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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在省、市人口计生委人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提高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和创建省级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为目标,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为抓手,求实创新,在不断创新中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发展,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进展。2014年全区常住人口145521人,出生婴儿909人,出生率6.22‰,出生政策符合率96.4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区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具体做到“三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区领导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解决人口计生难题,做到计生工作优先研究、计生问题优先解决、计生资金优先安排。二是责任追究到位。年初,区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向三镇一街颁发了《2014年党政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各镇(街)也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实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2014年对全区809人在干部提拔、评先评优、村级换届候选人等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全区264个部门单位、镇(街)、村(社区)评先进行了严格审核,其中因计生工作问题取消了4个村(社区)和8个人的资格。三是经费投入到位。坚持把计生投入列为重点保障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计生投入。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二)深化综合改革,提高科学决策和行政管理能力
1、着力推进人口家庭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人口信息应用水平。2014年,为加大综合改革力度,我区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为依托,积极探索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全面反映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及其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统计指标体系。积极建立了人口家庭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以综合改革六大机制为主要内容,融人口计生工作统筹管理、优质服务、政策宣传、便捷信息服务的人口家庭为中心的公共服务六个平台。人口家庭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将公安、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信息进行联网,实现部门信息适时通。通过人口家庭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促进人口计生工作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公共服务化。
2、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始终把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依法管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区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镇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时,实行“三个规范”,即规范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标准,制定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统一标准,全部建立行政执法电子档案;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3、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诚信阳光计生。全区各镇(街)、村(社区)全部设置了阳光计生宣传栏,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三公开”,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同时着力强化评议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开展“下评上”、“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聘请局行风政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率为90%以上。近年来,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无一例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区人口计生局在区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中均保持前例。
(三)坚持部门配合,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1、强化措施,认真履职。我区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列为各计生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由区委、区政府向各职能部门颁发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不定期地对各职能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区直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任务,在全区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2、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开展打击“两非”行为。切实加强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在大力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一是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医疗机构落实打击“两非”管理服务制度,切实加强对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药物的管理,全区医疗机构实行B超准入制,禁止个体诊所使用B超机。各医疗机构严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关及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关,对孕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要经过人口计生部门盖章,从过程中防止“两非”案件的发生。二是开展联合执法。今年,我区计生、卫生部门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和打击“两非”行为。对清查中发现违规使用B超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医疗门诊,及时进行了纠正,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将“两非”案件查处任务分解到各镇(街)计生办,做到对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2014年根据群众举报“两非”立案2例,结案1例。
3、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大对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力度,建立法院、计生联席会议制度,对政策外生育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及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4年3月份,在法院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区查处1例多孩超生对象到异地低额征收行为。
4、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不断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动人口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区日常工作实际,组织人员编写了《区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手册》,使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大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我区加大了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的力度,建立完善了国家和省信息平台,并加强信息平台的管理。村(社区)加强了计生队伍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整合了村(社区)内各类资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村(社区)民自治,建立资源信息共享、职责明确的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三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我区高度重视,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均等化服务。今年以来,我区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B超(不含双查)、妇检、化验、白带、血常规以及免费优先健康检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检查。检查人数达到4710人次,为她们提供婚、孕、育、教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落实四术的对象实行手术费全免。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关注流动人口”活动,利用春节、三八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端午节等重要节日组织流动人口代表召开座谈会、开展游园活动、进行慰问等。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让他们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样的关怀和帮助,增添了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深入开展关怀关爱服务。以“居民化待遇、人性化服务、亲情化管理”为目标,从2009年开始在区参加中考的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孩子和常住人口一样享受中考加3分的优惠政策共有78人。从2008年我区推行12年义务教育,规定凡在辖区内就学的非户籍外来农民工子女高中阶段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同时我区开展了与闲散农民工子女帮扶活动,共帮助有困难的农民工,尤其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家庭进行慰问帮扶。如今年7月份我区计生部门对暂住在停江镇白眉村的闽候籍流动人口梁春华,因独生子陈文铎溺水身亡,给予问,并送去8000元慰问金。
(四)坚持落实奖励政策,加大计生奖励力压度
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是推进计生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我区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扩大计生家庭受益的广度和深度,让广大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1、及时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新农保”等奖优政策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
2、积极争取,提高奖励扶助标准。今年,我区在2011年1月率先提高独生子女奖励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分别为每月300元、400元;二女扎奖励2000元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要求,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提高至400元;二女扎奖励标准提高至5000元。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2014年春节期间,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计生“三结合”的要求,对结对帮扶人员进行了慰问,并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全区共有68户“三结合”帮扶计生困难户得到慰问。
4、大力推动“生育关怀”行动。2014年,我区增加了生育关怀行动成员单位,在原有区“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10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能够结合本部门资源并发挥优势和作用的区财政局、区科技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发展局、区残联、区慈善总会等7个单位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年初,区计生协会结合实际,制定《2014年区“生育关怀行动”实施计划》,重点从紧急救助、金秋助学、幸福工程、安居补助、扶助慰问、意外伤害保险、人口早期发展工作等七个方面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一是开展紧急救助。今年共救助计生困难户5户。分别是罗星街道沿山社区因突发煤气中毒父母双亡的流动人口计生户张子玉家属、福禄鞋业企业员工独子患脑积水计生协会工作者吴晓芳、镇新马村的患眼癌的儿童、琅岐镇荣光村陈华通夫妇中年丧独子户及罗星街道摔伤腿的计生工作者杨巧玲给予了紧急救助。市、区两级共慰问、补助3.3万元。二是开展“关爱贫困母亲”活动。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今年上半年共投入15万元帮扶4个镇(街)贫困母亲30户(每户5000元),发展种植蔬菜、水果、养殖和从事运输业等生产项目,帮助他们脱贫过上好日子。在母亲节期间,走访慰问了全区40位贫困母亲代表,每位给予500元慰问金。三是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计生协会、中国人寿《关于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及《区关于开展2014年“生育关怀行动”的计划》(马计生协[2014]02号)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全区计生困难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年龄在0岁至65周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优先为独生子女家庭、二女户家庭、农村贫困计生家庭、城镇低保计生家庭、计生协会小组长作为优先考虑的投保对象。今年,全区共有300户计生困难家庭享受了意外伤害保险。四是继续做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今年我区继续在实验幼儿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亭江镇亭头村幼儿园、东升欣贝学园开展了早期教育工作。五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生育关怀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加大助学力度,帮助当年考取高校的计生贫困户子女顺利入学。今年我区计生局、计生协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共33名学生得到就学资助。其中,符合省计生协会金秋助学对象1人、融侨集团助学条件3人、市计生协会金秋助学对象13人、区计生成才工程对象17人。共计7.65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子女中考加分制度。认真按照市里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2014年全区共有147名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子女在中考享受加分政策,其中流入人口子女11名。
(五)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服务群众能力
为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服务需求,我区不断完善了以区站为龙头、镇所为主体、村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提升计生优质服务综合能力。一是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硬件建设。区委、区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解决计生服务站(所)的场所、设备、人员问题,并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达到国家规范建设要求。2011年,我区投入24万元,为全区76个村(社区)计生服务室,按照统一标准,配备了B超检查床、药具橱、办公桌椅、宣传挂图的配套建设,并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牌等。2014年初,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区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及亭江镇、琅岐镇计生服务所规范化改造建设,将其纳入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亭江镇、琅岐镇计生服务所正进入规范化改造建设中,按预定计划年内将全面完成规范化改造建设。区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因“新城建设”统一规划,现正在选址中。二是强化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技术服务力量,有执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达80%以上。区计生服务站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其中高级职称2名、中级6名,初级5名,基本满足技术服务需求。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我区坚持把出生缺陷干预作为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工程来抓,深入扎实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促进优生。从2011年6月1日开展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以来到今,我区免费检测1867人。并建立了重点人群数据库,加强重点监测及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指导和监测。同时,结合免费孕情环情检查和随访等经常性服务,组织区计生服务站医务人员为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疾病普查防治进村入户活动,大力推进生殖道感染干预防治工作。
(六)创新群众自治机制,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以“计生”促进“民生”,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工作。一是健全村级自治网络和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完善“村(社区)为主”工作机制,建立“村(居)两委班子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自治组织。在社区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民警、驻社区代表组成的计划生育协会。建立健全社区、企业、非政府组织组成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服务网络。二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依法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公约,与村民签订计生服务协议书,实行双向互约。加强村规民约和计生协议的可操作性。各村(社区)在制定村规民约和计生协议方面,设定符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内容,将有关独生子女或二女扎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等方面增加一人份额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并且增设群众义务。凡涉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利益,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自治路子逐步形成。三是积极推广诚信计生建设活动。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坚持“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和村(居)民互信”的原则,我区认真总结去年“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经验,在去年8个计生自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今年每个镇(街)各增加2个村(社区)开展计生自治示范工作。年初,重新下发《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范本),督促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计生协会组织成立诚信计生小组,组织村(居)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开展好诚信计生工作。2月23日,还在亭江镇召开全区“诚信计生”现场会暨授牌仪式,会上为第一批区诚信计生示范村(社区)、示范户进行了授牌。通过大力度的推进在全区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政府引领、协会承做、利益引导、双向承诺、相互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