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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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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和大局,主动作为,创新服务,提升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有利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1、全力服务我区重点项目建设。2013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顺利完成演丰风情小镇土地征收工作,积极参加城市管理年活动,在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好法律宣传,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影响,为和谐拆违营造氛围;在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治整治工作中,通过法律“六进”等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开展交通法规的专项性宣传,提高了市民遵章守法的意识。我局主要领导作为矛盾纠纷调处组副组长,亲自带队参与江东大道、灵山镇东营外墩村、外坪村等多处的拆违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性地表达诉求,实现和谐拆违。一名副局长长期驻扎区中心工作组,全力做好法律保障工作。同时派出精干力量长期参与上贤(沙亮)片区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架起了被拆迁户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在演丰镇城乡统筹示范点建设工作以及灵山镇、演丰镇片区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我局下足功夫,做大宣传,打好舆论战。全力参与我区清理土地承包“三过”问题,发挥法制宣传职能,编印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汇编共计1500册,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保障了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2、规划法治文化广场,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主题,我局上报的“法治文化广场”项目被列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该法治文化广场是一个集法治、文化、艺术、休闲元素于一体的主题广场,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底可以建成。建成后,将为群众提供一个了解法律知识的休闲文化广场,将进一步提升市民法治素养,更是展现“法治”创建成果的需要,并最终服务于“和谐”的建设。

3、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全区法律服务所各类案件178件,业务收入19.1万元,为41个村委会和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

(二)落实六五普法,着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1、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开创法治文化环境新局面。为贯彻市、区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创新普法形式,我局积极建设法治文化广场,以此作为普法平台,将有利于引导公民学法、懂法、用法,也是展现“法治”创建成果的需要。通过找准宣传切入点,利用宣传车、普法扑克牌、普法购物袋、普法年历等多种载体,增强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联合其它单位通过现身说法、知识竞赛、编演节目等多种形式,增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此外,还积极利用“司法行政网”、“普法网”、“电视台”、“晚报”和“法制时报”等媒介平台,及时对我局的普法教育工作进行动态报道,不断提升我区普法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坚实的法治文化风尚。

2、依托“六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执政的水平。结合我区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指导全区公务员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为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村居换届选举期间,开展村(居)换届选举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结合特定活动,开展禁毒“流动课堂”、“公正司法为人民”等活动,促进辖区和谐建设,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法制教育活动;与区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矛盾排查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学校良好治安环境。开展法律进企业(单位)活动,利用主题活动或重大节日做深做大宣传,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3、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我局充分参照去年演丰镇塔市村委会获得全国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做法经验,全面推广落实村事决策“四民主两公开”等各种制度,提高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水平。

(三)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了人民调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有效预防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例如曾经被直播等媒体曝光的高家兄弟不赡养九旬老母亲的事件,经过海甸司法所所长真诚、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人在首次调解当场就达成了和解协议。我局白龙司法所所长,因在人民调解工作上耐心细致、任劳任怨,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3年,全区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146件,调处2146件,调处成功2027件,成功率95%。

2、继续完善诉前人民调解工作模式。为继续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我局坚持“四抓四促”,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抓程序规范,促工作效能提升;二抓调解成效,促为民宗旨落实;三抓宣传引导,促良好氛围形成;四抓培训学习,促整体素质增强。2013年,驻区法院调解室已受理案件100宗,成功调解60宗。案件类型囊括了房屋产权纠纷、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等,调解成功的案件无一例强制执行,无投诉、无上访,案结事了的效果十分明显,达到了止讼息纷的目的,实现了诉讼效益最大化。

(四)扎实有效地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一是以“三个加强”为依托,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执行职责,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通过加强培训,促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实效性;通过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交付、接收、宣告程序;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了专业专职力量和群众兼职力量的有效结合、优势互补。2013年,我局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11人,矫正期满解除377人,现监管234人。二是以“个性化矫正”为切入点,深入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局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帮教、引导启发,努力使矫正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顺利回归社会;从心理上帮教,对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心态矫正,使其树立重新面对生活、面对亲人朋友的勇气和信心;大力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就业,积极帮助他们自食其力,使其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2、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通过开展摸查活动,进一步掌握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二是加强和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我区的安置帮教工作。2013年,共登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8人,接茬帮教178人,帮教率100%,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52人,安置率85%。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优法律援助工作。

1、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认知度,我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3.5学雷锋”、“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力维护妇女权益”等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法律援助中心、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共同举办了《椰城侬家》户外直播栏目“侬家与法”,走进白龙街道美舍社区,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2、完善窗口建设,推行便民举措。我局完善了信访律师值班和驻区法院工作站工作机制,在区信访接待大厅和区法院立案大厅这两个窗口设专人值班,安排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法院立案涉及法援工作。引导涉法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困难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另外,为帮助解决疑难、重大的涉法信访案件,我局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工作,使信访案件得到积极处理,有效地减轻了信访工作压力。

3、降低法援门槛,拓展业务范围。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平等的法律援助的权利。二是加大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力度,充分发挥非诉讼手段化解矛盾。2013年,我局指派工作站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115宗,调解成功率100%,通过非诉讼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了公众维护权利的成本。三是公布咨询电话,更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的法援咨询,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13年,我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6件,其中民事390件、刑事208件、行政3件、非诉讼115件,接待来电1701人次,接待来访1186人次。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动力。

1、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服务意识。2013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我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积极开展好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章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查摆建制、整改落实,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强化了司法行政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2、强化干部业务培训,提高队伍业务能力。2013年,我局加大了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参加了由国家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和我区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共14场次,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群众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薄弱。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配备不齐,镇街缺乏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随着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有关法援工作政策的调整,法律援助工作逐渐显得人手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二)诉前调解的社会影响力不够。很多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不清楚,主动申请调解的情况较少,诉前调解的社会影响力不够,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2014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促进社会难点、热点问题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诉前调解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二)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建成的法治文化广场,通过积极宣传打造成新的普法平台。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律宣传工作,在宣传方式上力求创新,注重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继续创新服务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进原有的受理方式,方便当事人就近申请援助;积极与劳动部门协作,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四)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