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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2019年既定目标任务,被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评为“优秀帮扶单位”。现将区民政局脱贫攻坚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农村低保和“一卡通”专项治理,让社保兜底更加兜牢兜实
区民政局联合财政、扶贫部门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印发了《2019年市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在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回头看”排查工作的通知》,在主题教育期间又制定了《全区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紧盯重点对象、紧控关键环节,围绕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认真做好社保兜底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兜底兜牢。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重病重残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未脱贫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率先实行新增贫困人口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同步申请、同步评议、同步调查;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三是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585元,实现全区低保政策、标准、程序、管理等城乡统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集中供养为每人每月670元(今年提高标准市正在酝酿操作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解决“两不愁”问题。今年1-11月份,全区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3.94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9164.13万元。现享受特困供养人员7240 人,发放生活补助金4705.06万元。
(二)临时救助精准及时。一是坚持应救尽救,健全“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受理机制,区分急难型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分类施救;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每个乡镇(街道)拨付不低于5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明确2000元以下(包含)由乡镇(街道)审批,增强救助及时性,有效缓解贫困家庭临时性困难,有效遏制贫困家庭返贫。今年1-11月份,全区临时救助各类困难群众720人次、发放救助金157.13万元。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惠民安心。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四级以上(含四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可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其中一级、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实行按月发放,1—10月共发放623.39万元。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我区户籍,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实行按月发放,1—10月共发放696.7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100%。
(四)困境儿童关爱有加。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区乡村三级工作网络,配齐全区儿童保护督导员24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行9707名留守儿童和2772名困境儿童实名制登记管理,无一例无户籍或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对年满18周岁但仍在校就读和服义务兵役的孤儿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今年1-10月份,全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308.78万元。
二、开展不同类型特困人员集中养护,让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化提升
(一)分类开展集中养护。针对失能半失能人员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需家庭对其进行长期照护的实际,通过选取孙岗老年公寓、东桥潘店敬老院、中店乡敬老院、城北第二敬老院、淠东敬老院、东河口第三敬老院等为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养护点,重点是特困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入住;城北乐天养老护理院为失能贫困人口集中养护点,重点是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因病、因残等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需家庭对其进行长期照护的人员;先生店九九老年公寓为失智人员集中养护点,重点是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因智力残疾(未含精神病患者)等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需家庭对其进行长期照护的人员,切实解放贫困户家庭劳动能力,促进生产能力大幅提高,有效实现贫困户按期脱贫。目前,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养护点入住407人,失能贫困人口集中养护点入住32人,失智人员集中养护点入住26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6%。
(二)养老设施改造提升。一是加快推进社区康养中心。2018年,我区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康养中心建设工作试点,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长期住养、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康养中心建成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社会法人团队运营管理。截止目前,我区已有5所康养中心已全部进入试运营。2019年底前,将完成9所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二是完成公办敬老院提升工程。印发了《关于实施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通知》,对全区公建公管的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切实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环境。目前,全区9所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其中2所已完工,其余7所将在12月初完工。三是新建木厂敬老院。新建床位120张,总投资约160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三)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联合扶贫、卫健等部门印发了《区特殊困难人员集中供养和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区23所特困供养机构和2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按照部门职责配备医疗器械、医务人员、康复器材、健身器材等,实行医保定点审批和联网结算,有效解决全区特殊困难人员集中供养和医疗服务问题。截止目前,全区25所养老机构已建立医务室,相关医护人员正在派驻。待医务室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由医保部门办理医保定点和门诊结算业务。二是全面推动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正在运营或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运营权交由有养老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运营,优先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面向社会失能或高龄老年人开放,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养老服务保障效能。截止目前,我区已成功转型15所特困供养机构。
截止目前,我区拥有养老床位数7759张,每千名老年人达45.1张。
三、开展四季攻势调研走访,让“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更加落实有力
我局现有5人驻村帮扶,任扶贫工作队队长4人、副队长1人,联系一个贫困村(横塘岗乡百子庵村)和一个非贫困村(张店镇塔山寺村)。2019年,区民政局脱贫攻坚“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以脱贫攻坚四季攻势为平台,深入开展扶贫帮扶活动日,做到常入户暖人心见成效稳脱贫。
(一)认真谋划,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制定了单位“双包”工作计划,修订了《“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岗责考核办法》,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帮扶联系村开展调研走访,听取汇报,商讨解决办法,研究“双包”落实措施,履行“双包”责任。
(二)精准帮扶,强化成效落实。继续做好“帮扶联系走访日”活动,结合帮扶联系户实际情况,联合驻村工作队共同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有力帮扶成效明显,确保每名帮扶联系人每月至少一天参与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春夏季季攻势活动和启动冬季攻坚势活动,稳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杜绝返贫。
(三)重点帮扶,强化人员落实。对退休等原因不继续帮扶的,及时调整帮扶联系人,做到不断档、有帮扶、真脱贫,严禁“走读帮扶”;对村梳理出的重点帮扶户,在原帮扶联系人的基础上,再明确一名帮扶联系人联系,加强帮扶力量。
(四)多方争取,强化基础落实。区民政局从慈善助力扶贫角度,为两个联系村各拔付10万元和两个驻村非联系村各拔付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同时,联系企业等向贫困村捐款捐物,到位资金21.2万元。
四、开展形式多样志愿服务,让脱贫攻坚社会参与率更加广泛有效
(一)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区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志愿服务的主阵地,各志愿服务组织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志愿项目,组织志愿者走进乡村和社区开展慰问和志智帮扶活动,将贫困结对帮扶作为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一项活动;各相关部门围绕“举旗帜、送理论、助脱贫、创文明”“青春扶贫1+2”“·邻里邻好”等主题品牌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爱心捐献活动、政企合作帮扶、助力人居环境整治,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二)慈善捐助助力社会扶贫。在第6个扶贫日期间,共接收180.4万元的企业慈善捐款。
2019年,我局虽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社保兜底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继续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充分发挥社保兜底作用。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等因素,逐步提高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集中供养和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全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管理,为失能特困人员购买照料护理服务,试点开展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为不能自理的供养对象提供集中供养和照料护理服务;根据特困对象自理程度、救助供养形式等因素分类确定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对象标准适当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人员根据机构供养对象的数量按照1:10配备,失能特困人员机构护理人员根据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数量按照1:3配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三是加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力度,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共享小康成果。区民政局认真按照“双保”责任,持续做好单位包村和干部包户工作,做到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经常深入调研走访,共同商讨解决村级问题;帮扶联系人要与帮扶联系户走访,时刻了解其家庭、身体、生活等情况,因人因户与扶贫工作队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现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