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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安全生产总结暨下半年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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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安全生产总结暨下半年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26起,死亡21人,受伤116人,直接经济损失295.5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11起,死亡13人,受伤114人,直接经济损失135.4万元;发生火灾9起,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14万元;发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57万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努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了“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我市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月16日,翁云雷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下达《*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书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层层分解到基层、到人、到岗,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增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出现断层和死角。三是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四是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推进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的形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建筑行业安全整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个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上半年交警、城管、运管等部门共纠正、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6824起,查扣机动车2314部,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一是召开全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客运车辆46500辆次,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二是从3月份起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完善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着力抓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客运行业安全管理。三是吸取我市“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将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延续至全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通勤车、企业的运输车、校车、土方车的监管,加强路面巡查,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交警大队从6月份开始开展“两抢一盗”犯罪及非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摩托车,含无牌无证、有牌无证、有证无牌、假牌假证、挪用号牌、嫌疑车辆或购买赃车的摩托车等。五是开展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的设置,健全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建设,全面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我区校园安全体系的建设。

2、建设工地安全整治。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查处、整改施工现场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打击违法抢建、违规建设,取缔无证施工;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如5月9日至15日,区建设局携同区文明办、区执法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劳动局、区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组成海沧区在建工地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检查组,全面对开展在建工地检查考评。区领导钟兴国、翁云雷、许天晟、许成福分别带队检查了我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71个,发出各类整改或停工通知书64份,其中停工了15个单位工程。又如:6月8日,为消除未来海岸社区周边的安全隐患,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海投房产公司的配合下,对未来海岸辖区(蓝月湾、水云湾工地)内的食杂店、餐饮店、临时工棚等338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剧安全管理、液氨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购用管理。共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16份,督促整改事故隐患60处。其中对贞庵村的一通用厂房以及三个存放污油(含水量较高的燃料油)的油罐进行检查,发现这些油罐没有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同时,对位于茶口下沙场码头的一非法柴油加油点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予以关闭。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我局先后4次召集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农场等部门领导以及矿主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雨季期间都组成检查组到每个矿区进行巡查。日常管理依

托镇政府、镇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农场以及各矿区业主及专职安全员,平均每周下矿区2-3次,检查、督促和协调安全工作,形成了区、镇、矿主三级安全管理模式,确保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为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矿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准备。目前各矿主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正在进行整改。二是部门协作,依法综合监管。我局与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等单位先后组织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8处,发出整改隐患整改指令书20份,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采。同时督促矿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四是督促矿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本质安全。各矿区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更新开采设备,现在都实现了机械开采。如北市矿区在去年10月30日发生一起泥石流滑坡事故后,针对矿区西部土质松软,有滑坡及泥石流灾害,矿主投入700多万元进行整改。路头尾矿区也投入270多万元进行整改,确保矿区的安全。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冬、春季防火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酒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查处、整治力度,保持了我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三是从六月份开始由区公安、消防、建设、经贸、工商、安监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为构筑“平安海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6、私房出租户整治。重点对新安村、霞阳村、石塘村等私房出租户较集中的地方进行检查。推广霞阳村出租房三类挂牌管理经验,督促镇、村和有关部门加快对新安村、石塘村出租房的安全管理。

7、学校安全整治。重点是抓好学校校舍、学生交通、游泳与饮食安全整治。加强期末和暑期校园及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特别是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

此外,从6月份起至年底,由区安委会牵头,质监、安监、两镇联合开展载货升降机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成立重大危险源调查领导小组,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6月14日-20日,我局组织两镇、出口加工区等单位对辖区95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区安委会共召开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例会),通报、分析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三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两会”期间的稳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吸取“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全区再次拉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工作重点和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全区调整为十个检查组,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乡镇企业、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建筑行业、学校、食品卫生、液化燃气、民用爆破器材与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区委书记钟兴国、区长翁云雷和分管副区长经常带队深入企业、矿区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各有关单位加强联系,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我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排查整改我区*年安全隐患

由区安委会牵头,各部门排查出我区道路交通、嵩屿客渡码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安村、石塘村私房出租户、集体食堂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等六个方面安全隐患。经过详细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分解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目前我区已在主要市政道路转弯处中分带或边分带设警示标志杆;完善霞飞路、翁角路新安村道口、海富路等路口停车场和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

(五)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1人受伤。分别是:1月1日未来海岸蓝月湾居住小区发生一起作业员不慎坠落人工挖孔桩事故,死亡1人;4月10日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缺氧窒息事故,造成2死1伤;4月12日翁角路市政管道污水井疏通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井下中毒事故,死亡2人;4月22日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直梯坠落事故,死亡1人;4月23日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发生宿舍楼工地坠落事故,死亡1人;5月26日嵩屿码头三号泊位发生一辆土石方车坠海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层层上报。同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通报、分析,教育广大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布置安全检查工作,整改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已结案1起,对2起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追究2个事故责任单位和8个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案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专门设立24小时举报值班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投诉案件11起,每一起均能做到及时登记立案,并及时一一处理、反馈。本着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我局主动热情为企事业单位服务,迅速组织协调公安、工商、镇、村等单位予以处理,如3月份协调解决海沧村柯井社村民反映的厦门钨品厂生产对村民的生活造成污染问题;4月5日,查处新阳工业区厦门王氏打火机有限化工仓库内违规存放近3吨的剧;4月7日查处青礁村雅佳石材厂内的一非法油漆加工厂。4月14日排除了东孚镇东埔村亿昌玛瑙厂内发生的货柜车倾翻险情。及时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强化安全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3月份,在海沧消防大队免费举办了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针对上一年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共有近60名企业法人、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二是组织镇、村安全监管员参加安全监管员学习培训班,有21人取得安全监管员证书;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3月28日,由我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厦门翔鹭集团公司在海沧钟山中心小学举行“海沧区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暨安全书、帽赠送仪式”活动。分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1350本,赠送5800顶安全“小黄帽”,海沧交警大队大桥中队与钟山中心小学签定了警民共建协议,并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常识课。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期间,发放各种宣传材料9673份,受教育群众达35000余人次;组织交警协管员、城管协管员、文明劝导员、青年志愿者2000多人次,集中在街头路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知识;海沧交警大队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1次,发放交通各种宣传材料2450多份,直接受教育人数18200多人。四是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讲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十项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共分发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材料3500多份,有1500多名群众积极参加了咨询活动,有4000名员工参加集中培训,提高了企业员工和群众安全意识。五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结合冬季防火、春运、安全生产月等阶段重点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安全标语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报道,利用《安全你我他》电视专题栏目、《海沧有线电视台》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共播出(刊登)新闻32条,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继续办好《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现已编发了18期,在加强与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举报安全隐患,提出建议意见,以及为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及时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起到了桥梁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积极向省、市安监部门和《海沧信息》投稿128篇,及时报送信息材料,畅通上下左右信息交流渠道。

(八)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的学习,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除一名非党员外,其余六名党员都参加了全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全面的学习教育,党员们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个人综合素质获得了较大的提高,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的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外来员工比较多,许多人来自农村,缺乏安全意识。海沧的农村城市化快速推进,原来的农村变成了城区,许多居民还不适应这种转变,特别是不适应城市存在的安全形势。

(二)安全设施不完善,投入不足。这既存在于行业、系统,也存在于企业和单位。近年来,海沧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且有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新建成投入使用的道路越来越多,车辆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道路设施不完善。比如,许多的市政道路,按设计要修慢车道、人行道,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是分步实施,现在只修了主车道。如324国道东孚段,等级低,没有路灯,隐患多。从企业和单位看,安全隐患较多,投入不足,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村镇企业,条件简陋,消防、劳动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我们在日常安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三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些民办学校、幼儿园租用民房办学,不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有些网吧、娱乐场所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问题。我区部分企业还缺乏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在伤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而导致的。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坚持强化监管,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

一是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资金投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对运输工具的技术检验,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行和无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24小时监控;加强对剧、液氨、油库等危化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四是深入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责任,把矿山安全摆在突位出置。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投入,整改事故隐患。五是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出口畅通。六是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八是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九是严查责任事故,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及时结案,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根据区政府下达给各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的《*年海沧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把责任指标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推行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完善的企业安全工作机制,强化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实现年度市、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机制。根据新一年责任制考评标准,年底前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量化考评。

(四)坚持打好基础,筑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线

一是要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参加有关培训、考核工作。二是加大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力度。三是进一步扩大《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的宣传面、影响面。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抓好我区道路交通、嵩屿客渡码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安村、石塘村私房出租户、集体食堂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等六个方面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六)抓好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9.8”、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