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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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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程,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履行职能、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深化司法行政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新作用和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作为,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围绕直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规范制度和提升素质相结合,继续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一是规范工作制度,亮化司法所形象。积极协调各镇(街、区)落实司法所办公场地,进一步完善办公设施和“四室一库”,司法所业务用房标准达标率100%;10月份,完成15家直属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建设,建设率达93%;统一悬挂司法所管理、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办公场所和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的落实。二是基层司法行政编制专编专用,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按照工作人员向基层司法所倾斜的原则,将军转干部及时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任职,13家直属司法所具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占总数的81.3%,16家万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3.4人,基本满足各司法所履行职能需要。三是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本级培训2次,参加市级以上培训2次,组织了刑法修正案(八)的专题学习,坚持召开每季司法所长、每月司法协理员例会,以培训、“以会代训”等模式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四是加大对协理员的考核。在原来“千分制”考核基础上,引入“末位淘汰”制,不断提高专职人员的争创先进意识。

(二)依法监管和创新机制相结合,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按“三防”活动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并下发了“三防”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内容,加强排查力度,确定了45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并落实“一人一案、一事一策”措施,对“严管级”的服刑人员利用各种管控手段全方位、全时段进行跟踪掌控。二是制定《市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委托条件、申请程序、审批交接,建立异地委托管理审批表,规范了异地委托管理手续,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脱、漏管现象发生。三是严格奖惩。按照《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一年来共有215人次受扣分、36人受降级处罚,1人被收监执行,9人被行政拘留。四是加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截止11月底,721名在册矫正对象中,676名矫正对象纳入管理系统,21人经申请不参加定位,12人托管外地,定位率为98.3%,目前系统运行良好。五是深入开展联合帮教。全年共召开社区矫正委会议1次,矫正办成员单位会议2次,推动集体帮教的有力施行。六是广泛开展帮困解难。局领导分期慰问了43名生活特别困难的矫正对象,将3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启动“返助工程”,建立安置帮教基地6个,鼓励社区服刑人员相互帮扶、携手共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主动改造。各项社区矫正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定,全年列管社区服刑人员998人,再犯罪4人,再犯罪率0.4%,无脱漏管和严重犯罪案件发生。

(三)优化队伍和积极调处相结合,继续推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一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结合村、居(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重新整合建立,全市共推选新任人民调解员1215人,并广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和调解员评级活动;10月中旬,组织全市480名基层农村调解主任和法律志愿者在市委党校培训,极大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组织调解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为成功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构建和谐农村提供有力的知识保障。二是积极开展排查和调处工作。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内共排查调处纠纷5217起,成功5113起,成功率达98%,排查调处疑难重大纠纷177起,171起调处成功,赔偿标的额6319.43万多元。三是不断强化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诉调、治调衔接机制,设立检调衔接机制。11月份,市第八十三次市长办公会议同意在检察院内建立市检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工作人员3名,拨开办经费10万元,年度工作经费与其它调委会平衡,由市财政核拨,现检调会工作已正常运行。截止目前,医调会共受理医患纠纷82件,成功调处69件,涉案标的1569.58万元,交调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595件,成功调处3161件,涉案标的4306.97万元,诉调会共受理案件182件,成功调处162件,涉案标的255.46万元。四是积极发挥联调机制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积案。今年以来,全市共化解跨区域纠纷3起,跨部门协作纠纷12起,跨行业纠纷37起。五是积极研究劳动仲裁人民调解机制,探索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劳动保障、劳动仲裁、信访工作联动联调,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四)高效管理和人性帮扶相结合,继续推进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归正人员261名,期满解除259名,现实际在册归正人员总数2443名。一是指导司法所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各司法所及时做好矫正转归正的档案制作、移交、报送和管理,积极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归正人员的基本档案信息,并做好每季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报送工作。二是抓好衔接工作。局社区矫正科进一步加强了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安置帮教组织的信息交换、沟通和衔接,有效避免和减少“三假”现象和脱、漏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广泛开展“返助工程”和“爱心工程”。一年来,局领导分期分片走访归正人员,对生活特别困难的41名归正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了慰问。为4名归正人员提供就业岗位,1人解决低保。

二、围绕“六五”普法的全面启动,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筹备召开市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市机关部门领导的调整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重新调整充实了市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5月份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审定并通过了《市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评选2006年-2010年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讨论稿,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8月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执行和“六五”普法规划制订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9月份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会议,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的普法形势,对“六五”普法作出研究部署。

(二)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开展村级换届选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换届选举期间,每天出动宣传车,按计划和预定路线,跟步宣传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活动。春节前,联合平安志愿者、普法志愿者前往市火车站开展“普法送温暖”法制宣传活动,向返乡农民工发放“普法春联”“法制指南”“普法环保袋”等法制资料;农历正月,在外来人员相对集中的劳务市场开展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进行法律广播,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三是广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1月份,在宣传部的牵头下,与各单位一起在西溪镇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广大群众派发“普法大礼包”;2月下旬,根据禁毒办的部署,在汽车西站、火车站,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法制宣传活动,发放禁毒法制资料5000多份;3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联合妇联、计生等单位在象珠和俞溪头村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咨询会,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发放法制资料4000多份;12月份,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劳动、工商等16家单位和部门在芝英集贸市场开展了“12·4”大型法律服务暨“法律时间”栏目听友会走进芝英大型公益法律宣传活动,接受法律咨询350多人次,发放禁毒仿真样品1300多份,普法资料10000余册,进行广播宣传6场次,达到了较强的社会效果。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与各单位、各部门联合开展全国第二十一次“助残日”法律咨询服务、第七届未成年人读书节、环保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普法漫画与法制名言警句”比赛等等法制宣传活动。五是积极开展“与法同行法律六进”活动。暑期结合法律进乡村和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在古山镇胡库村、江南街道西翁村开展法制讲座,为“春泥计划”注入了法制元素;9月21日,在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了“与法同行法律六进”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标志“与法同行、法律六进”公益活动的正式启动。

(三)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普法文化建设。一是对各行政村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计1400人进行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和民间矛盾调处技巧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的能力。二是重新制定了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并重点指导了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今年创建了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6个。三是积极推进“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在市图书馆创建了“市普法宣传教育基地”,设置了普法展示广场、普法书籍广场、青少年法律学习广场、普法交流广场,达到普法资源与图书馆资源的共建与共享,为普法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宣传平台。四是推进“农家书屋”法制文化建设。司法局与宣传部、各镇(街、区)党委联合建设农家法治书屋,为“农家书屋”配备了201496册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读本,使广大村民得到广泛的法制教育。

三、围绕服务对象的不断扩大,强化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体系的规范化水平

(一)健全机制规范运作,深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强化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临街落地”接待窗口达300平米,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窗口,配备工作人员6名,并编印《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指南》等十种宣传资料供来访人员自主取阅,制订了《首问负责制度》、《工作联系制度》等42个制度,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机制规范运行。

(二)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一是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五大工程”即:“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春苗工程”“夕阳红工程”和“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工作,积极推进“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二是在市林业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到28个,初步形成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三是继续做好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四是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援助案件1075件,其中刑事案件164件;民事案件911件。解答法律咨询5004人次,其中接听来电845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办案量增长59.02%,接待量增长33.62%。

2.多措并举强化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对外交流上,局长亲自带队法律援助考察组到江苏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学习先进管理经验,通过学习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水平。内部管理上,每月对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测试,达不到80分的人员予以扣分,向案件承办人员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南》,要求办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部监督上,通过发放办案质量监督卡、电话回访受援人、庭审旁听等形式对案件承办人员的办案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予以整改。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向法院和受援人发放了950份办案质量监督卡,电话回访402人次,98%的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表示满意。

3.形式多样广泛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一是利用特殊时段进行宣传。三月份,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与妇联等部门一起深入各镇街区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5月份,建立手机短信宣传平台,通过发送短信宣传法律援助知识。11月份,在市委党校对48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和215名机关、学校的普法联络进行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二是每季编发《法律援助》,积极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媒体报刊进行宣传。今年以来,《日报》已刊登了8篇法律援助文章和案例,其中《协议离婚后对协议内容反悔现象增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像邻家大叔》几乎整版刊登,通过开展以上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三)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优势。

1.组建法律服务团,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是针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组建“法律服务团”,与各村(社区)签订《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服务协议书》,开通选举法律服务热线;分三期对全市712个行政村1400多名农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婚姻法》、《借贷纠纷》等辅导培训;协助选举委员会依法审查相关选举文件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选民资格,解决了因选民资格引发的纠纷26起。二是积极开展的村务“法律体检”。参与村务“法律体检”行政村432个,提供法律咨询1152人次,组织讲座11场,943人次,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209份,协助处理信访问题50起,调解矛盾纠纷81起,其它涉法事务144起。

2.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每个月市领导下访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指派工作。今年以来,参与市领导下访陪同164人次,共接待来访人员217批次497人次。二是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积极发挥我市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优势,组织有较强经济经营管理能力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市内167多家中小企业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走访,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为97家担任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三是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开展农村法律顾问活动。与村(社区)签订729份法律顾问合同,免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100%。四是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送法律送温暖大行动,要求法律服务人员做到“六个一”:参加一次公益活动;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参加一次信访接待;上一堂法制课或讲座,完成一家企业或行政村“法律体检”;参加一次乡村、社区送法律活动,抓好法律服务网站上律师在线咨询答疑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公证案件的办理。公证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工作的公证,为政府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58家,办理各类案件2338件,其中刑事辩护331件,民事1867件,行政案件5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4件,解答法律咨询3782人次。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467家,各类案件736件,非诉讼事务189件,调解34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7件,咨询8706人次;办理公证案件4990件,其中民事案件3300件,经济案件750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940件。

3.充分发挥两个协会的作用,不断健全行业管理。一是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修订《市律师百分制考核制度》,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通过到法院查阅案卷,走访顾问单位和当事人,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等一系列举措,使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有所改观。二是强化律师协会分会和法律工作者协会行业自律的职能。邀请资深律师对全市37名执业三年以下律师和实习律师进行执业培训讲座,举办“我为律师添光彩”演讲比赛和律师辩论赛,组织开展乒乓球赛、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增强律师分会和法律工作者协会的凝聚力,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围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

(一)结合四个特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结合专业特点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了免费法律顾问合同,其中党员法律服务人员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合同236份。二是结合队伍特点加强组织建设。针对基层法律工作者党组织关系在各自所在镇,教育活动分散、时间难以统一的特点,成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临时联合党支部,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抓好“三防”活动。在援助中心开设社区矫正接待窗口,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以全方位的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四是结合党员活动开展岗位竞赛。将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发扬民主、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法律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等一线岗位开展争创“共产党员模范示范岗”活动,全体党员佩戴身份标识上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岗位竞赛。

(二)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服务经济建设相结合、与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与服务保障民生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思律所、航正的成立党支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上有新作为。今年共有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机关党工委的入党前培训,两名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考察对象。

(三)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完善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确定了各科室采集上报信息目标任务,并按照《考核奖励办法》,实行计分奖励,年终纳入奖励评选。截止11月份,我局共上报信息105篇。其中被省司法厅采用14篇,司法采用24篇,上报调研文章4篇,有3篇在地级以上报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