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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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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总结

**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及“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原则,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全面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社会救助,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救灾救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城乡低保规范运行

1、城市低保。从完善和规范各个环节,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入手,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订和完善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以及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

二、规范操作,严格低保办理工作程序。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在工作重点上,突出以“三公开”为目标,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操作。“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乡镇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加大低保对象清理力度,尽量减少保障对象,提高补差标准;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层层把关,三级审定,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监督和认可。四是完善三个工作程序: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和注销程序。严把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和民政局审批五个环节。⑵保障金发放程序。⑶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调整程序。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对家庭成员和收入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调整补助标准,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

今年,经调查审批新增城市低保对象290户820人,清出因收入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345户968人,减少51户148人,现在共有保障对象10250户21055人,人月均补差113元。

2、农村低保。我们始终坚持确保农村特困家庭有饭吃,有衣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实行“四个公开”、“五个程序”。“四个公开”指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五个程序”指本人申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张榜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第二,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主要做到了“三防止”、“三准确”、“五不批”。“三防止”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三准确”是指家庭成员和关系要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和生活支出要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要查准确;“五不批”指申报内容不清不批,手续不全不批,不按表格填报不批,对象不准不批,对不务正业、赌博偷盗、懒惰成性、超生及婚丧大操大办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不予批准保障。第三,注重低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建立低保台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调查对象分为以下三种:一是无劳动能力户,二是重病户,三是因灾致贫户。第四,对于低保对象在实施低保救助后,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实施灾民临时救济时给予补充救济,即双重救助。第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低保政策落实。每季度深入乡镇对照档案名册,采取入户调查和与乡、村(居)委会干部群众座谈等形式,督促检查低保资金落实情况,要求县上下拨的保障金必须按核定的补助标准如实兑现。同时,我们对低保户的来信来访和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的做了调查处理,并将带普遍性的问题行文通知各乡镇进行对照检查,以求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的正常发放。

今年通过县乡重新调查摸底,审批确定保障对象户4万人,比**年净增23996人,人月均补差标准达到42元,比去年提高22元。

(二)五保供养工作得到突破

一是提高五保供养水平,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达到月人均140元,分散供养人员达到月人均110元,分别比**年增加40元、10元,并将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二是敬老院建设得到加强,完成朗池、星火镇敬老院等5所省二级达标敬老院的建设工作,全县新增敬老院床位505张,完成目标数的100%;三是切实解决五保对象医疗问题,对五保供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予以全额报销。

(三)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

一是筹措资金,提高救助水平。开展城市医疗救助2758人次,人均救助金108元,农村医疗救助11549人次,人均救助金85元。二是投入120.7万元资助全县6万农村贫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13427名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医保。三是对特困精神病人实施救助,出台了《关于对城乡特困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救助的通知》,(**府办发〔**〕118号),对城乡特困家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予以全额报销,切实减轻了患者家庭负担,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救灾救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救灾救济是民政工作的主线,它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我们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群众顺利度过了难关。

1、救灾工作。为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及时、快速传递灾情,给县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制定了救灾应急预案,坚持汛期每天24小时值班。我县今年先后遭受了严重的冰冻雪灾和“5·12”汶川大地震,特别是“5·12”地震造成了巨大损失。灾情发生后,我们及时奔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转移安置灾民,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帮助灾民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为切实解决灾民困难,及时下拨救灾资金166万元到受灾乡镇,并对1348名特困灾民发放生活救助金40.44万元,接收发放救灾棉被5181件,衣物10704件。还积极组织职工捐款8140元,交纳特殊党费5100元,募集社会各界捐赠166.62万元献给灾区人民,同县移动公司联合开展移动心机义卖活动,筹集救灾资金1.83万元。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做好农房重建审批档案1481户,拨付一次性过渡安置费328.8万元,安置重建补助资金2947.3万元。通过这些应急举措,帮助灾民度过了难关,稳定了受灾群众的心,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2、其他救助工作。一是开展农村特困户调查,今年上半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全县农村特困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了15664户79283人农村特困户台帐,为实施农村救助提供了依据。二是实施“安居行动”,投入85.2万元,资助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284户修建新房。三是开展“圆梦行动”,今年共资助了86名贫困大学生上学,资助金额达18.1万元,使他们圆了大学梦。四是搞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今年共慰问特困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3200人次,发放慰问金200万元,大米300吨,食用油2100公斤,棉被6000床,腊肉4500公斤。五是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16人次,其中县内423人次,外地1793人次,老人、儿童、残疾人372人次,收养弃婴11人。六是通过慈善超市为特困群众发放价值14万元的生活用品。通过开展社会救济工作有效解决了全县困难人群的生活问题,确保了他们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杜绝了非正常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化安置改革,推进优抚、双拥工作扎实开展

(一)优抚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现役军人家庭优待政策,为92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50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发放抚恤(定补)金。三是筹资30万元为62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和新建住房,解决了他们住房难的问题。四是出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积极筹措148万元解决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和精神病退伍军人院外药品费。五是完成参战涉核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数据库建设,以及28名军人及警察评残上报工作。

(二)安置改革扎实推进

一是继续实行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政策,及时接收安置退役军人603人,其中城镇184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523万元。二是对157名城镇退役士兵开展就业培训,培训率95%,向企业、村级组织推荐农村退役士兵,共完成400名农村退役的两用人才开发。三是接收军休干部2人,全面完成了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

(三)双拥成果得到巩固

一是积极搞好建军81周年庆祝活动,推进军民共建。二是在今年“八一”前夕,对部分在乡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进行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11万元。三是为健在的在乡“三红”人员每人赠送了一台电视机和一台冰箱,并每月增发100元生活费,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四是为全县近3000名现役军人家属送去慰问金近30余万元,鼓励他们安心服役,建功立业。五是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继续巩固了省级双拥模范县成果。六是加大对光荣院、军休站的投入,改善光荣院、军休站的办公环境和军休干部的生活条件。

三、依法加强管理,社会事务得到长足发展

1、强化婚姻登记管理。加大了《婚姻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登记办理效率。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各界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民政局为婚姻登记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规范了婚姻登记管理。充实培训了办证人员,提高了服务水平。全县办理登记结婚5288对、离婚登记45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2、加强老龄工作。开展敬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老年文体活动,落实了健在的38位百岁老人每月100元的长寿补贴金。今年重阳节,县老龄办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和慰问百岁老人活动,在县电视台播出了《致全县老年人的慰问信》,并为全县百岁老人分别发放了200元慰问金。6月份上报了省第三届敬老孝亲之星的先进材料。办理老年人优待证439本。深入开展第二轮省级敬老模范县创建活动,获得“**省创建敬老模范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川府函〔**〕113号)。

3、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五进社区”活动,实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为辖区群众做好事,密切融洽干群鱼水关系。在我局召开了一次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抓好居委会基础制度建设,完善社区工作组织体系,扩大社区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加强与各驻社区单位的工作关系,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建立社区治安联动联防机制,强力整治社区的安全、卫生、食品、服务行业,规范居民行为,构建社区与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力争创建安全文明示范社区。

4、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一是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全年火化尸体880具,修建销售各种墓穴110套,城市火化率达到100%。二是加强规范殡葬市场管理。主动同工商、公安、城管部门配合,加强殡葬市场的规范管理,对单位和个人在县城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搭设灵堂、燃放鞭炮等殡仪活动进行整顿,限期整改,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5、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严格民间组织审批程序。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登记工作。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按规定登记8个民间组织。

6、进一步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在完成城市地名设标的同时,积极开展乡镇和农村设标工作,完成41个乡镇424个村的标准地名设置。二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配合完成**渠、**蓬、**仪、**平4条边界联检任务。

7、完成了县福利中心工程建设。装修装饰工程基本结束,明年初即可投入使用。县康福医院迁建工程争取建设资金100多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建成。

四、狠抓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我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目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做到了“三抓”(抓办理、抓协调、抓督办)、“三查”(查矛盾化解、查措施落实、查是否息访)和“三心”(热心、耐心、诚心)服务。切实关心群众诉求,深入开展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困难帮扶工作,杜绝了集体上访事件。今年3月,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05人次,处置信访案案124件,办结率100%,没有发生重大上访事件。今年6月是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我们认真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节假日值班和事故专报等各项制度,通过严格检查,治理整顿,排险除危,确保了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了安全生产秩序,确保了平安无事故。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一、加强制度建设。我们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章制局”、“以制度管人”。修订和完善了人事、财务、学习、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业务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局面。每季度对各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安全、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严格目标考核,奖惩逗硬兑现。

二、搞好政务公开。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民政局院内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各项民政资金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依据,民政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作风建设。我们时时抓作风,处处严要求,从领导班子抓起,从点滴小事抓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公款旅游、请客送礼,克服了上班迟到早退、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明显转变,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树立了部门良好形象。

**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财政困难,社会救济救助的经费仍很有限,还不能满足城乡困难群众的需要。二是近年来,民政业务增加较多,工作面宽量大,民政系统事多人少,编制紧张,工作压力很大。三是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刚刚起步,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任重道远。2009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求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