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具体完成情况为:1、完成我局上半年行政执法过错行为通报、统计、分析,并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申辩进行无过错调整;2、对家大额注销企业进行复查工作;3、完成对我局上半年纳税评估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和税收优惠数据统计、上报工作;4、完成审计式纳税评估的审前调查报告的撰写与报送,组织了与市局评估小组的座谈交流会议;5、完成了2起行政复议的办理

五、大张旗鼓,认真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2014年4月,是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因地制宜、求实创新,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我们充分运用有线电视、广播、新闻等宣传媒体,开展了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印制散发宣传手册和传单页(本)、制作公益性广告牌、张贴各类标语幅、开展纳税到我家的咨询活动,以及向社会各界发出大量的税法宣传短信等,同时认真制作了“税收服务一路行”的专题短片。各基层分局的宣传活动也开张得轰轰烈烈:**分局开展了送税法下乡活动,深入纳税人经营场地,现场解答涉农、涉税的有关问题。**分局召开了纳税人税收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出口退税企业恳谈会。**分局开展了税法咨询活动和一般纳税人座谈会等。这些活动有载体、有形式,丰富多样。5月底我们将税法宣传月活动中的各类资料和相片进行收集和整理,存档,并上报了市局。

六、提高质量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自从我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2.0版8月份正式上线运行,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2.0版的软、硬件设施及环境准备。上线运行后,我们逐步按照省局的考核办法,开展对过错的申辩、调整进行规范,加强考核1、广泛联络和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多方面掌握执法过错信息。2、将现有的执法人员进行整合,对执法责任重大的岗位适当进行分解,相互监督,减少执法风险。3、利用手工考核与计算机考核相结合,延伸计算机考核不到的领域,实现机外过错信息及时登录考核系统中。4、规范一些办税流程,特别是停歇业和注销户清算的流程。5、针对执法信息系统经常出现的过错信息我们逐一进行消化,避免重复出现类似过错。根据执法考核系统统计数据,我局2014年第一季度共发生执法过错行为5类157项,涉及执法责任人33人,共扣202分。第一季度共有33名执法过错责任人对执法考核系统显示的157项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了申辩,申辩原因是:1、执法考核系统统计错误。2、大集中系统受理涉税文书后,责任人签收后在期限内办理该涉税事项的审批,发现企业提交的资料不齐,通知企业提交后由于企业不能及时报送,以至未能及时办结文书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审核、批转待批文书(A74)执法过错出现。3、由于责任人平台产生任务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并未产生平台任务,执法系统仍然产生未按期催报催缴的过错,系统统计错误导致对逾期未缴税款纳税人,未依法进行催缴(B15)执法过错出现。鉴于上述原因,我局对本季度产生的146项执法过错进行了调整,不作为执法过错处理。

经无过错申辩调整后2014年第一季度执法过错行为有11项,共涉及执法责任人5人,共扣12分。其中管理一科有1项执法过错行为,涉及执法责任人1人,共扣1分;管理六科有2项执法过错行为,涉及执法责任人1人,共扣2分;**所有8项执法过错行为,涉及执法责任人3人,共扣9分。

七、关注民生,落实国家下岗再就业等优惠政策

2014年上半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总计118780万元(不含社保费),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各税费共6100.65万元,减免收入占同期总收入5.14%;本年累计减免各税费共11188.13万元,累计减免收入占同期总收入1.4%。按减免税种分类,享受减免税种及减免金额分别为:营业税499.42万元、企业所得税5597.72元、个人所得税3.22万元、其他税费0.29万元,合计6100.65万元。按减免原因分类,享受减免类型及减免金额分别为: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5507.82万元;2、技术转让、服务企业173.68万元;3、民政福利企业0.33万元;4、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企业8.20万元;5、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94.17万元;6、校办工厂企业0.42万元;7、再就业扶持20万元;8、涉外企业10.54万元;9、其他类型减免271.83万元;10、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13.66万元。合计6100.65万元。

半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上级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全系统依法行政理念还比较模糊,推行执法责任制中深入得不够彻底,税收相关的知识更新比较滞后。我们将充分认识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总结经验,缩短差距,戒骄戒躁,扬长避短,开拓进取,励精图治,把今后我局的政策法规工作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