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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安排部署,以“服务十二五、推进大维稳”为核心,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为载体,以推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各项综治工作,狠抓各项目标责任的落实,全年实现了无一般和重大行政责任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无因矛盾激化引发的民事和刑事案(事)件,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综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精心部署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围绕综治抓业务、抓好业务促综治”的工作思路,把综治工作作为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的突破口和落脚点。
一是党委重视,齐抓共管。去年以来,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综治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综治工作,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工作规划,推进综治工作各项目标要求的贯彻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源同志,根据与市综治委签订的总体目标责任书,分别与各县区司法局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定了综治目标责任状,逐级明确责任,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保证了全局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是成立机构,强化责任。按照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源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了综治工作档案,并明确由袁国强副局长主抓。同时,制定下发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做到了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抓,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精心部署,督导检查。我们针对司法行政工作在综治工作中所担负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重点业务内容,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上,做到与综治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机关还将年度综治工作责任进行分解,细化量化,结合业务工作不定期督导检查基层综治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并实行半年点评,年底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公布排名,有力地促进了综治工作责任的落实。局班子成员还坚持带着问题到基层调研,了解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去年以来共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18项,提供各种帮扶资金20余万元。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局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营子区营子镇联系点,了解综治工作情况,与镇领导研究制定平安创建措施,指导开展各项平安创建活动。年底,营子镇兴煤社区被评为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打造亮点
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大维稳格局中地位突出、责任重大,其职能作用越加显现,我局围绕综治工作责任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为着眼点,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本着“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原则,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在全市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八进工程”,以“人民调解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目前,全市已建立乡镇(街道)调委会220个、村(居)调委会2661个、企事业调委会38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70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其中包括市级医疗纠纷调委会1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多方参与、上下联动”的民调工作组织网络化体系,大大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从解决基层建设的难点、民间纠纷的焦点、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入手,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矛盾、化解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三大功能”,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构筑起坚实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百日会战”活动、“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田间地头、生产车间,深入到人多、事多、纠纷多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活动开展期间,全市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20970起,调解成功20358起,调解成功率达97.1%。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现已向省司法厅推荐呈报13名“人民调解能手”候选人。
三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排查调处。各级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和谐”建设、“三年大变样”工程、企业改制、土地征占拆迁等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组织开展了大规模、全方位的拉网式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疑难复杂纠纷案件26件。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32349起,调解成功31668起,调解成功率达97.9%,防止民事转刑事案件152件,劝阻群众上访473件,防止群众械斗88起,为维护稳定、守好首都“北大门”起到了重要作用。河北电视台经济频道播出了我市平泉县、兴隆县、滦平县和高新区人民调解案例专题片5期,受到了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着眼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探索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全市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一组织、统一队伍、统一制度、统一目标的“四步统一工作法”,推动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截至年底,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450人,解除矫正1453人,在册1997人(管制135人、缓刑1440人、假释233人、暂予监外执行78人、剥夺政治权利11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实现无缝对接。我局起草修订了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与市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市社区矫正工作执行办法(试行)》,设置了《市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初次测评表》,指导、督导各县区认真贯彻执行,并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共同帮教、审(裁)前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刑人员接收三大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年,全市共开展审(裁)前社会调查740多人次,审(裁)前社会调查率为100%,各级法院对社会调查采信率达95%以上;签订“七方”帮教协议书650人;前往法院或监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50人。二是强化科学手段,实行手机监管。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我局于去年5月份搭建起“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对全市矫正期在6个月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行了手机GPS“电子警察”定位管理,实现了从“人防”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转变。到12月末,全市共实现手机GPS“电子警察”定位管理1300多人,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强化管教措施,提高矫正效果。市局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实行“十个一”教育管理模式,与监狱、上板城监狱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市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依托监狱和上板城监狱建立“市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两个,实施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狱内警示教育的新探索。
(三)安置帮教工作突出特色,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年,我市继续深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组织、承接、帮教、保障“四大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刑释解教人员“释解有人接、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984人,其中刑满释放3602人、解除劳教382人,帮教率100%。本年度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695人,安置615人,帮教率100%,安置率88.5%。一是实现动态信息规范化管理。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软件网络平台的优势,实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对释解人员,逐人建档,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确保对每一名释解人员做到知外出去向、知现实表现、知经济来源、知交往关系。同时,针对长时间外出务工或户籍转移的释解人员,通过建立异地委托帮教关系,及时移交相关帮教信息资料,保证帮教工作的连续性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截止目前,接收网上基本信息5159人,核实成功4069人,核查率为94.2%。二是巩固无缝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市安置帮教工作衔接规程”,落实出监必接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和漏管的发生。通过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将释解人员接回,做到及时掌握预放人员信息、及时与即将释解人员“面对面”,彻底减少了释解人员直接流入社会、脱离帮教管控视线问题的发生。年,对18名重点释解人员全部实现接回,做到妥善安置,掌握情况,确保了无缝衔接。三是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按照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要求,我市确立了以现有基地为基础,在年内完成基础建设指标的同时,狠抓基地内部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年11月份,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先后到宽城、平泉、隆化、双滦等县区督导检查县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情况。目前,全市已建立市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培训)基地2个、县级23个,全年安置释解人员34人。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保障民生、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个主题,以“六五”普法启动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的意见》,以“优化社会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
二是围绕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组织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全面做好校园及周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法宣办以“法律进校园”为抓手,于年初在全市开展了“加强校园及周边法制教育活动”,对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整和续聘,组织指导各县区分别开展校园巡回法庭、法制专题讲座、播放法制宣传教育电影等活动,实现了城镇法律普及率达到了95%,农村达到了85%。开展了专项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对《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条款;社区居民实用法律法规;《法律援助条例》等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宣传手册700册,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12月份,结合“三下乡”和“百日下基层”活动,到平泉县党坝镇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500册、光盘100余张、法制宣传挂图300份。
三是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12月3日市法宣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周源同志带领法宣处负责同志做客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直播节目,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义、作用,以及今年“12·4”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活动安排等进行解答。12月4日,市法宣办和市人行集中组织开展了以“深入宣传法治精神,努力构建和谐金融”为主题的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活动。12月9日在《日报》刊发了周源局长就市“六五”普法规划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对全市“六五”普法规划进行详细解读。“12·4”期间,全市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60余场次,发放法律图书6万余册、宣传画(挂历)2万张、宣传单4万张,收到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确保机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机关内保工作。认真开展机关平安创建活动,把安全稳定做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定单位一把手为“平安机关”创建工作责任人,其它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把安全维稳贯穿于司法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完善了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在重要敏感期特别是“两节”、“两会”重大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和值班备勤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强化了机关安全消防工作,建立了各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定了机关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配备了防火设备,,组织了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了机关技防建设,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政法网安全运行,投资5万元在局机关院内、楼道、重点处室都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了内部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强化劳教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劳教监管工作以绝对安全为中心,不断增强“首位意识”,突出抓好职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市劳教所连续八年实现场所“四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作案、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目标,劳教人员改好率始终保持100%,年和年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劳教系统先进单位。
三是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建立了信访工作领导机构和办结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在全局干部中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中心轮流接访和全员日常接访,对来访者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疏导,有效化解,及时处理了各类信访案件,杜绝了赴省进京非法访案件的发生,做到了无积案、无省市交办的挂帐案件,确保了全局信访工作的平稳。四是做好分包县区铁路护路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按照预先安排、精心查访、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护路联防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履行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了分包区域内铁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