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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提升发展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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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提升发展总结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我市目前在建和拟建的新能源企业13家,其中,太阳能光伏企业8家,已投产3家。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初步形成硅片、硅棒、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能力,预计到年产值可达40亿元。风能产业目前总产值1亿元左右,主要集中在小型风力发电机整机和风力发电机绝缘材料、机座等配套产品制造方面。生物质能企业1家,投资约3.1亿元、位于平望镇的绿洲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年底投入运行,项目一期日焚烧垃圾600吨,发电12兆瓦时,二期日焚烧垃圾达300吨,发电6兆瓦时,全年电力销售额可达1.02亿元。

(二)重大项目稳步推进。位于的聚能硅业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已投产并正常运行,年底可实现年产硅片1800万片、单晶硅棒320吨的产能,二期年产57.6兆瓦太阳能抛光片及组件项目已奠基,预计年产值可达10亿元,年达30亿元。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强生光电计划总投资5亿美元,预计到年生产非晶硅太阳能薄膜电池100兆瓦,年达400兆瓦,实现产值20亿元。经济开发区的旺能光电()有限公司,总投资9900万美元,预计年9~10月份投产,年产多晶硅太阳能电池60兆瓦,年产值可达10亿元。经济开发区的瑞尚太阳能有限公司,总投资6.7亿元,目前已奠基,预计建成投产后年产太阳能薄膜电池15兆瓦,产值可达20亿元。

(三)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我市除聚能硅业、强生光电、旺能光电三个项目被列为市新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外,镇的先腾能源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经济开发区的先阔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积极筹建中,相关镇(区)的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与生物质能企业引进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此外,我市位居腹地,大量台资企业聚集,在全球光伏产业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市在承接产业转移尤其是台湾地区光伏产业转移方面区位优势明显。我省光伏产业居全国之首,市的光伏产业也居于全省前列,这也给我市光伏产业在产品对接和产业链引进整合上留下较大的拓展空间。

尽管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总体上尚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相对于国内其他城市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快速进展,我市仍存在不小差距,具体体现在:

1.产业规模较小。在现有的8家光伏企业中,已投产的只有3家。

2.产业集中度低。我市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分布于、经济开发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等地,没有形成集聚发展的效应。

3.产业构成单一。我市新能源企业主要集中在光伏方面,其他新能源企业数量较少,产值较低,光伏产业链不完善,有待于进一步延伸。

4.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现有新能源企业研发力量薄弱,缺乏核心技术,部分产品技术层次偏低。

5.扶持政策不够完善。目前针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我市尚无专门的政策措施出台,难以适应有针对性地引进培育和提升发展的需要。

二、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立足现有基础,完善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壮大我市新能源产业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集聚形成和提升做大我市新能源产业,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我市发展新能源产业的重点,提升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和光伏集成能力,加快新一代非晶硅薄膜光伏电池生产建设,加快太阳能光伏配套电气器件的研制和产业化,加强光伏产业自主创新工艺技术的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光伏应用生产业的引导,促进光伏下游产品的扩展,打造从原材料到应用产品生产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抓住国家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和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机遇,推动光电建筑在城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建设光伏电站、公共照明等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引导产业集聚,逐步形成高水平的集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为一体的产业聚集区。关注和推进风能设备制造和生物质能应用的发展。在风能设备制造上,要重点引进和培育几个我市风能设备制造业的领军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在生物质能应用上,结合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建设,以平望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基础,发展生物质能发电与生物液体燃料、生物质气化固化燃料,引导企业向生物质能应用技术研发,提高生物能源在能源总量中的比例。

(二)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到年,我市新能源企业总数要达到或超过25家,其中,经济开发区10~12家,经济开发区8~10家,盛泽及其他镇5家。全市光伏产业产能达到年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500兆瓦,实现产值85亿元。风能设备制造和生物质能争取到年形成年产值15亿元的规模。

2.龙头企业加快成长。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新能源企业。力争到年,培育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新能源企业1~2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新能源企业2~3家,年销售收入过1亿元的新能源企业3~5家,重点骨干企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自主品牌的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3.产业集聚效应显著。以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地区为依托,重点建设1~2个特色明显的太阳能光伏及风电设备制造业园区。坚持科学规划,集群发展,积极承接和引导产业转移,吸引有关新能源科研、生产和服务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形成以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三、主要任务

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以太阳能光伏为重点,重点关注风能设备制造和生物质能应用的发展。

(一)光伏产业。

1.做大产业规模。要抓住当前国际光伏产业调整以及省和市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光伏项目进行重点招商、专项招商。制定专门的招商政策,完善招商部门考核与激励制度,以高端研发团队、国际知名企业和新兴领域为重点,力争引进更多知名企业和掌握国际尖端技术的研发机构来我市发展,落实一批具有发展前景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迅速扩大我市光伏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培育自主品牌,鼓励支持骨干企业引进配套企业,达到以商引商、以企引企的效果。

2.推进载体建设。以经济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区域,以旺能光电、强生光电为龙头,加快光伏产业专区载体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开发、储备一批投资者入驻即可开工的成熟地块和标准厂房,随时满足入驻项目的需要。抓好专区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注重生活服务、办公等配套设施建设,坚持按高起点、高标准、园林化、生态化的发展方向,做好专区绿化、亮化等工作,逐步完善专区水、电、气、物流、交通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省及周边地区的人才智力优势,加快建立新能源关键技术研发体系,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新能源技术开发和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推进产业的优化升级,培育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形成特色显著、功能完备的产业专区空间布局。

3.抓好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强生光电500兆瓦光伏电池、旺能光电240兆瓦光伏电池组件、聚能硅业450兆瓦太阳能硅片电池及组件、聚能硅业13兆瓦光伏电站、瑞尚太阳能15兆瓦太阳能薄膜电池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预期推进,加快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推进聚能硅业借壳上市计划,协助做好相应的咨询和辅导。从产业集聚与延伸产业链中筛选出一批重大项目,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形成不断有新的项目投产、项目续建的滚动发展局面。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机制,不定期听取重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施工环境、电力配套、资金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合力推进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4.延伸产业链条。以太阳能电池制造为核心,促进产业链向配套材料、关键装备和中下游应用产品等方向延伸。依托聚能硅业等企业,着重发展单晶硅拉制、多晶硅铸锭、硅片切割等配套产业。依托旺能光电、强生光电、瑞尚太阳能等一批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单位耗能低、耗材少、效率高的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组件封装工艺关键技术和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发展光电转化率国际领先的单晶硅电池、多晶硅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进一步做大做强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品规模。以聚能硅业为重点,鼓励和培育企业在光伏电站建设和并网发电等方面加强新型应用产品研发和应用领域开拓,促进产业链不断延伸。

(二)风能设备制造与生物质能应用。

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风能设备制造企业,重点发展风力发电机整机及风叶、塔架、主轴、机械传动、运行控制、输变电机组等风力发电配套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推进平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生物质能发电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升级,支持以秸秆、纤维废渣等为原料的非粮食生物液体燃料的开发与生产,进一步推广农村沼气应用和秸秆汽化工程,提高生物质能源在能源总量中的比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和外经局等主要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战略咨询与评估论证,促进产业有序发展。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提升发展工作,协调整合各类资源,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的组织推进。

(二)完善扶持政策。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对各类投资主体研制开发新能源产业项目实行鼓励政策。研究制定市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及时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土地、信贷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引进与更新、新产品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高级人才引进等,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专项资金,给予地方配套。

(三)推进规划落实。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划产业专区的功能定位,引导企业向专区集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实施目标考核,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市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工作督查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新能源产业的统计工作,把握产业运行规律,研究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产业发展信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优化工作流程,加大部门协调服务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和具体措施,让重大项目尽早投产达效,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载体有所突破。依托我市临近与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积极搭建新能源产业发展与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加强人才支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在新能源产业提升发展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实施引进与培养并举的人才策略,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定新能源人才计划。落实各项优惠鼓励措施及管理、技术、知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改善人才环境,吸引国内外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联合定向培育太阳能、风能产业方面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重点培养一批新能源方面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为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储备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