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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上半年总结与思路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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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上半年总结与思路4篇

第一篇

上半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有效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201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司法局认真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狠抓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2013年3月,琅岐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2012年度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成为全省首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之一。3月22日,我局召开司法所所长会议,进一步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各司法所从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及服务大局优质化等各方面进一步规范,力争百分百列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同时,加强司法行政编制管理使用,申报新招聘3名司法助理员。

(二)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我局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建设这一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依法及时、就地进行调解,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成功率。在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前后,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切实维护“两节”、“两会”期间全区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同时,进一步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我区亭江镇闽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厅评为“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罗星司法所所长朱鹏飞同志被评为“省人民调解能手”。省、市、区领导对我区人民调解、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2013年1-6月,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6件,调处成功450件,成功率96%。区人民调解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21件,成功21件,涉案金额294万元,其中诉调对接案件3件。

(三)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自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执行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和适应性帮扶等措施,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2013年6月,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和交付接收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为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运行再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我局还开展多项活动,不断加强管理创新:“两节”、“两会”期间,开展社区矫正监管整治活动,加大对重点对象的教育管理力度;2月,开展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将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出境管控视线;3月,成立以司法局局长为负责人的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周某因开发计算机软件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证书给予记功奖励;3月20、21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以“关爱山川河流,建设美丽”为主题的社区服务;4月,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课题调研,针对我区未成年人、精神病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并进行个案跟踪;5月10日,组织17名社区矫正人员走进榕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同时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必接必送制度,按期走访慰问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帮教未成年人犯罪矫正联动机制等,实现了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截止到2013年6月,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2名,其中期满解除矫正137名,死亡2人,在矫人员113名。新接收审前调查评估对象55名,累计审前评估对象147名,组织参加集中入矫教育30人次。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48人,其中刑释120人,解除劳教3人,解除矫正225人。安置348人,帮教348人。

(四)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依法治区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面向“六五”普法重点对象,以建设“宜居宜业、开放现代”的新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核心,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①依托“三下乡”、春节游园、全国助残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等活动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13年1-6月,我区共举办法制宣传讲5场,组织船政文化网络知识竞赛、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测试等法律知识考试2场,开展“法律伴随我成长”学生法制教育征文活动1场,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2场,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万余份,制作并展出宣传栏36余期。②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保障,2月,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位。③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等部门开展三月份综治宣传月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3月6日上午,在步行街中心广场开展了主题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服务保障新城建设”的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日活动;3月8日,联合区总工会,走进巨联鞋业有限公司,开展“三八”妇女节维权法制宣传;3月15日,配合工商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3月21日,参加区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工作会。④积极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认真筹备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多次前往兄弟单位参观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宣传栏建设,听取经验介绍。⑤认真开展“民主法治村”和第二批“民主法治社区”评选推荐活动,经区纪委、环保局、计生局、信访局、综治办征询意见,拟定9个村(居)参选。⑥认真部署第三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工作,6月19日召开迎检工作动员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依法治区办主任蓝锋作动员部署讲话。

(五)有效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为给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优化案件卷宗管理,加强对各司法所、援助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回访法律援助当事人,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同时积极适应新刑诉法要求,理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衔接机制,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等程序,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和经费使用管理,达到量质同升。5月24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应35名服刑人员要求法律援助的申请,组织律师前往榕城监狱开展进监法律援助咨询活动,让服刑人员学会运用法律途径和正常渠道来解决问题。2013年1-6月,区法援中心共审查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64件(其中刑事案件24件,按新刑诉法规定接收5件),接待法律咨询312余人次,采编法治视窗6期,接待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276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2012年度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法律援助示范窗口”、“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法律援助宣传先进单位”三项荣誉称号;司法所法律援助站获“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区司法局陈霞、罗星司法所法律援助站朱鹏飞两位同志获“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六)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区公证处更新服务理念,加大公证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主动融入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征地和拆迁安置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了公证机构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认真抓好公证投诉、举报、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证质量,积极推动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2013年1-6月,区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65件,其中国内公证534件,涉港公证10件,涉台公证20件,涉澳公证1件,涉外公证3400件,共收取公证费78万余元。办理现场类公证22件,涉及标的26965万元人民币,拆迁选房类公证涉及拆迁户1048户。

(七)全面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我局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自愿者服务、创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积极争创文明单位。不断加强督查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效绩考评、政务公开、机关效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管理问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下半年工作思路

按照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是按照市局部署全面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取用1-2年时间实现司法所全部达标。加强司法行政编制管理使用,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使用率达98%以上。

二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健全调解机制为抓手,以拓展调解领域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加强矫正安帮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内外网络系统。广泛挖掘社会资源,聘请心理专家、心理医生对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矫正。继续壮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招聘安置帮教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业务培训。

四是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参与开发区建设的舆论宣传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对区直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和迎检工作。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争创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是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服务市、区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民生。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鼓励和支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等程序,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和经费使用管理,达到量质同升。区公证处要继续狠抓公证质量管理,大力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公证体制和绩效工资改革,优化公证执业环境,努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六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扎实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科学、高效、廉洁行政意识。继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二篇

2012年上半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区司法局被评为“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我局代表队参加“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市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201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安排部署。由于建设区人民调解中心需要,罗星司法所办公场所进行调整,新所于2012年1月投入使用;亭江司法所已全面完成装修;琅岐司法所正在装修中,预计7月份完工。四个司法所全部配备副科级所长,配齐司法助理员,每个司法所各有2名专职社工和2名专职调解员。目前,司法所达标建设率100%,副科级所长配备率100%,基层司法所编制使用率100%。

(二)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在“两节”、“两会”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切实维护“两节”、“两会”期间全区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区人民调解中心办公场所、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和办公经费全部落实。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副厅长赵闽阳,市司法局局长俞建春,区区委书记马必钢等领导多次到区人民调解中心视察工作,听取汇报,对中心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2012年1-6月,区人民调解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35件,调解成功34件,调解成功率97.1%,协议涉案金额逾661万元。其中诉调对接案件26件,检调对接案件3件,公调对接案件1件,医患纠纷调处1起。三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有序展开的同时,积极筹备公调对接工作,于5月7日成立了“公调对接办公室”,并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区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对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同时继续加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从各行业中选出有较高知名度、为人公道、品行良好,具有法律和行业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并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30名组成调解人才库,使调解队伍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2012年1-6月,我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0件,调处成功396件,成功率94.3%。

(三)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强化队伍职能建设,及时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学习宣传材料印发到基层一线,努力提高学习宣传效果,切实做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司法干警带头学习研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准确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精神和条款内容,为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通过宣传栏、《法治视窗》积极做好条文宣讲、规章解释等工作,通过简报、调研报告等形式,积极向党政领导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完善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法制、心理辅导、社会公德和政策法规等教育,今年开始对新入矫人员集中在市曙光中途之家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教育,共有23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集中教育,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提高其社会责任感。三是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监管上的独特作用,为每位矫正对象配备定位手机,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及各司法所每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位核查,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轨迹每周进行分析,并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开展情况和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实施“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总结”的监管措施,及时进行通报点评。今年共有5名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处分,彰显了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关心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教育问题,为未成年人举行成人仪式、集体生日,协同学校、村(社区)、监护人共同探索教育矫正方式。五是积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所有帮教对象100%衔接。各基层司法所每日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更正本辖区服刑在教与预释放人员信息数据,社区矫正科负责监督、指导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司法所实现了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和公安派出所的纵向、横向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信息无缝衔接。并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今年接收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均由司法所或服刑在教人员亲属亲自前往其所在的监狱接回,做到了无缝衔接。六是强化对困难人员的帮困扶助,目前我区有7名刑释解教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2名刑释解教人员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对生活困难的3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提供临时救助及就业安置,先后帮助8名社区矫正人员找到工作。截止到2012年6月,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7名,其中期满解除矫正79名,在矫人员108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80人,其中刑释291人,解除劳教26人,解除矫正63人。安置379人,帮教380人。

(四)以创新普法方式为核心,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⒈完善机制,落实保障,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上半年,区依法治区办按照“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的“两个纳入”要求,着手调研法制宣传工作在综合治理、绩效评估、平安建设等各行业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的相应分值,以提升工作效率和督查力度。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工作。1月4日区依法治区办下发了《区2011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思路》,全面部署我区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工作经费按人均0.8元的标准,纳入区级财政预算。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月6日,我区依法治区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六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局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2月13日下午,琅岐司法所联合琅岐边防派出所深入琅岐镇红光村组织开展以“三访三评”为主题的矛盾纠纷调解进村活动,现场发放人民调解法法制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待咨询50多人次;4月28日,我局联合区检察院、大学阳光学院在儒江居民小区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展出宣传看板16个,发放宣传材料320余份,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有关劳动合同、房屋拆迁、继承、《信访条例》、减刑申诉等相关法律咨询30余例;5月30日,我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局、计生协会在区管委会礼堂举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活动”,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行政强制法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知晓率;还多次深入实验小学、大学阳光学院、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琅岐实验小学等大中小学院校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珍惜生命,远离邪教”、“学法用法守法,健康快乐成长”、“法律法规从小抓,关注安全你我他”等“法律进学校”活动。⒊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组织开展好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在三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围绕指导思想、宣传重点、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反对家庭暴力,开创妇女维权愿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各司法所各出一期综治宣传月法制专刊,并积极深入机关、学校、社区、村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3月20日至23日区司法局在琅岐镇各村居主要路段展播了10场法制电影,展示法治成果,内容涉及劳资纠纷,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群众所关心的涉法问题,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012年1-6月,我区依法治区办共举办法制宣传讲座5场,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场,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400余份,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8场,制作并展出宣传栏36期。

(五)以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工作。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管理好、运用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不断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实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3月17日上午,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支持下,我局在步行街顺利承办了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暨“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副厅长肖新建,市司法局局长俞建春,区委书记马必钢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今年主题实践活动的序幕。3月30日下午,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法律援助站揭牌成立,使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更加完善。2012年1-6月,区法援中心共审查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0件,接待法律咨询305余人次,采编法治视窗6期,接待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155件。区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646件(其中涉外公证3116件,国内公证530件),收费83万余元,网上审批公证28件。

(六)以增强履职能力为根本,全面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主题征文和典型案例的搜集,并组织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主题实践活动演讲比赛。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部、省、市、区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年初至今组织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到司法部学习培训3人次;组织科室以上领导干部到省厅、市局政治学习3人次、业务培训29人次;组织科级干部到区委党校学习4人次,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6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参观闽清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四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自愿者服务、创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努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五是认真落实督查长效机制。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效绩考评、政务公开、机关效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督查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管理问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在全局进行制度化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下半年工作思路

按照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在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后,着力抓好司法所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居、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为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区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业务流程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消除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继续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建设。

四是继续抓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形式,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拓展“法律六进”活动领域,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着力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同时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加强信息采写工作,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成就宣传;

五是不断拓展公证、法援等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认真总结便民窗口建设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服务设施,努力使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不断拓展公证业务,服务保障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新城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抓好公证投诉、举报、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证质量。

六是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形象。继续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法为民、执业为民意识。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得起各项检查和“问责风暴”的考验。

第三篇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汲取继承“3820”工程的战略精髓,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开放现代”的新城、促进开发区二次腾飞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2012年主要工作

(一)以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己任,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各项工作。

1.切实抓好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区人民调解中心2011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全面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以及医患纠纷调解等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12年,区人民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纠纷66件,标的1017余万元,调解成功65件,其中司法确认47件,调解成功率98.5%,调解协议已履行39件,占案件数的60%。其中,法院移送38件,委托5件,自行受理17件;其中,诉调对接43件,检调对接3件,公调对接8件(含司法所5件),其它案件11件。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副厅长赵闽阳,市司法局局长俞建春,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带领20多位市人大代表到我区人民调解中心视察指导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对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2.努力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2012年7月,我局对全区内的75个村(居)调委会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对25个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度牌有缺损的村(居)调委会进行了全面整改。区人民调解中心、基层司法所和各镇(街)、村(居)调委会优势互补、衔接配合,由分管领导牵头,整合力量,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协调处理,有效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同时,继续加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现已建立行业性调委会10个。我局从各行业中选出有较高知名度、为人公道、品行良好,具有法律和行业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并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30名组成调解人才库,使调解队伍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

3.进一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制度,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的原则,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制定了《区司法局处置民间群体性纠纷应急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研究处置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置。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人民调解员的案件补贴标准,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8月15日,我局制定下发了《区基层调委会主任岗位补贴及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发放办法(试行)》,要求各司法所每年对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补贴发放的依据。

4.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国庆前后、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监管,对矛盾纠纷排查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结合组织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组织司法所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就地化解。2012年,我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49件,调处成功807件,其中民间纠纷541件,调解成功533件,调解成功率98.5%。

(二)以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为抓手,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社区矫正协调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的交付衔接机制,坚持做到社区矫正、法律文书移交“双到位”,采取“报到回执制”衔接方法,杜绝脱漏管现象。二是推行社区矫正联席工作制度。司法所和派出所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核对本月接收和解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名册和人数,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共同做出每月(季)的评议和考核,做到了人员信息互通共享、教育管控双管齐下。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区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司法局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家庭、社区,进行跟踪回访和督查,进一步规范了矫正执法行为,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截至目前,我区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22名,其中期满解除矫正117名,在矫人员105名,有9名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处分。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按照“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的工作要求,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全面加强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弥补专职人员的不足。利用高校资源,吸纳阳光学院法学院的学生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建立一支热心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法律水平、文化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较高的社会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日常帮教工作。

3.狠抓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审前评估。从注重调查环节、确保调查范围、慎重作出结论、规范制作文书四个方面做好审前调查工作。2012年共接受法院委托的审前调查案件92件。二是规范集中教育。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法制、心理辅导、社会公德和政策法规等教育,使矫正人员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有所作为。2012年我局共组织70名新入矫人员参加市曙光中途之家的集中教育。开通心理咨询热线,聘请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介入社区矫正工作,2012年共举办心理咨询讲座12次,心理咨询203人次。三是规范公益劳动。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年龄、体质、及生活工作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司法所自行组织和委托村居的方式,安排相应的公益劳动,目前我区共建立5个公益劳动基地,组织公益劳动1322人次。四是规范汇报走访和帮教。严格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按照制度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及提交书面思想汇报,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注重运用心理矫正的方式对矫正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和问题。

4.狠抓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手机定位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数据库,为社区矫正人员配发定位手机87部(除2名精神病服刑人员和1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未配备手机,其余社区矫正人员都及时给予配备),通过实施24小时自动跟踪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及时掌控社区矫正人员行踪;二是严密管控,常态管理。建立了市、区、镇(街)三级社区矫正数字化监管指挥系统,对定位监管对象实施每日随机抽查、定期全面复查、重要时期重点检查相结合,掌握和记录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及时了解矫正对象动向,确保对矫正对象异常动态进行实时告警和应急处置,实现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提高了监管效能。区政府已核拨5万元经费用于筹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

⒌积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各基层司法所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和公安派出所的纵向、横向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信息无缝衔接。按照省、市刑释解教人员接收办法,各个司法所提前摸清预释放人员的基本情况,结合监所寄回的综合评估意见制定好帮教方案,落实好衔接、管控、帮教措施,提前介入监管。同时及时与监狱、家庭、社区联系,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落实责任到人头,确保了“必接必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12年,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35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7人,一般帮教对象28人,接回率达100%。2012年我区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91人,帮教91人,帮教率100%。

6.坚持以人为本、管教并重。强化对困难人员的帮困扶助,目前我区有3名刑释解教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2名刑释解教人员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为3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临时救助,为8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安置。同时关心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教育问题,为他们举行生日会、成人仪式,协同学校、村(社区)、监护人共同探索教育矫正方式。

(三)以创新普法方式为核心,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完善机制,落实保障,构建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1月4日区依法治区办下发《区2011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思路》,按照“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的“两个纳入”要求,全面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普法工作经费按人均0.8元的标准,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月6日,我区依法治区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六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及细则,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围绕“法律进机关”,开展了“当前反腐败形势与对策”专题法制讲座、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读书交流会、人大代表履职专题辅导等活动,切实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围绕“法治进乡村”,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村”、“增强法律意识,争当守法公民”学法辅导讲座、“送温暖、送服务、送平安”爱民实践等活动,努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法律进学校”,开展了校园法制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法制书画展、演讲比赛、反邪教知识图片展、法制教育讲座等活动,继续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围绕“法律进社区”,在各街道社区设置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知识问答等活动,依法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围绕“法律进企业”,积极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15期,参训人数达500余人,有效保障了企业快速发展;围绕“法律进单位”,开展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5周年及《省档案条例》颁布10周年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积极扩大法制教育的覆盖面。今年以来,我区依法治区办共举办法制宣传讲座25场,组织法律知识考试6场,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20000余份,制作并展出宣传栏150期。

3.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组织开展好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在区依法治区办的统一部署下,围绕宣传重点、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在三月份综治宣传月中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反对家庭暴力,开创妇女维权愿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系列活动;围绕村级换届选举开展“法律服务换届选举,深入推进民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食品安全月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活动;迎重阳节开展“金秋重阳节助老”特色活动等。各项主题活动,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2012年,我区共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6场。

(四)以增强履职能力为根本,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我局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本局的工作重点,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2012年我局四个司法所全部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建设到位;4个所全部配备副科级所长,配齐司法助理员,每个司法所各有2名专职社工和2名专职调解员。至此,司法所建设达标建设率100%,副科级所长配备率100%,居全市首位。

2.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管理好、运用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实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3月17日上午,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暨“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区举办,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副厅长肖新建,市司法局局长俞建春,区委书记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3月30日,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法律援助站成立,进一步扩大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2012年,区法援中心共审查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01件,接待法律咨询804余人次,采编《法治视窗》12期,接待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667件。

3.有效提升公证服务整体水平。通过加强对公证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以及公证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通过创建文明窗口活动,提高窗口的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两单制,提高公证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设施,增设公证缴费pos机,给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改变服务方式,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今年共办理上门公证服务13人次。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主动参与我区征地拆迁的公证工作,为新城建设做出贡献。2012年,区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063件,收费159万余元。

4.全面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主题征文和典型案例的搜集,并组织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主题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并获得二等奖。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年初至今,我局共组织干警参加司法部、省、市、区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9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观“3820”图片展、“信仰的力量——廉政文化展”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四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愿者服务活动、创建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等活动,2012年区司法局被评为“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五是认真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立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聘请10位同志为民评代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社会调查,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共计300份,对民评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整改。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市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重申了我局机关效能的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开展机关效能整顿工作;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建设高效透明机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管理好公务用车,保证节假日期间公务车及时归位。七是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档案法》及《省档案条例》,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议程及单位工作计划,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档案,局机关配备管理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宣传。通过简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司法行政的职能、业务开展、队伍建设、政风行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2012年,我局共编发《司法》简报36期、《依法治区》简报54期,共采集信息267篇,其中被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42篇,被市级媒体采用98篇,被《海峡时报》采用40篇。2012年我局办理区政协提案5件、办理“12345”诉求件1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基层各项工作任务日增,人少事多的问题突出,基层聘请的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给工作开展和衔接带来影响,工作载体较单一,工作方法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2.在开展普法工作中,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工作开展不够有效深入,征集到的法治文化作品种类和数量不够全面丰富。单位间协调配合还要进一步加强。

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区法援中心案件任务数为300件,任务紧、工作重,人手不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承和弘扬“3820“工程的宝贵经验,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拟在琅岐建立法治文化长廊,以加强法律宣传载体建设。同时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加强信息采写工作,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成就宣传。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基层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增强基层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数据的汇总分析,为指导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提供有力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与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合作,着重宣传各地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等方面出台的新政策、采取的新措施、建立的新制度和服务社会管理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基层各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健全网络,加强法律援助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案源,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影响力。《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加强学习宣传,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专业素质。不断拓展公证服务,主动融入新城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服务保障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总结便民窗口建设经验,完善服务设施,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公证投诉、举报、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证质量。

四是加强改革创新,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社区矫正交付中心规范化建设,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继续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建设。

五是继续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继续开展文明创建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机关效能建设长抓不懈。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证档案资料使用的顺畅和方便,严格履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

第四篇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局党总支在区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本局的重点工作,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积极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12年局党总支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加强学习引导,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局总支和八个党支部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摆在重要的工作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精心抓,党支部、科所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和工作机制。今年,我们大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法为民、执业为民意识。以“三八”国际妇女节开展“我为巾帼添光彩”主题活动为契机,广大司法行政妇女干部积极撰写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征文,通过活动宣传核心价值,宣传先进事迹,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主题,最大限度地凝聚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的活力、动力和合力,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创建党建品牌工作的重点,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创建党建品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打造“爱心维权先锋岗”、“公证延时服务岗”、“巾帼人民调解能手”、“青年敬业之星”等四个具有特色的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品牌,在开展品牌创建过程中,诚心诚意为民办实事,尽心竭力为民解难事,坚持不懈为民做好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创先争优。今年5月1日我局被市总工会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吕志红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受到表彰。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进一步加强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设2个司法所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修订下发《司法所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厦同司〔2012〕55号),不断完善、规范和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有限的财力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努力保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切实强化公务车辆管理,落实警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违规不出事,2012年度被市司法局评为警车管理先进单位。继续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下发《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通过个人自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今年,我局行风政风评议在全区同类16个单位中排列第二名。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查、有访必答,严肃处理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工作能力。今年初,我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创建优秀单位,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

局党总支按照“五好”党支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等建设,继续健全落实党建三级联创制度,保持党建三级联创工作的良好势头。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工作部署和决策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形成书记负总责,委员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坚持正常的组织活动相结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学习,进行电化教育与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组织纪律和全局观念;三是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培养,增添新血液,巩固和壮大党的队伍;四是组织团队活动,开展文艺演出、登山等集体活动,活跃团队,增强团结协作精神;五是积极开展捐款送温暖等活动。“七一”期间,与祥平街道杜桥社区开展“党员献爱心,送法进社区”结对帮扶活动,共建共创文明社区。认真组织实施“雨润幼苗”扶助“孤困儿童”计划,局领导亲自带领干部职工深入五显镇明溪村、店仔村慰问2名孤困儿童,向他们每人送上1200元的慰问金,鼓励他们好好学习,用心读书,勇敢面对生活;六是切实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了《市区司法局开展公开标准化活动的实施方案》,定期更新《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按照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有机结合“六个”工作原则,扎实推进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继续聘任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多渠道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到司法行政职能在阳光下行使。

不断强化党员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民多办实事

局党总支围绕全区“实现一个跨越”,加快打造“三个基地”,加快建设“三大城区”“四个”等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攻坚克难,人民调解工作有新发展。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编辑印发了《和谐之花》系列宣传画册共1.1万册,拍摄了《法制奇葩放异彩》人民调解专题纪实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重视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区级人民调解中心。不断加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滨海新城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洪塘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汀溪林场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双百”工程实施意见,在全区组织开展“百人千件大调解、百村社区创四无”专项攻坚活动,有力维护了我区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司法所进行督导考评,在市级规范化考评中,我区新民、莲花、西柯三个司法所名列全市前十名。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攻坚克难,共调处纠纷2112起,其中涉及死亡赔偿纠纷70起,“四防”案件达554件,实现了“四无”目标。今年我区被评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先进区”。二是普治并举,法治创建工作有新举措。进一步发挥名校的资源优势,制定出台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方案,投资100万元在一中建设轮山法治文化苑,使学生能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成立了“区金秋艺术团法制文艺宣传队”,多次组织宣传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制文艺专场演出,“文化搭台、法治唱戏”,让全区群众在娱乐氛围中接受法治熏陶,深受干部群众的欢迎。在大同、祥平的所属社区分别组建2支“夕阳红读报学法小组”,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使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开通了名为“银城普法”的新浪微博,以当下流行的方式与网友诙谐互动,以轻松活泼的语调进行“微普法”。重视村(社区)法制宣传栏建设,投资百万元完成7个镇(街)、114个村(社区)法制宣传栏建设。今年,全区共开展宣传活动82场(次),举办法制讲座45(场),受教育群众30万多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5万份(册)。三是帮教同行,安帮社矫工作有新成效。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监狱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积极做好审前、假释前社会调查工作。组织100个由退休老干部、基层干部、高校毕业生、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员、警官组成的帮教小组,开展“百村行”活动,深入农村(社区)结对帮扶严管、普管社区服刑人员,走访刑释解教人员,面对面进行心理辅导教育、政治思想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了解特殊人群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防止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联合区关工委开展“手拉手法制文艺进监狱一帮一安置帮教暖新春”活动,联合区人社局在监狱共同举办阳光启航专场招聘会,提供了1213个就业岗位,有811人拟释放的服刑人员参加招聘,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融入社会。今年接茬刑释解教人员311名,目前全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975名。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9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44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67名,没有发生脱管漏管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应援尽援,法律服务工作有新突破。围绕省级“文明行业便民服务示范点”和学雷锋志愿者示范岗创建目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牌进百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流动工作站进百家”活动,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流动工作站,变“坐堂举援”为“流动助援”。在全市首创“法律援助司法局长接待日”制度,把每月的20日确定为接待日。今年5月,法律援助中心被省文明办组委会和省司法厅共同确定为第七届(2012-2014年)“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增聘3名法律顾问,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滨海新城建设、工业区开发、旧城拆迁改造、环境污染整治、企业转产改制等重大涉法事务,拓展对重大事件的前瞻性服务,变事后补救为事先预防,高质量完成各项法律事务,使法律顾问团真正成为政府的法律参谋助手。区公证处在巩固传统公证业务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将服务的领域和层次进行拓宽和延伸,积极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多方位、立体化的公证法律服务。今年,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涉法事务12816件,其中受理各类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83件,同比增长218.4%,已结案报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25.455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813万元,位居全市各区之首,且远超市中心。累计办理农民工拖欠工资援助案件2021件,少数民族援助案件120件,提供司法鉴定援助15件。

总之,我局一年来的党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直机关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党建目标管理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局总支和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激发全局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推动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力开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