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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根据市水利局文件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对2010年新立项及开工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新立项、开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经统计,2010年我局新立项开工项目1处,为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口粮田建设项目,投资687.48万元。新建口粮田5034亩,该项目由省发改委于2010年10月22日进行了项目批复,于2010年12月24日完成招标,于2010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
2010年之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共计10处,总投资10300.73万元,其中:1、水库2座,投资288.03万元;2、城区堤防工程2处,投资1308万元;3、城区供水水源工程2处,投资3990万元;4、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口粮田建设项目1处,投资912.87万元;5、何家岩镇西渠沟供水工程1处,投资379.09万元;6、2008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处,投资222.74万元;7、城区八渡河污染治理(翻板闸及排污箱涵工程)1处,投资3200万元。
目前以上11处项目其中水库2座、城区堤防工程2处、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1处、县2008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等6处项目已完工,完成总投资9919.73万元。在建项目5处,共计完成投资3817万元,其中:城区供水水源工程2处,共计完成投资2000万元;何家岩镇西渠沟供水工程1处,完成投资130万元;城区八渡河污染治理(翻板闸及排污箱涵工程)1处,完成投资1200万元;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口粮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87万元。
二、自查自纠、项目排查情况
根据我局印发的《实施方案》和《安排意见》,明确由局工程股负责对2010年以来水利局负责实施的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由其他部门、乡镇、单位负责对其组织实施的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结果报水利局备案。
我县列入专项治理水利项目共11处,上述11处项目,均按要求统计了项目清单,逐一填写了项目台账表,严格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填报了项目自查情况表(专项治理表2-4)。经过严格自查,所有11个项目,工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招投标程序合法,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没有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合理,重大项目能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建设信息公开透明,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手续完善到位,没有发现有违规审批,违法建设,不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项目出现,所有项目都能严格按基本建设“四制”进行建设管理。
根据上述11个项目进度,我局严格落实旬报制度,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市局,期间,没有接到投诉举报案件。
三、第四阶段工作打算
第四阶段,我局将按文件精神,认真完成“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密切关注所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严格按基本建设“四制”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重点抓好水利项目设计审查、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各方面工作,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目前在建工程定期检查,随时抽查,严肃纪律,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加强管理,杜绝违规建设行为,搞好过程管理,对其他单位组织实施的水利项目,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督查责任人进行整改。将我县水利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