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区委残疾人服务目标工作总结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全区残疾人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强力推进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为抓手,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成果喜人,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2011年,我区被授予首批“全省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区”,区残联和区级阳光家园被省残联授予全省“阳光家园计划”2009-2011年首期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优秀机构,区残联还被评为全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我区创建全国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已成功通过中残联评估验收。
第一、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2011年初,经省、市残联推荐,我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10个地区之一,并与中残联正式签订了阳光家园示范区共建协议书。我区以“覆盖、多元、规范、特色”八字为方针,以创建工作为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平台深入实施,开创了创建工作崭新格局。目前,已建成阳光家园8所,其中1所被授予全省“阳光家园计划”2009-2011年首期绩效考核优秀机构称号,5所被评为全市星级阳光家园。全区托养残疾人1681人:集中托养200人、居家托养1481人。
一是坚持四个纳入,强化创建保障。坚持纳入重要议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11个街道均为成员单位。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协主席会专门研究创建工作。我区制发了《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实施方案》,强化组织、财力和政策保障。坚持纳入整体规划,在前期制定《2009-2012年残疾人托养服务四年发展规划》上,又将残疾人托养工作纳入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纳入财政保障,将阳光家园建设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制定出台《阳光家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用。坚持纳入绩效,将相关规划和方案确定的创建任务,每年通过量化分解纳入当年区级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服务网络。立足政府主导阳光家园建设,统筹制定全区阳光家园建设计划,着力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社会资源,区、街、社区三级托养服务网络的基本框架初现雏形。引导部门配合阳光家园建设,积极督促各相关部门主动运用本部门、本系统的公共资源和关系网络,围绕阳光家园创建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形成了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动员社会参与阳光家园建设,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充分发掘本辖区、本领域的社会资源,通过广泛发动、重点引导,走出了一条齐抓共管、整体驱动的托养服务新路子。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力求全员覆盖。我区按照多渠道、宽领域、广覆盖的要求,针对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现实需求,因地制宜、因类施助,成功探索出了多种托养服务形式,基本满足了全区残疾人托养需要。
四是加强规范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为了保持托养机构的旺盛生命力,我们在扎实推进阳光家园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为阳光家园的后续管理走入常态化、长效化轨道夯实了基础。
第二、康复工作。实施残疾人家庭康复服务,为全区17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康复服务;为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辅具适配)服务,并建立3户全市样板房;继续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24人,其中新增儿童13人;为残疾人免费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20余种、231件、价值3.5万余元;组织白内障患者义诊免费筛查一千余人;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对30名低保边缘户精神残疾人实施基本药物救助1.8万元;为全区30名重度精神残疾人按照每人3600元标准提供住院补贴10.8万元;组织180余名精神残疾人及其家属在“精神卫生日”期间,参加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的义诊、赠药、咨询活动;举办2期康复服务培训班,培训康复工作人员136人次。全年重点项目康复846人次。
第三、就业培训。全年培训残疾人395人次,其中自主创业培训29人、岗位技能培训366人次。同时对我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的29名残疾人给予补贴2.9万元。
安置残疾人就业176人,其中帮扶残疾人自主创业11人。区残联、区人力资源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区长程宏刚为组长、理事长周华为副组长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上岗原则,选聘了130名残疾人从事公益性岗位,区人力资源局对他们进行3期业务技能培训。
在全市阳光助残创业行动“创业计划书”大赛中,我区有20名残疾人获奖,其中特等奖1人、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7人。我区残疾人孙林被评为第二届市残疾人“十佳创业之星”。
第四、社会保障。全年定额补助303万元:为一般残疾1675户、1737人发放定额补助金124万元,为重度残疾1443户、1499人发放定额补助金179万元。全年对享受低保的634户、641名精神残疾人给予药物补助76万元。对就读中专以上的258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贴32.6万元。落实市政府实事,为全区810户听力残疾人免费安装闪光灯门铃。为290名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区残联与家政公司签署了服务协议,社区残疾人协理员、劳动保障员负责对第三方家政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家政工作人员的薪酬与服务质量挂钩,真正达到为残疾人服务、办好事的目的。同时,区残联还开展了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活动。
第五、宣文工作。“七一”前夕,我区举办了“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向建党90周年献礼大会”,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以穿插互动的文艺表演和宣传表彰等形式,有力地展现出来。省、市残联领导和区四大家领导及全区70多个区直单位、街道社区、残疾人代表近600人参加大会,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得到省、市残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残疾人董明当选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我区广泛弘扬董明助人为乐精神,相应成立了董明志愿者服务总队,为辖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区残联全年在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上稿40篇次,其中省级以上10篇次。上报省、市残联信息计45条。
我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全面启动,在市体育馆设立残疾人乒乓球、羽毛球综合训练基地,在市第一聋校、省体育局崇仁培训中心设立残疾人田径、游泳等综合训练基地,在韩家墩街阳光家园设立残奥会项目---残疾人硬地滚球训练基地,形成训练项目齐全、训练网络完善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工作体系。建立了每月一次的长效训练机制。竞技体育结出硕果,残疾人江佳蕾在第八届全国残运会上,勇夺羽毛球听力残疾组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两项金牌和女子单打银牌。区残联还多次组织残疾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受到残疾人群众广泛好评。
第六、信访维权。全国助残日期间,区残联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到现场,为130余名残疾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解答残疾人并发放宣传册。区法援中心坚持律师在残联办事大厅坐班法援服务制度,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维护全区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证。区法援中心全年为320名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案件80件。
我区为4698名视力残疾人和下肢残疾人办理了乘车IC卡;对以机动燃油轮椅车为代步的下肢残疾人给予燃油补贴455辆,2009年、2010年两年补贴17.7万元。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切实做好残疾人群体维稳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治理纳入全市治庸问责承诺解决的十大突出问题之一。时值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首义革命100周年和市、区换届,非常时期需要采取非常举措,区残联通过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强化责任,全体干部职工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顾大家舍小家,实行全员信访,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
全年,区残联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305人,其中来信16件,回告率100﹪,省交办件1件,市交办件12件,区交办件3件,办结率100﹪。全年无一起进京上访、集访事件发生。
第七、组织建设。2011年是市残联确定的全市残联系统规范管理年。区残联以此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在全市各城区残联中率先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增强。举办了区、街、社区三级残联干部大型培训班,参加培训150多人次,形成了规范有序的立体培训体系。区残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区被授予首批“全省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区”。残疾人组织建设“横到边、纵到底”,村残疾人工作联络员选聘工作顺利完成,共选出村级残疾人工作联络员13名,成为村残疾人工作有力的触角。
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全年开展协会活动10余次,如盲协组织的辛亥革命主题游;聋协组织的森林公园拥抱大自然活动;肢协组织的参观中山舰博物馆活动,得到广大残疾人普遍欢迎。区残联指导专门协会制定了每月例会等制度。
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周华同志被市残联树为全市残联系统学习活动的先模人物,并在市直机关工委、市残联举办的“爱党奉献·自强不息”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事迹报告。1名同志被市文明办评为全市优秀志愿者,我区2名残疾人当选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4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当选为新一届区政协委员,区残联2名同志得到职务晋升。区残联青年干部理论文章连续三次入选区委宣传部十佳论文,并获得区建党90周年理论调研论文十佳,2名社区残疾人协理员的论文被省残联分别评为建党90周年征文三等奖和优秀奖。取得了残疾人工作理论研究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