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共3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第一篇
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强投入、调结构、促转型”行动,以争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契机,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为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矛盾纠纷预警调处能力迈上新台阶
今年是我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第三年,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新年伊始,我局就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信息化小组集中办公,通过近半年的紧张而艰苦的奋战,完成了《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系统》软件及矛盾纠纷预警控制平台二期的开发与内测工作,并逐步增加了多个统计和排查功能,以更好地为全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分析、排查、调处服务。10月上旬,顺利完成了司法行政内网与全省司法行政内网的合并,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信息传递与分享的效率。信息化建设推进三年来,社会效益日益显著,影响逐渐扩大,今年区政府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全区“再吃两年苦,辉煌十一五”奋战计划表,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区科技局为我局社会矛盾纠纷控制体系研究这一项目拨付了科技经费;区发改委将其列为三年重点目标,监督执行进度;区政法委、区公安局等政法系统单位也给予财力支持。今年下半年中央政法委领导王乐泉、陈冀平、省委书记梁保华、省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等省部级领导来我局调研视察期间,对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二、抓住“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契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年初,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及时召开法制宣传协调指导组会议,总结去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今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及“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1、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考评和迎接省市检查考评工作
省、市“五五”普法考评工作部署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区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采取措施,分层次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考评工作的动员部署。4月2日,召开全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全区“五五”普法检查考评工作;4月5日召开普法教育协调指导组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分头抓好镇(开发区、街办)、机关、学校、企业各个层次的自查自纠和检查考评工作;4月6日召开各镇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会议,部署镇(开发区、街办)“五五”普法检查考评工作;4月13日组织全区普法联络员对“五五”普法迎检工作相关业务进行培训。通过相关会议、培训,及时把检查验收部署到位,充分做好动员发动工作。
二是抓好“五五”普法工作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各镇、开发区、街办、教育行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机关工委等普遍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的自查迎检工作。区普法办、机关工委、人事局联合组织,分条线、分口子用两天时间对区级机关各部门进行检查,各部门分管领导汇报“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成绩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对口进行检查普法工作台帐,取长补短,互相促进,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积极营造“五五”普法检查考评工作良好氛围。由于动员工作充分,各级领导重视,全区上下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五五”普法工作先进的荣誉感比较强。区人大在3月中旬组织了全区“五五”普法专题调研,并审议了“五五”普法工作。今年以来,区和各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都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加大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抓好典型示范单位的建设和台帐资料的整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良好的迎接检查考评,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做好2012年度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佳好事评选工作
今年是区连续第三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十佳好事评选活动。全区共有9个镇、17个机关部门32件法制宣传好事实事参评。奔牛镇“‘百姓讲坛’服务百姓”雪堰镇“开展法制文艺巡演活动”、邹区镇“‘六个一免疫工程’助青少年建康成长”、西湖街道“送法进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总工会“创建‘职工书屋’提升职工法律素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通12333劳动保障宣传咨询热线”、药监局“开展‘送电影下乡,食药安全进万家’活动”、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计生局“开展‘计生健康与法律知识百村行’活动”、区公安局“广播送法进校园”等10件法制宣传好事、实事被命名表彰区2012年度法制宣传十佳好事。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法治一条街”建设、“农民工普法教育”、法治建设合格单位创建和以送文艺、送电影、送书籍、送讲课、送咨询“五送”为内容的法治文化建设等一批亮点工作在全省、全市都有很好的影响。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普法工作的成效逐步显现。今年顺利通过了市五五普法考核验收。
三、着力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今年我局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切实履行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化解社会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显著成效。
1、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着力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和探索。今年以来,我局回顾总结全区在创新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方面的做法,撰写了调研文章《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实践与构想》及《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起草了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动例会、排查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为全区组织实施多元化运作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6月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调处中心合署办公,7月起在重点单位实行矛盾纠纷解决情况月报和联络员制度。目前,我们已经与全区诉讼、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纠纷解决主体实现了初步对接。7月,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迁入区法律服务中心,投入实体化运作,新增了3名调解员。8月以来,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省委书记梁保华、省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市领导范燕青、王伟成、孙国建等先后视察了新建的法律服务中心,对我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出肯定。
二是规范强化诉调、公调对接工作。今年驻法院(法庭)调解工作室共调处纠纷2594起,成功2566起,成功率98.92%。与区公安局密切配合,特别加强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上的合作,全区27个“警民联调室”共调解纠纷8665起,调解成功8218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优势,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是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对接机制。为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标和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目的,加强与卫生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联系沟通和协作,7月,区医患纠纷调委会和驻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室相继成立。驻巡回法庭调解工作室共调处此类纠纷232件,调解成功230件,有效缓解了法院处理道赔案件的压力。
四是组织全区司法所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按照省、市综治办关于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4月以来,组织全区司法所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指导督促各镇司法所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关注重点纠纷隐患。年内,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10367次,受理民间纠纷10620件,调解纠纷10606件,调解成功10456件,调解率99.87%,调解成功率达98.46%,防纠纷激化91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4起892人,防止民转刑31起54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区的经济发展。
五是开展迎国庆保省运“两排”“两调”专项活动。为确保国庆、省运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9月,区司法局、调处中心下发《关于开展迎国庆保省运“两排”“两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动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及各级调解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迎国庆保省运“两排”(重点疑难纠纷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矛盾纠纷排查)“两调”(全面调研会诊、集中调解处理)专项活动。
2、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制定要求,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年初,下发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要点和《2013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明确司法所年度目标任务,以提升形象、体现特色为重点,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确保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争创省优所活动。继续以“省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进行广泛的动员部署。加强司法所硬件、软件建设,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帮助协调在司法所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落实工作措施,注重创建实效,扎扎实实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开展规范司法所标牌标识专项活动。3月以来,认真部署开展规范司法所标标牌标识工作,统一规范司法所办公场所标牌和形象标识,在各所自查和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要求的司法所进行重点指导督促。目前全区司法所标牌标识合格率在80%以上。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今年以来,继续推进“人民满意好站所”创建活动,围绕“三服务一提升”的要求,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运行,促进司法所工作成效的提高。同时结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双进五帮”活动要求,从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入手,牢牢把握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主动权。横林镇司法所被市授予“人民满意好站所”荣誉称号。
四、积极探索规范化和人性化管理方法,社区矫正工作展现新特色
作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我局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充分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全区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1人,成功解除矫正273人。五年来,全区共接收2331名社区矫正对象,1796人按期解除矫正,重新犯罪率仅为0.07%。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视察我局司法行政工作时也给予高度评价。
1、进一步加强各项矫正制度建设
一是逐步完善定级分类管理制度。目前,全区各镇均已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全面实行定级分类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在定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研究探索A类矫正对象纳入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以手机定位监管的实践不断完善定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4月,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就请销假、奖惩等制度进行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请销假程序和奖惩标准。共有8名矫正对象受到表扬奖励,4名矫正对象受到记过处分。
三是探索建立异地委托管理制度。为确保监管安全,维护本地社会稳定,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我局探索建立异地委托管理制度。湖北十堰市竹山县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欲长期在我区洛阳镇打工,为此,我们及时与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取得联系,首次建立跨省异地委托管理,对张某实施管理教育。
2、建立区级公益劳动基地
9月,在牛塘镇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建立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教育基地和学习教育中心。同时组织湖塘、牛塘两镇4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首次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从劳动、环保、心理等各方面教育矫正对象悔过自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场所和机会,促使矫正对象对其犯罪行为深刻悔悟,改过自新。
3、建立手机短信教育平台
除常规的电话教育和面对面教育以外,今年,我局利用移动定位系统中手机短信平台,在节假日或敏感时段向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发送教育短信,提醒他们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免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4、强化部门联动、协调矫正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注重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工作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力,发挥联动优势,及时有效地处置了相关问题。
五、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实现新目标
今年以来,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第一目标,以“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为总体思路,以衔接管理、帮扶教育、就业安置、制度建设为工作重点,在过渡性基地规范化管理、科学分类帮教、信息化建设、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等方面加强研究。五年来,我区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164名(刑释946名,解教218名)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98%,实现了无重新违法犯罪的新记录,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开展全面排查活动。年初组织开展2012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活动,对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情况,管理、安置帮教情况,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
2、加强衔接管控力度。在收到监、所刑释解教人员改造鉴定表和释放通知书或者市局下发的电子名单后,及时将基本情况反馈到各镇安置帮教站,要求迅速做好回归接管工作。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时及时衔接帮教措施、减少漏管失控,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各镇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安置帮教工作软件,进行认真排查走访核对。
3、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配合省启用新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我们不断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的指导力度,多次组织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确保各安置帮教工作站正确使用新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效率,提升我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
4、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定级分类管理工作。今年8月,在全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定级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刑释解教人员综合评估和分类帮教工作办法规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打分,将人员定为重点人员或一般人员,对重点人员落实帮教小组,每月进行走访教育。
六、围绕企业转型主动服务,法律服务质量和效能得到新提升
今年以来,全区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双促双助”和律师“警示教育”两大活动,积极主动进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矛盾排查、纠纷调处和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务领域,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切实的法律保障。
1、公证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积极拓展公证法律服务渠道,规范公证行业秩序,巩固“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出发,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防范风险、化解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作用,积极为全区建设项目招投标、拆迁安置房抽签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221件,其中国内民事1637件,国内经济1338件,涉外961件,涉港澳台46件。
2、律师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对律师所和律师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做好区四套班子法律事务律师咨询组工作,政府安排和交办的法律事务。组织举办“首届律师论坛”活动,编纂了《首届律师论坛资料汇编》。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双促双助”活动。以“李庄案”为典型,在全区律师中开展新一轮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律师深入学习,以此为戒。与区妇联联合举办“和谐,与法同行”女律师牵手巾帼维权站志愿服务,六家律师事务所的22名执业女律师与19个基层巾帼维权站的负责人签订了志愿服务协议。今年以来,全区执业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11家;受理各类案件1963件,其中刑事351件,经济359件,非诉53件,民事1200件。
3、基层法律服务今年我局继续注重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33家,诉讼与非诉讼事务1825件,解答法律询问4998人次,较好地发挥了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4、法律援助与148法律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全面覆盖,应援尽援”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以省运会、世博会的维稳工作为主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法律咨询点的作用,在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核、受理、指派和督办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95件,其中刑事案件59件,民事诉讼类案件138件,援调对接法律援助案件498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00余万元。探索“援检对接”的援助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做好律师值班接待工作,向来访群众解答劳动合同、工伤补偿、人身损害赔偿、安置房买卖、赡养、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1580人次,其中来电咨询382人次,来访咨询1198人次,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活动8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23人次。
七、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
1、坚持抓好学习教育。制定了《2013年区司法局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意见》,坚持“学习日”制度,组织观看《袁隆平》、《潘作良》教育电影,组织参加《政风热线》节目,使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和理论水平有显著提高。
2、积极开展建设文明城市活动。制定了《区司法局建设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建设文明城市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在知礼、明礼、守礼、行礼等方面有明显提高,在文明素质方面有明显提升。
3、积极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全面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局机关行政效能和广大干部职工勤勉履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积极争创“勤廉示范单位”。
4、积极开展“双政三零”竞赛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双政三零”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动员和组织局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双政三零”竞赛活动,坚持以“人民满意、勤廉高效”为总目标,建立“人民满意、勤廉高效”的政风行风。
5、积极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践意见》,明确了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成立了“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了六个结合,突出行业特色,创造工作业绩,做到活动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6、组织实施了局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按照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要求,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党组研究等项工作,完成了局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职位竞争上岗,进一步加强了局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7、认真做好党建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局党组织的公推直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党组织建设,成立了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局党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局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解还不到位,多部门协调共同调处矛盾纠纷的思路与机制还没有理顺;二是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措施还落实不到位,普法工作方法、手段创新不够;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镇规范化、日常化管理不到位;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还没全部到位,运用和真正发挥作用不够。
第二篇
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投入“智慧、低碳、幸福”建设行动,以争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契机,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为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局切实履行好普法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的宗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着力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一是出台“六五”普法规划。通过调查研究、征求各部门意见、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两办常务会议审议、人大决议等五个阶段,历时近一年时间。10月8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二是编印“六五”普法宣传资料。区普法办精心编印了16万册《弘扬法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六五”普法便民指南》和5万册《漫画说法》。《漫画说法》以漫画、社会热点案例等形式解读《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解释三》、《刑法修正案八》等新颁法律法规热点,全彩页印刷,画面生动、内容简单易懂,贴近生活。三是召开“六五”普法启动大会。10月14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标志着“六五”普法全面启动。大会表彰了全国、省、市、区四级先进单位93个,先进个人181个。我区获得市“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区荣誉。
2、扎实推进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今年是市确定的“法治文化建设年”,我区各级、各部门着力突出这一主题,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点带面,重点突出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建设南湖家苑法治文化示范点。区普法办、区法治办联合打造南湖家苑法治文化示范点,装饰法制宣传画廊、组织新市民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依托南湖家苑警务室建立全区主要部门轮流派员值班的法律咨询台。借助南湖家苑每月一期的“新市民道德讲堂直播间”活动,增加半小时法制讲座。二是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以市法治文化艺术节为契机,向全区各级各单位广泛征集法治文艺作品和文艺节目。共征集60幅书画作品,25幅漫画作品,40幅摄影作品,6个文艺节目,并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进行集中展览和演出,极大地丰富了法治文化内涵。三是全力筹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打造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区普法办赴苏州、常熟等多地进行考察学习,并形成法治文化公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两份可行性报告。
二、建立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建设,权益维护调节初现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权益维护调节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创新的思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使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服务经济、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1309件,调解纠纷11308件,调解成功1109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9.9%和98.1%。其中,区调处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85件,调解纠纷85件,调解成功85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到100%。
1、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一是积极推进矛盾调处对接机制和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达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相互协作。继续加强与区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诉调、公调、劳调、交调等对接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对接工作。同时,总结诉调对接的工作经验,使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逐步正常化、规范化。3月,联合区妇联,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月,联合区交巡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我区专业性调解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调解员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完善矛盾排查预警体系,建立网格化排查和分级预警管控制度。上半年制定并下发《关于建立网格化排查和分级预警管控制度的通知》,通过“组格、网格、片格”的形式,建立起全覆盖式的矛盾纠纷空间排查体系,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及时准确掌握矛盾信息。同时,把矛盾纠纷和纠纷隐患按照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级,实行分级预警和处置管控,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排查、早预警,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三是坚定信念,继续进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和探索。进一步规范多元化信息报送制度,积极探索完善多元化机制的办公制度、联动例会制度、信息互通制度、财政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目前,信息报送制度已能正常开展。下发《关于建立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体系的意见》,分解各部门工作任务,明确了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效果,增强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责任感。
2、夯实和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一是加强检查考核,推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年初,下发《二○一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2013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考核标准。同时,以规范化司法所复核和第二轮争创省优秀司法所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司法所“提档升级”。牛塘、奔牛、邹区等镇政府加强了司法所人员配置,湖塘、嘉泽、奔牛等司法所在规范化工作中也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在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复核中,我区15个司法所均顺利通过验收。在省厅开展的第二轮争创省优秀司法所活动中,湟里、遥观两个镇司法所接受了考核组的考核验收,其创优工作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加强检查评比,全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运作。在省市关于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中开展“十佳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年初制定的“抓基层、打基础、练好基本功”这个主题和争创“一流基础设施、一流基层队伍、一流工作水平”的目标,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区人民调解组织中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对“十佳调解组织”、“十佳调解能手”、“十佳调解案例”、“十佳调解卷宗”、“十佳信息报道”分别定出了评比标准。同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六有四落实”的标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督促全区各村(社区)级调委会对标找差,尽快完善村(社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并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标准和要求,制定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墙公示内容和有关制度,帮助指导村级调解委员会建章立制,使村级调委会工作尽快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三是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为了切实提高全区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4月19日,邀请省司法厅基层处徐永伟副处长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专题培训,在区委党校设中心会场,全区17各镇(街道)、开发区设立分会场,全区1200多名调解员参加培训。8月,会同区法院、公安局,举办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培训拟聘任的20名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进。各交巡警中队分管事故的领导、事故处理的骨干民警一同参加培训。
三、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方法,特殊人群管控成效显著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以建设两个中心(“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服务,优化区级管控帮教平台,成效明显。截止年底,全区在册矫正对象674名(其中缓刑514名,假释88名,暂予监外执行9名,剥夺政治权利63名)。接收刑释人员232名,解教人员34名,安置率98%,帮教率99%。
1、建好两个载体,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一是矫正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硬件提档升级。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为区一级社区矫正工作实战平台,与司法所共同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并对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中心面积已达200平方米,分管理、教育、服务三个区,管理区设公、检、法、司联合办公室和远程监控室,教育区设心理调适室和宣告电教室,服务区设图书阅览室、爱心加油站和对接平台。司法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成员单位可借用中心场所开展活动,实现资源的有效优化配置。二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教育、服务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大主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较为偏重管理、教育,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3月,构建特殊人群帮扶工作机制,筹建爱心加油站,组织开展募集活动。爱心加油站的启动为特困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一定的生活困难、为特殊人群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提供了途径,进一步拓宽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教育帮扶的渠道。三是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与区公安局、610办、信访局、卫生局、人社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邪教痴迷者、吸毒人员、反复上访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人员开展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整合行政资源,高效、便捷、低成本地为特殊人群提供解决生活、工作困难的合理途径,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四是劳动教育基地提档升级。在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中心以来,先后组织109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使基地成为集公益劳动、学习教育、过渡性安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学习教育基地。
2、强化三项管理,减少两类人员重新犯罪。一是落实专项管理。每季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帮教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管理。5月,联合检察院检查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施矫、解矫情况,同时对司法所在矫正制度的执行情况上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加强衔接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实施规范管理。每天利用QQ工作群答疑解难;进行各种软件操作专门培训;编印《社区矫正工作平台操作手册》;重大节假日向矫正对象群发提示短信;编写《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规范化操作指南》;设计社区矫正格式化走访谈话笔录并下发基层司法所;开发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软件。三是落实分类管理。对一般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不松懈,严格督促司法所执行请销假制度。对郑陆、嘉泽、牛塘、横林等镇的8名重点对象进行教育,有效遏制了重点对象不遵守矫正规定、重新违法犯罪的势头。
四、围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法律服务效能切实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管理,强化指导监督,加强行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着力提高法律服务行业从业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整合全区司法行政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1、公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公证法》,充分发挥公证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公证质量管理为核心,不断推进公证信息化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模式。完成公证处装修改造工作,办证服务大厅和公证室全部搬入局一楼,规范和加强窗口形象建设。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192件,其中国内民事1606件,国内经济1516件,涉外民事865件,涉外经济130件,涉港澳台75件,安置房公证7件。
2、律师工作。继续开展“五星级”创建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双促双助”活动,积极为全区中小型企业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使我区40家重点企业和100家成长型企业都有了良好的法律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作用。抓住我区打造服务业集聚区的契机,积极打造以湖塘中心城区律师事务所为主,镇基层法律服务所为辅的法律服务行业科学布局。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组织引导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引导并组织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全区律师共受理各类案件3773件,其中刑事诉讼及328件,民事诉讼及2552件,行政诉讼3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8件,法律援助732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12人,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17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家,社会团体法律顾问3家,公民个人法律顾问6家,避免经济损失1.71亿元。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今年我局继续注重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2家,诉讼与非诉讼事务1173件,解答法律询问5498人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4、法律援助与148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借助区法律服务中心平台,重新布局法律援助窗口,规范接待来访咨询行为。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14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件,诉讼和仲裁案件632件,非诉讼调解案件582件。继续探索“援检对接”工作,尝试联手新闻媒体开展法律援助特困群众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环省行”走进活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新站点。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2543人次,其中来电咨询831人次,来访咨询1712人次,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6500余份。
五、开展建设“三型机关”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1、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活动。全面深化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动创新创优司法行政工作,为努力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2、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素质,制订学习型机关建设计划,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本,严格坚持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按照部署和要求,组织局机关27名党员参加在常武路与广电路等交叉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行动执勤。局机关与湖塘镇聚湖社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对接活动,27名党员人人参与,对社区居民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圆满完成区安排的入户宣传任务。
4、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大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先活动深入开展。
5、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和区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要求,及时转发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行政单位和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活动开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框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框架的逻辑性和系统性还略显不足;二是“六五”普法启动实施工作还存在死角,少数单位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对推进特色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还认识不足;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在机构建设、机制创新方面仍然遭遇瓶颈,亟待进一步突破;四是在欧债危机加重的经济形势下,法律服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篇
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强投入、调结构、促转型”行动,以争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契机,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为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实施普法“五大行动”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随着“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我区普法工作紧扣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夯实“基层民主法治”三大主线,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全年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通过实施“五大行动”,大力繁荣我区法治文化氛围。
1、实施保障体系完善行动。一是完善法治文化建设领导组织体系。成立由司法局牵头的法治文化协调指导组。二是完善普法工作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六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青少年法制宣讲团队伍,整合南湖家苑新市民文艺爱好者、百兴艺术团演出队,组建专兼职结合的法治文艺宣传队伍。三是完善普法工作各项机制。印发《法制宣传年度考评办法》,明确考核办法、基础指标、调节指标;根据“六五”考核办法,分类明确台账规范机制。
2、实施建设能力提升行动。主要通过集中培训、分类指导、创作实践等各种途径,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各类人群学法用法与法治文化建设能力。一是强化普法联络员业务能力,4月组织普法联络员培训班,促进业务交流指导与监督落实;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研究问题能力,10月举行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领导干部法学讲座,讲授当前基层社会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与解决途径;三是强化公务员法律知识应用能力,12月与组织部、人社局联合组织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达到100%覆盖;四是强化法律服务者创作实践能力,邀请专家创作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漫画、动漫、宪法专题国画等优秀作品,组织律师、司法行政干警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等。
3、实施惠民价值提升行动。结合法律六进,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法治文化活动。一是文艺巡演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由政法委牵头,共同筹办的“法治绽放幸福花”大型文艺演出,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部分新市民聚居区专场巡演20场。二是紧扣主题深化法律六进。新市民学法周期间,向新市民集中的企业、学校、村(居)、工地送上电影、文艺、资料、讲座、关爱等六道法律服务大餐。三八妇女节期间,与妇联联合在市监管支队内开展巾帼帮教活动,为监管对象、部分矫正对象、狱警献上法律书籍、法治文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制漫画巡回展、广场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三是注重合力深化重点对象教育。公检法司青少年法制宣讲团成员积极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区镇两级宣讲团全年宣讲440余场,涉及听众达20万。积极参与“万家学法”竞赛活动,我区推荐的参赛家庭进入决赛并获奖。此外我局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参与了科技、法律、文化“三下乡”活动、“税语争锋”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学雷锋法律志愿者行动、反家庭暴力宣传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最大限度满足五类重点对象普法与法治文化需求。
4、实施品牌工程打造行动。依照树品牌、建阵地、争先进的思路,开展了法治文化标识有奖征集,推广应用了“法治腾飞、幸福花开”文化标识。同时积极打造精品文化阵地,筹建郑陆镇牟家农村法治文化公园、南湖家苑新市民法治文化社区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牟家法治公园由区镇村三级共同筹建,园内呈现农村法治俚语、道德、人物等文化典故,颇具地方特色。牟家村以法治文化引领民主法治的经验做法,等到省部级肯定,获评为区第二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法治文化公园剪彩典礼上,获得省市区各级领导高度肯定,并以现场参观交流形式向全区推介。南湖家苑百米法治画廊、法院法治文化走廊被评为市首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同时我区积极培育校园法治文化亮点工程,以遥观镇中心小学为代表,开展“轻松学法,伴我成长”系列活动,创造了学校主导、企业赞助,家长反馈的三方共建型、长效化“法律进校园”模式。
5、实施传播体系优化行动。积极完善法治文化优秀成果展示推广机制,构建法治文化传播的立体联动态势。在新天地公园开展了大型法治书画作品展;邀请专家创作《漫画说法》系列作品,并在日报连载,贴近民生生动说法,截至目前共刊登14期。此外还充分运用户外电子屏、灯箱、广告牌、报纸、网站、电台等媒体,以创意海报、动漫等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形式传播法治文化。我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共送法下乡137次,举办各类法制讲600余场,开展法律咨询157场,举办各类法律培训149期,组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750次,更换橱窗(栏)1751块,举办文艺演出252场。
二、深入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构筑社会矛盾纠纷防火墙
今年以来,全局上下以开拓创新的思维,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四项排查”,下大力气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6861次,受理矛盾纠纷9140件,调解成功8993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8.4%;诉调对接调解纠纷2395件,调解成功2347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8%;劝阻群体性上访18起258人,防止非正常死亡17起,防止纠纷激化178起。
1、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年初我局从基础设施、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争先创优和庭所共建等六个方面对司法所今年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建立科学考评机制,激发内在潜能。我局制定《2013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把司法所工作按条线业务划分归类,对之进行细化、量化、打分,通过分值的分配,突出工作重点,确定奖优罚劣标准。三是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引领提档升级。以“五好司法所”和“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四是开展庭所共建活动,促进职能发挥。通过法庭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形式,使司法所参与涉诉纠纷的化解,形成庭所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同时,司法所定期选派调解员到法庭跟班实践锻炼,旁听案件审理,现场观摩法庭庭审,进一步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能力。
2、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成效。认真落实网格化排查预警。以区委在全区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强力推进村级网格化排查和预警管控制度。建立严密的村(社区)级网格化排查网络,明确排查到户、责任到人。以简便、实用、科学为原则,对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进行梳理规范,对村级实行网格化工作予以大力指导,提升村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和对小矛盾、苗头性纠纷的化解能力。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为了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地位,提高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我们继续加强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确保化解实效。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素质建设。在区委组织部的支持下,从全区各行政机关及各镇退居二线的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中选聘11名既有一定社会威望又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并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第一线参与调解工作。工作重点是为全区的重大、疑难、复杂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性处理意见或直接参与调处工作。同时我们继续加强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了专职调解员的培训。3月29日,我们邀请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唐蕴东、副庭长秦雪松在区委党校对全区包括各乡镇司法所所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职调解员、区调委会及其各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区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及其各工作室共100多名专职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了内勤人员培训。3月31日,组织对全区各镇31名调解内勤人员进行台账业务培训,就台账如何归类、整理、成册等事项进行规范,并就日常台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加强了镇村调解人员培训。以开展庭所共建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司法所定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邀请共建法庭法官对调解人员授课,分期分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促进调解员业务技能提升。同时,邀请法官点评调解文书,对调解工作现场指导,提升基层调解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今年我局在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人民调解信息录入。目前,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诉调对接工作室、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信息已全部录入省厅内网,村级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同时我局组织编汇典型调解案例。从近年来大量的诉调对接案例中,选择了50例具有一定典型性的案例,汇编成《区诉调对接案例选》,为全区调解员调解案件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进一步促进调解员提高调解技巧。
三、继续深化“两个中心”建设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区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全区在册的矫正人员共有751名,重新犯罪率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73名,安置率达99%,帮教率达100%,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控制在较低水平。
1、管教并重,着力提升管理服务质量。一是做好审前释前调查,把好矫正入门关。为有效降低重新犯罪风险,实现审矫对接,我局高度重视审前释前调查工作,今年1-9月共对42名拟缓刑人员、74名拟假释人员开展调查评估,法院采信率达98%。二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帮教工作。今年2月和8月,我局分别部署开展两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活动。4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帮教工作,共排查出流动人员、有吸毒、盗窃、赌博史人员、有去省进京上访可能的人员、“三无”人员、有明显违法犯罪倾向人员和其他有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重点人员13名,其中矫正人员8名,刑释解教人员5名,针对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落实帮教措施。今年8月,开展以清除安全隐患、保障和谐安宁为目标的社区矫正“安宁”专项行动,共排查出社区矫正重点人员50名,对排查人数、排查情况、工作措施、工作效果等实行周报制。三是做实做强做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我局按照计划,健全中心工作制度,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活动,提升中心形象和工作实效,使中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内容形式多样化,先后在中心组织8次集中教育活动。四是建立两级过渡性安置基地。我局按照年内创建区、镇两级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计划,积极部署落实创建工作。目前,9个镇司法所(办)与企业携手共建了9家过渡性安置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临时就业安置提供场所。五是充分发挥移动定位系统和声纹识别系统的监管功能。区矫正办每个工作日登录系统查看定位情况和声纹识别抽查结果,一旦发现定位失败、越界、人机分离等情况,及时与司法所联系,确定原因并进行处理。今年1至9月共处理30起系统报警情况,及时对5名违规人员实施了处罚。
2、建章立制,积极开展多项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与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制度。我局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自审前调查环节开始到矫正结束整个过程与各部门实时通报重要信息,增强多部门的矫正合力。二是建立接边地区对接协作工作机制。为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在本地,但因生存发展需要往返于接边地区工作、生活而引发的外出越界、日常管理等问题,我局积极推动并建立与江阴市社区矫正机构的对接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协管备案、应急预警、学习交流等工作制度,市(区)局每半年、接边镇每季度轮流召开工作会议,对接边社区矫正人员摸排梳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日常双重管理等情况进行及时分析研究。
四、紧紧围绕“四万工程”活动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省厅“四万”工程方案,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千方百计助推转型升级、服务企业发展,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通过区公证处全体公证员的共同努力,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296件,其中民事2671件,经济1314件,涉外1255件,涉港澳台56件,实现零投诉,零错证,获得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公证处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企业的转型升级、资产重组做了大量工作。今年主要参与的区内重大项目有:花博会的会徽、会标评审公证、湖塘镇花园街片区改造工程以及晋陵南路延伸工程相关拆迁安置公证、万顷良田拆迁安置房抽签公证、湖塘镇长安家园安置房产权公证以及新科电子等企业资产重组以及有关重点企业资产公证等重点工作。
2、律师工作。我局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四万工程”的要求,积极为企业发展转型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取得良好效果。一是编辑《区法律服务企业工作指引》,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现状,从法律服务企业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措施方法三个方面,对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效服务企业,提出业务上的指导方案。二是开展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基层调研,组织全区司法所,针对全区法律顾问市场现状和市场需求,深入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乡镇企业进行调研,并对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单位聘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分析,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企业中的职能作用。三是积极筹印《法律服务一本通》,将全区各法律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以及怎样寻求法律服务编印成册,作为法律服务指南分发至基层组织。全年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958件,其中刑事案件403件,民事经济案件3326件,行政诉讼案件4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0件,法律援助198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3家,企业法律顾问694家。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今年我局继续注重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2家,诉讼与非诉讼事务1173件,调解纠纷187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4、法律援助与148法律服务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率。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区17个镇(街道)的333个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南湖家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基本实现村(社区)、镇工作站、区中心三级服务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57件。继续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组织两家律师事务所、一家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争创市级“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继续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区法律援助中心上报的《蒋留大等399各职工工资、经济补偿纠纷》案例,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3443人次,其中来电咨询1686人次,来访咨询1757人次,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6000余份。
五、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召开“忠诚为民树形象,公正廉洁展风采”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开展以“争做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争创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集体”为主题,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活动和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同时今年我们还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大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公务员党员宣誓活动,党员廉政教育,以及“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职业道德模范”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区级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2、抓好廉政建设。我局根据区委、区纪委关于构建3D惩防体系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分析,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3、积极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我局年初即把“三解三促”放上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带队深入到基层司法所和相关村、社区,进行分片挂钩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到我局帮扶挂钩单位前黄漳湟村进行多次走访,落实挂钩扶持物业项目,并资助5万元扶持资金,同时发动全体党员捐款资助十几位贫困学子。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在全省先行,但是今年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输入省厅内网比率偏低,基层司法所和区局相关科室利用好信息化手段服务司法行政方面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数量近两年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工作量不断增加,但是限于矫正科人员编制较少,工作时间精力大多用于忙事务性工作,对基层的管理指导力度还不够;三是在大调解工作机制在我区建立时间不长,一些工作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区调处中心在处理某些重大疑难纠纷时,因为职权有限、人力不足等诸多原因,调处工作难以深入推进,部分纠纷久拖不决,难以找寻到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