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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11月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要指标已经基本完成;市人社系统相关部门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先进单位、保险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公务员统计先进单位,并获得2012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一等奖、全省社会保险报表统计工作一等奖、全省社保基金决算编制工作一等奖。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在全省2012年度量化考核中名列第一。在2012年度省对市县考核指标中,城镇万人新增就业人数237人,全省排名第二;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全省排名第一。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
在转方式、调结构,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想方设法与发改部门对接,从项目中寻找就业增长点;用足用好政策,放大政策效应,解决好重点人群的就业问题;强调培训必须与就业挂钩,加强对培训的监督和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并着力于本地劳动者培训;加强公益性岗位的整顿和清理,抓好就业示范点建设,妥善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制订《促进就业规划(2013-2017)》、《关于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1—11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471人,完成年任务的132%,同比增长10.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3817人,完成年任务的116%;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867人,完成年任务的108%;11月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32%。
1、拓宽服务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我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为82%,预计年底可达93%以上。一是加强扶持政策的针对性。采集1384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简化毕业生档案托管、社保办理等服务流程;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见习基地扩至77家,可接纳6563名毕业生见习,今年新增32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拨付见习补贴52.7万元。二是主动对接重点企业。对接23家重点企业,涵盖高新技术、现代服务和现代农业等方面,从中挖掘1500多个岗位推荐给高校毕业生。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市产业特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现代服务、IT等行业所需的技能培训,共开办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班34期,培训3807人。四是创新就业服务活动载体。举办高校毕业生春季和夏季网络招聘服务月活动、“夏季企业用工暨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等活动,尤其是举办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开展了职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大中专毕业生系列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摄影展、建立高校公益求职工作站、组织高校毕业生企业观摩等6项活动。目前,全市已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0场,组织1317家单位17688个岗位参与招聘,3328名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向国家人社部相关活动网站投送毕业生简历5450份,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五是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开展创业指导服务进高校活动,推介创业项目70个,向毕业生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216万元,扶持177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738人就业。六是切实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活动”,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保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2、开展“春风行动”等活动,帮扶农村劳动者就业。面向农民工群体举办“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3233个;到乡镇召开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座谈会,组织欢送农民工赴珠三角等外省地区务工,1—11月,省外劳务输出1167人,重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省内就近转移就业9700人;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调查登记94436人。深入云龙计划单列镇开展失地农民转移就业工作调研,制定促进就业创业实施计划,建立创业服务指导所,在为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富余劳动力举办招聘会、开展创业和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等,比如8月份在举办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100个,拟录用130人。目前,已组织285名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已完成参训率达95%的目标任务;预计年底,有就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95%以上。
3、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将“就业援助月”与“春风行动”活动紧密结合,通过上门走访慰问、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宣传等服务活动,重点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长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长期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1—11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69人;开发113个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有813人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认定零就业家庭15户,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稳定一户”,实现动态清零的目标。主动对到期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优美内衣公司下岗员工进行政策宣传,及时发放失业金,组织参加专场招聘会和职业培训,推介创业项目;对350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创业政策宣传等。1—11月,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含社保)补贴、企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金共计3174.6万元,1.6万人次受益。
4、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就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结合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成立重点项目建设就业服务工作组,跟踪对接高新区项目建设企业,面向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开设就业政策培训班和工作座谈会,按领域、分层次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工信息存储、分类,畅通就业供求信息渠道,开展优质岗位推荐等特色活动,为大企业与重点项目提供专场招聘、人才引进、委托招聘、人事、劳务派遣、猎头服务等公共服务。同时,指导街道办、社区等劳动保障平台就近就地举办供需见面会,着重做好龙泉镇、、永兴镇、灵山镇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信息点建设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市场就业服务。1—11月,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共承办“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招聘会116场,进场招聘企业5393家次,提供岗位82638个次,46731人次参加面试,拟录用6720人。制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织诚信系列讲座和座谈会,建立了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各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已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完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检验工作,新增2家机构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全市获得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21家。
5、积极开展“创城”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创业政策宣传、创业项目征集推介等工作,扶持完善创业示范孵化基地23家,加强现有孵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服务。新设立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受理服务大厅、接待室等场所,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定期召开贷审会对贷款额度、期限等进行集体审批,1—11月,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6101万元,扶持769人创业(完成年任务的256%),带动2186人就业,到期贷款还款率达99.3%。做好2013年创业大赛赛区的初赛和决赛工作,组织56个创业项目参赛,已评选出10个项目参加全省比赛。
6、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高培训实效倍增效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培训管理,结合人力资源市场调研,制定培训工作要点和培训计划,明确以促进就业为重点,提升就业率为目标,确保计划先行,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联合有关专家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培训任务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考核认定工作,对市辖35家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审批新设立的培训机构5家;通过对年度培训计划、开班信息、补贴申报进行网上公示,以及健全和完善培训抽查、电话回访、定期统计、培训机构年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增设了养老护理、海水养殖、育婴师、家政服务等10个培训工种,部分培训班在结业当天,就有过半学员被前来招聘的公司录用;在东山镇、龙塘镇组织268名农民参加“订单式培训”,已有243人被录用上岗,就业率达91%,实现了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1—11月份,共组织15493人参加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完成年任务的129%;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2085人,8943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为74%。市高级技工学校被授予“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顺利完成技师学院的申报工作,并获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统筹抓好城乡社保。
多渠道抓好社保扩面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社保工作规范和规程,确保优质高效的服务;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积极探索城乡居民社保制度整合;在美兰区试点发放社会保障卡2.3万张。
1、做好城镇从业人员社保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开通参保登记、基数核定网上申报系统,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新登记参保单位2381家,新增51047人参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1683元,月人均增加156元。我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省本级)分别为46.7万人、45.7万人、23万人、22.6万人、36.3万人;1—10月,五项社保基金总收入237523万元,总支出238108万元,累计结余15.6亿元。做好延续办理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除了解决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外,还把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用人单位职工纳入政策适用范围。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现场解答、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工伤保险条例》颁布1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工伤认定477例,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鉴定148例。推行社保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迎接国家人社部、国家档案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工作验收组对我市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检查验收,得到上级部门的好评。
2、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我市2013年度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费征缴工作于4月全面启动,全市各级农保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逐户上门、短信提示等一系列优惠便民措施,加快征缴进度,截至11月底,新农保参保26.3万人、参保率97.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4万人、参保率98%,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8640万元,基础养老金发放率均为100%,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发放年度任务。制订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市财政、国土部门做好2009年至今我市被征地项目、资金和涉及人数的调查摸底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3、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的普惠性和保障水平。城镇从业人员重大疾病(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肝移植、肾移植)的报销封顶线由26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5%,封顶线由26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不设起付线、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乙类药品的种类和自付比例。同时,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封顶线达12万元,保底报销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到35%,重大疾病最高可再报销10万元,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70%,起付线为600元、300元、100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封顶300元。我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于8月1日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70元,未成年人40元,特别是第五次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2013年的280元,这将为我市逐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夯实基础。在出台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付费管理、新生儿“落地参保”等新政策的同时,自2013年8月1日起,我市启动了新生儿医保费补缴业务,即:新生儿在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户籍登记,可持户口本办理居民医保补缴费手续,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1—10月,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支付42.3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4769万元;顺利完成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工作,2013年享受二次待遇支付的参保患者有37人,二次待遇支付222.1万元,其中11名患者首次基金支付与二次待遇基金支付合计达20万元;大病实际报销比例均达50%以上。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于8月份启动,截止11月26日,全市累计参保533045人,完成年计划的107%。到计划单列试点的开展医改工作调研,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加强社保基金科学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法规,加强社保基金稽核制度的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基金管理的内控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基金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改造,开发了自动储存备份系统,确保基金财务数据的安全。严格按基金支付流程,加强对养老金、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转移、一次性支付退保等各社保基金支付审核环节的监管;完成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与163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合作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审核支付医疗、工伤、生育、城镇居民医保等基金,杜绝支付不符合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及支出标准的单据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审核住院3.1万人次,扣除不合理开支350万元。完成居民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专家远程考评病历系统的开发建设;完成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平台数据试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科学编制2013年度社保基金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定期分析社保基金运行基本情况,确保基金当期收支基本平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专项稽核检查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联合调查摸底用人单位6106家,已责令47家企业进行整改并收缴社保费413万元。
(三)深化人事人才工作
1、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全市717家事业单位25516名人员履行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分别占应推行聘用制单位总数的95.4%和人员总数的98.5%。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实施。强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报备制度,规范有序地对人员招聘进行动态管理,本年度共有35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计划审核备案,招聘岗位701个,截止11月底,共有18家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获准实施,拟招聘工作人员264名,现已有12家单位完成招聘工作,核准公开招聘拟聘人员77名;监督指导区级人社部门做好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完成2013年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招聘工作,共招聘免费师范生30名安排到市直属学校任教;举办201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培训班,提高各单位人事干部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和人事管理业务能力。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平稳实施,没有出现违规招聘、违规进人的问题,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2、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过渡,共过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86人、一级专业技术人员7866人、二级专业技术人员4340人。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试点工作,共评审通过5名正高级教师、12名高级教师、138名一级教师、74名二级教师。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深化非公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非公经济组织职称工作的通知》,建立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咨询服务”通道,提高职称服务质量。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起点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确认工作,共认定378人。协助省厅做好千百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共推荐8人。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范化工作,出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任职条件指导意见》,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提高岗位设置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完成对367名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
3、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完成上年度我市新招考的7家单位46名公务员报到手续办理工作;完成我市2013年度公开招考的39家单位64个公务员职位的计划申报、报名审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工作;指导9家单位面向全国或全省公开选调42名公务员。前3季度,共办理公务员调动(交流)29人、公务员登记和转正定级220人、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137人。同时,积极推进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探索正科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公务员培训的新路子;以“需要什么补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培训,共设定22门课程、50学分;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和普通话培训测试,我市获得全省公务员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开展以“转换角色,适应履职需要”为主题的公务员初任培训,我市2012年新招录的105名公务员均参加了培训;举办新晋升正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79人参训;举办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班,全市公务员单位105名人事干部参训。搭建公务员学历提高平台,对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开展大专以下学历升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学历层次、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做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库工作,涉及全市302家单位7372名公务员的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审核验收,我市名列全省第一,被评定为优秀单位。
4、扎实做好工资福利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区津贴工作。继续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做好2013年我市990家样本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增加64个通用性、可比性较强的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现已达744个,涉及50个行业),并于7月份向社会公布。
5、做好军转干部计划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根据全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署,通过前期调查摸底,掌握市属各单位及各区军转干部接收需求,采取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办法,以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个人填报志愿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按时完成省里今年下达我市的营职以下(含技术级)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出台《再就业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意见》,不定期举办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掌握该群体的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全年共为272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困难生活补助508.1万元,为54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缴纳五项保险费85.2万元。积极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报到、医保缴费、档案管理、政策咨询等工作。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全市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五星”考评标准管理,调整我市及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用工和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的管辖范围,实行属地管理,并制定出台《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行农民工工资月发放制度,开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建筑领域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保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物业管理行业依法用工知识培训等系列活动,并联合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发动检查人员579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采取了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方式,突出重点地打击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黑职介”,并对我市证照齐全的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了普遍检查。同时,试行网上办案模式,劳动监察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后续处理、审批等程序均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操作,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前三季度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807家,涉及用工人数6.1万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数418件,在法定期限内的结案率达95%;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5016份,补办社保登记462人;为1969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990.5万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20宗,涉及劳动者7256人,尤其是成功处置了年初易发、频发的农民工讨薪事件,比如:成功处理了37名农民工投诉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拖欠120多万元工资一案、79名员工投诉优尼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30多万元工资一案等,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自2005年以来,我市各建设工程项目共向我局指定银行帐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6亿元,其中,因工程竣工未发生拖欠工资的已退还3.8亿元,发生17宗拖欠工资事件,已从保证金中划支1072万元垫付1040名农民工工资。全市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为28.3万人,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80%和95%以上;已有2890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覆盖职工10.5万人。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收集用人单位信息29748家。完成市政工程开发公司、交易中心2家单位的102名企业改制职工的安置工作,涉及安置资金340万元;为128家市属单位16480名职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加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工作,共立案844宗,结案788宗,调解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工资、补缴社保费、二倍工资、加班费等共计726万元,较好地维护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获得国家人社部督查调研组的好评。
(五)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规划建设,完成对12个社区服务平台的改建工作,并启动云龙计划单列镇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做好美兰区演丰计划单列镇平台建设的规划工作;申报秀英区、美兰区作为2014年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单位。同时,加强经办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工作,摸清城乡各类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并动态维护,并以此为基础,扩展就业信息覆盖范围,提供更多更广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加快推广应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和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拓宽信息系统覆盖面;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子系统,实现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信息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结合我局《行政执法预警和督查暂行办法》和《行政过错倒查暂行办法》的实施,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做好督查和预警信息化工作,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协调推进项、52小项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工作,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规程,规范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压缩审批环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套程序运作、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个窗口送达”。开展“我为群众办件事”领导干部集中大下访工作,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及博鳌亚洲论坛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参加市委书记市长大接访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维稳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前3季度,共受理、分转、答复、督办、反馈来信信访80件,接待群众来访46批106人次,办理网络问政85件;受理“12345”热线办件45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我局在全省人社系统信访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依托新改版的局门户网站,建立集信息、政务公开、百姓咨询、群众办事等于一体的网络人社,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联合交通旅游广播于每天早、晚黄金时段专题解读人社政策法规,共播出62个专题305期节目,11个局属单位和相关领导轮流上线,增强了市民对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的评估工作,认真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调查统计和综合规划工作。对主要领导过于集中和繁琐的财务、人事等权力事项向其他班子成员进行适当放权,并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人社系统每月工作汇报会议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强化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机关公务员招考、调任,事业单位招聘进人,转业干部分配安置,以及职称评定、调资调薪等敏感业务,以及大型活动、人事变动、大额经费支出和基建项目等重大问题都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完善工作执行的督查机制,继续推行领导班子、各处室(单位)和4个区人社局负责人的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和定期督查督办制度,完善行政预警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及时解决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竞争上岗、交换轮岗机制,切实提高人社系统的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实施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将工作目标、排名与干部推荐、提拔、调整、奖惩挂钩,真正使干部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
二、2014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丰富就业专题服务活动载体,积极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就业。全年计划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结合产业发展需求,逐步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培训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有机结合的定单式、定向式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对培训工作的网络监控管理,提高培训实效,提升就业稳定性。全年计划组织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1.2万人。按照充分就业社区的标准抓好基层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每个区均有2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标准。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
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和稽核工作力度,继续做好社保卡发放工作,全年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参保率达98%以上”的目标,力争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指数全省排名前三。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年被征地项目、涉及人数和资金测算等情况的调查摸底、整理汇总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及具体的经办规程,配备经办人员,做好经办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改革。加大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的规范性并建立年审制度,完善医保执业医师库。开展省内跨市县就医的直接结算。进一步规范工伤案件调查核实制度,科学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精确做好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加强对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核算及数据统计分析,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市编委办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公开透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理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机构信息档案,不断完善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加强非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诚信评估,树立1-2个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品牌机构。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建设,在全市形成四级信息化管理体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网络化管理平台。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探索建立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做好公务员公开考录和选调工作,继续完善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人事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学历继续教育、全员网络培训等,切实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好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改革办法,科学企业工资指导价位。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五星考评”目标管理制度,抓好常规劳动监察执法检查与突出重点的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禁止使用童工、维护女工权益、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的全市性统一行动专项执法大检查,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和行政效能,确保劳动保障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针对岁末年初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多发、易发的季节特点,组织劳动监察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准备,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探索完善人社、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工作机制,推进省、市、区三级监察机构之间的执法联动,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加快人事劳动仲裁庭建设,创建全省一流的仲裁服务场所;加快仲裁办案效率,提高结案速度,确保结案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