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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法制宣传教育有序推进。发挥普法办综合协调职能,促进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段塘街道华兴社区试点打造法治文化家园。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多样化,社区居民法制教育常态化,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经常化的良好态势。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等群众普法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我区已拥有省级民主法治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2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65个,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达标率为87%。
(二)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发挥。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项目建设,发挥项目指导组牵头作用,进一步巩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会同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房管处等部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处理等机制,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狠抓人民调解质量提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截至今年10月底,,我区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500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97%,调解成功4958件,调解成功率99%。
(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不断加强。成立了全市首家区级层面的“归途心理辅导工作室”,将矫正对象的心理干预从项目管理上升为常态管理,在段塘街道建设“阳光之家”,试点打造我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新模式。依托心理矫正、思想教育、帮困扶助三个平台建设,继续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排查核对和教育矫正等工作制度,促进社区矫正规范运行,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和“LBS”定位监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对象实施随时实地跟踪定位,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开展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今年,我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05人,依法解除矫正64人,在册198人,无一脱管、漏管,另有归正人员332名,帮教率100%,安置率达96%,“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
(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新提高。成立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织律师行业在政府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签订重大经济合同以及协助处理诉讼案件、信访接访、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7家市属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参与我区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增强了法律服务力量,为广大社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组织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了“进村入企、解难创优”系列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展了律师行业廉洁执业创建活动,出台五项优惠措施,促进辖区律师服务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立了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公安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以来,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9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39件(民事236件、刑事103件),同比增长43.6%,其中劳资纠纷案件210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89%,且多为群体性案件。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省、市司法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以实现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领跑”为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各项司法行政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根据我区“文化强区”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区域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今后几年里,按照每个街道建设一至二个法治文化示范点的要求,以建设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基地、法治文化公园为内容,建成一批法治文化景观设施,在全区营造浓郁法治文化氛围。二是有重点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题,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明年我们将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法制宣传。三是做好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动态管理的要求,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内涵;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目标,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二)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
根据区委“四个领跑”的要求和区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我局重点抓好两项社会管理创新牵头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完善社区调解室、街道调委会、区联调中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建成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新型调解组织建设。巩固现有的诉调对接、刑事和解、交通事故等调解组织,稳步推进企业、楼宇、学校、治安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主动适应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的新趋势,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全面排查、走访,做好“两类”人员稳控工作。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健全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审前社会调查等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应急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积极探索创新监管工作方法。在做好劳动矫治、教育矫治的基础上,积极在管理模式、管理手段上创新,完善和推广“阳光之家”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模式,发挥“归途心理辅导工作室”、社会工作师的作用,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提高矫正工作质量。
(三)完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是完善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强化中心便民职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公益性服务;建立法律服务中心与区信访接待窗口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发挥中心法律专业优势,为信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其走司法途径。二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落实新刑诉法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前刑事法律援助的介入时间,实现应援尽援;推广市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平台的使用,确保当事人就近、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应有作用,引导其在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推进重点项目时主动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推广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我区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普及率;继续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居民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并结合法制宣传活动开设法制讲座。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三思三创、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内部运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二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司法所长,落实相应的待遇。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组织全体干部立足工作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下功夫提高基本技能和素养以适应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