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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市政府:
201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认真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围绕年度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探索实施城乡保障一体化。①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一体化,低保月标准提高到420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133户,10279人,发放保障金3175.5万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由上年的187元提高到333元,增幅44%,6月份启动了物价补贴政策,大大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②实施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标准城乡一体化,安置标准达3.3万元/人,发放2013年经济补助金999.9万元。
2.组织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迎检工作。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加大双拥创建力度,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检查考核。
3.加快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做好居家养老工作。养老机构床位数新增16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26.9张以上。新建农村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3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1个,省级农村关爱老人之家3所,城市小型托老所1个。以老年协会为主体,实施老年协会与居家养老‘2合1’模式运行居家养老工作工作,在2013年市局“学习先进找差距,争先进位谋发展”主题活动中,“我市争创居家养老模式省级标杆”课题被列入重点推广项目加以推进。相关经验被市委《快报》刊登。
4.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创建。完善城乡社区平台建设。截止年底有95个农村社区、13个城市社区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达标率分别为97%和60%。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80%和85%,城乡“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达100%,城乡社区网格化、信息化覆盖率达100%,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5.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推进大会,部署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数省级达标工作。新增注册登记社会组织数24个,累计登记数达289个;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数1233个;全市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加备案登记)1552个,在93个村,27个居委会中,按照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市、区)的标准(社会组织: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4个),已全部达标。
6.实施全市行政村(社区)区域优化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区域优化调整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建设。出台《市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通过市财政、福得彩票公益金等临时救助资源的整合,针对进不了低保、又不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按照最低300-3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形成救助体系“低保家庭享受全部救助制度,低收入家庭享受部分专项救助”的梯形结构。截止12月份,全市共临时救助191人,救助资金80万元。
养老制度建设。根据《省民政基本实现现代化等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实现我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到2015年目标值32张,出台《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具体分类落实了老年服务机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法人、自然人自主创办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政策,加强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机构养老制度建设。在全省首家制定或出台了《市养老机构设置暂行规范》、《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市养老机构分级护理服务暂行规范》及《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等系列管理制度,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出台《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办法》并予以实施。
(三)项目建设情况
1.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开工建设。
2.市规划局已经拿出市殡仪馆规划建议,待市政府讨论定夺。
3.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的3年升级改造工程,采取农村敬老院部分项目建设50%补贴资金措施,推动全市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建设,农村敬老院硬件实施水平和整体保障能力有较大提升。
4.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116户。其中新建72户、修缮44户,保障资金70万元。
5.市虚拟养老分中心筹办完毕并通过验收。
二、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跃上新台阶
1.农村五保。2013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从5200元/人/年提高到6200元/人/年、分散供养从4200元/人/年提高到5200元/人/年,综合年标准为5877元,高于省定40%的比例标准357元。今年,全市共有农村五保1917人(其中:集中供养1299人、分散供养618人),发放五保供养经费1126.98万元,集中供养率为67.8%。4月份接受了审计部门对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了全面审计。
2.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覆盖城乡、政策互联互补的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办法上,救助对象在本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本市外救助比例从40%提高到50%,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其他救助对象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5万元,救助封顶较2013年增幅40%。全市资助参保12595人,参保率100%,资助参保125.98万元。医疗救助1757人次,支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309.3万元,救助金额平均达到1760元/人次,超出省平均水平近1000元。
3.残疾人生活救助。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已全面实行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按城乡标准全额发放;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残疾人参照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救助金。保障重残对象2476人,发放保障金1188.49万元;保障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城市对象17人,农村对象301人,共发放保障金78.147万元;保障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补贴城市对象110人,农村对象378人,共发放保障金18.79万元。
4.慈善救助。认真组织实施好第12个慈善周活动。预计全年募集善款1684.6万元。实施了春节送温暖、常年应急救助孤儿生活救助等十大救助项目,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465.8万余元,受助困难群众达1万人(户)。
5.其他专项救助。实行节日普慰问制度,元旦、春节期间对城乡低保对象按照每人城乡低保全额标准、五保每人600元标准、边缘困难群众家庭每户1000元标准发放节日补助,共发放各项救助资金1808.85万元。教育救助746人(其中本科432人、大专281人、中专33人),共发放资金144.81万元。尊老金平均月发放1.63万人次,全年发放资金1151万元。大集体定补人员130人,共发放资金70.94万元。社救定补对象,结合4月份对部分60年代、40%人员,7月份对部分50年代退职人员等进行提标补差,共保障191人,全年共发放资金146.84万元。
6.防灾减灾工作。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共33万元;搞好第五个国家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二)社区建设和民主管理取得新进展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和谐社区创建要求,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加快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举办了全市性的村(居)、社区建设成员单位信息员、公益性岗位选拔人员培训班。召开第四届社区居委会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会议,部署两委换届工作。组织开展第四届书香社区读书月活动,举办“社区大家乐”—创和谐社区文艺演出,进一步增强社区文化氛围。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创建省级城乡和谐示范社区分别为10、85个,城乡社区达标率分别为50%和86.7%。开展基层社区村(居)合一管理模式调研,探索基层组织管理新机制。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提升新水平
开展走访慰问东西南北兵、节日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师职以上现役军官父母、扬州五台山复退军人精神病人和优抚对象住院人员等活动。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活动,累计投入资金200万元,为部队办实事10余件。组织开展军地共建道德讲堂4期,顾锁保70年照顾无名烈士墓事迹继被央视报道后,被授予第四届省“道德模范”称号。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按上年全市人民生活水平进行调整。全市优抚对象定补人员计4495人,累计发放各类补助经费2600万元。做好老复员军人立功金、90岁重点优抚对象、长寿金重点优抚对象孤老金发放工作;解决重点优抚医疗难问题;加强优抚定补对象数据录入,进行入户调查、身份信息采集和数据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列入了财政转移支付,年底一次性兑付。对现役军人发放一次性立功荣誉金20.7万元,共186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置培训工作2013冬季退役士兵277人。参加短期培训224人,全员参训率为82%,今年预计拨付退役士兵培训经费130.5万元。
(四)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新突破
组织召开部分福利企业厂长座谈会,落实好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全市共有福利企业55家,完成销售16亿多元,新安置残疾人98名,安置残疾人1686人。
全年销售彩票9500万元,其中电脑票5000万元,即开票800万元,中福在线3700万元。销量同比增长7%左右,彩票市场份额57%,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县级市20强。
(五)社会事务管理形成新格局
以“民间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组织、纪检、人事部门巩固和完善政会脱钩工作;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切实做好今年“政会”实质性脱钩的具体工作。努力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支持我市各种公益创投有序开展;全面开展对我市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敬老院、幼儿园等)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完善行政区域及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并调研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落实市局第二轮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联合检查的系列工作;推进地名标志规范化;做好城关镇改街道的前期规划和论证工作。
(六)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新面貌
一是细化制度建设。制定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勤政廉政十项规定》;修订《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实施细则》;完善《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强化教育管理。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创新机关学习机制,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机关学习日、民政讲堂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三是优化服务形象。积极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优化服务举措,将窗口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限压缩至3.29个工作日,压缩时间14.81%。四是深化执法监察。开展民政经费和慈善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接受、两级审计部门对全市2013年末养老机构的专项审计调查。
第二篇
市政府:
201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和“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全面推进“品牌民政”、“高效民政”、“数字民政”、“实力民政”、“活力民政”、“满意民政”建设,打造民生幸福“先行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社会保障和救助
1、城乡低保工作:2013年我市城市低保月标准从上年的360元提高到了420元/月,农村低保月标准从上年的250元提高到了310元。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60户1468人,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330元,年保障资金60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331户9119人,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187元,年保障资金近2100万元。
2、农村五保工作:2013年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标准分别从上年的3700元和3100元提高到5200元和4200元,综合年标准为4880元。
3、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建立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覆盖城乡、政策互联互补的医疗救助制度,大力推进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救助时效性得到明显提高。
4、开展专项救助:临时生活救助----资助116人,救助资金29万元;残疾人生活救助---保障重残对象2215人,发放保障金800.3万元;保障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城市对象12人,农村对象262人,共发放保障金52.3万元;保障低保家庭中残疾人补贴城市对象109人,农村对象369人,共发放保障金35.9万元。孤儿救助----2013年7月1日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进行提标,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生活保障标准由上年的1120元/人月,提高到126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的生活保障标准由上年的672元/人月,提高到750元/人月,增幅12%,全年共计发放保障金79.7万元,保障孤儿94人。年关救助----元旦、春节期间对城乡低保对象按照每人城乡低保全额标准发放节日补助,共发放各项救助资金1808.9万元,妥善保障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危房救助----实施改造243户,其中:修缮115户、重建128户,资金142.6万元,切实保障了我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教育救助-----资助758人,共保障救助资金143.1万元。救灾复产----开展台风“海葵”救灾复产工作。对农房倒塌、严重损坏现无法居住的286户特别困难群众,拨付30万元救灾保障资金,落实每户1-2千元不等的临时救助和安置,同时加快修建因灾所致的倒塌农房、严重损坏的部分农房,确保人民群众的正常基本生活需求。
5、慈善救助:2013年,组织开展第11个慈善周活动,募集善款1103.9万元(其中干部职工个人捐款948.3元,协议捐赠155.6元);实施了春节送温暖、常年应急救助孤儿生活救助等十大救助项目,全年发放慈善救助资金950万余元,受助困难群众达1万人(户)。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推进二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157个农村社区,18个城市社区,除涉及区划调整、合并、拆迁等7个村外,实现农村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有147个农村社区,5个城市社区建有“一站式”管理服务站。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我市进行了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形成了村企共建型、开拓引领型、资源整合型、薄弱村帮扶型四种社区建设模式,并在地区重点推广。
推行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城市社区覆盖率达50%,农村社区达80%。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城乡社区居(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村务公开覆盖率达100%。全面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举办了全市性的村(居)、社区建设成员单位信息员培训班,社区信息化覆盖率达60%以上。推进网格化管理,城乡覆盖率达60%以上。推进村居社区管理服务站标准化建设,70%的村居管理服务站达标。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市三星级社区2个,省农村和谐社区99个。举办第三届“书香社区”读书月,开展“社区我的家”主题征文、和谐社区建设座谈会、社区建设成果展示、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文化氛围。
(三)双拥优抚安置
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走访慰问东西南北兵、节日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师职以上现役军官父母、立功授奖官兵游等特色活动。继续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实施网络到班工程改造,为驻坛部队赠送电脑、修建浴室、维修消防车通道。严格落实抚恤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全市优抚对象定补人员计4495人,累计发放各类补助经费2358万元。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医疗难问题,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助、大病困难补助三位一体救助,较好解决医疗难问题。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工作。围绕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安置。
(四)社会福利事业
1、福利生产与彩票。我市福利企业共有56家,企业完成销售15多亿元,新安置残疾人50名,全市安置残疾人1608人。在全省福利彩票销售增幅同比下滑的情况下,预计完成销售福利彩票8500万元,同比增长23%,有望继续在全省保持20强的地位。出资20万,开展“向贫困残疾人家庭赠送彩电”活动;出资30万元举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仪式,送电脑、送彩电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并资助困难户50户。
2、养老事业。推进机构养老,当前60周岁以上老年人11.4万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共计291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为25.5张。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并将其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工程,实现了区、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并完成了40%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实现了区、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创新运行机制,指前镇东浦村以老年协会为主体管理运行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精心组织第三个敬老月活动,积极推进健康养老,开展第二届十佳健康老人评选并进行了老年健身操展示。实现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乡公交。发放尊老金19.6万人次,1090.2万元。
(五)社会事务管理。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努力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注册271家,每万人达5家。继续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完善工作;全面开展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编纂工作,全面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市行政区域地图》完成初稿。此外,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信访、殡葬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第三篇
2011年,我们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落实各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围绕年度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障民生,服务大局,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再创佳绩
2011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我局荣获2011年度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省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重点难点抓突破,民政工作推进取得新进展
2011年,是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启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将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建设列入全市5项为民实事工程;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和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厅(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实施办法》、《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从政府推力和制度层面给民政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确保了我市民政工作顺利推进。
1、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着力打造“阳光救助”服务品牌,进一步拓展救助内容,完善救助体系,构建“低保、五保、医疗、危房、教育、重残、年关、殡葬、临时、慈善”十位一体的综合救助体系,《民政》以重要篇幅予以宣传推广。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着力推进二级公共服务平台暨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制定出台了工作意见并实施区(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厅(室)标准化建设。截止年底累计有142个村和5个城市社区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2011年5个村1个城市社区),为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县(市)奠定了基础。
3、民政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投入5000万元的市社会福利院于2011年12月18日开园,建设过程中争取到国家、省和市项目资金520万元,实现了我市民政重点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的新突破。认真实施“慰烈工程”项目,建立工作机制,筹措项目资金,统一进行调查摸底、编号、规划设计、集中安葬,共确定建墓200穴,总投入260万元。12月22日,我市在烈士陵园举行散葬烈士集中入园安葬仪式,各镇自愿迁移烈士墓为116座。
4、福利彩票销售取得新突破。提前实现“三年翻一番”的目标,2010年销售突破5000万元,2011年销售突破7600万元,继续在全省县级市排名前20强。开发区和各镇销售规模与增幅也都有了较好的增长。其中,开发区825万元、金城镇610万元、薛埠镇323万元分列区、镇销售规模前三名。
5、居家养老建设取得新突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工作,将其列入全市5项为民实事工程之一。截至2011年底,实现了区、镇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完成了50%的目标。金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省级居家养老示范点的检查验收。薛埠镇、儒林镇、尧塘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得到了我市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
(二)常规工作抓亮点,民政服务水平跃上新台阶
1、社会保障和救助
——城乡低保。全年新增低保640户,核销低保460户。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310户,11030人,发放保障金2129.5万元。实施城乡低保月补差分别为303.96元/人、143.16元/人。
——五保供养。保障农村五保2080人,发放五保供养经费622.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364人,年供养标准3200元/人;分散供养716人,年供养标准2600元/人。朱林敬老院实施改扩建工程,投资300万,新增面积2100平米,床位70张;薛埠镇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得到省市检查组的高度好评。
——年关救助。2011年春节期间共发放各项救助资金1314.8万元,使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度过祥和、欢乐的春节。
——医疗救助。在同步结算平台的基础上,程序上实现“一站式”二级结算服务,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共用、结算支出同步的运行机制。全年资助参保1.31万人,累计医疗救助402人,支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202.85万元。
——危房救助。实施危房改造99户,拨付市级救助资金74.2万元。
——重残救助。救助1840人,支出508.4万元。
——教育救助。救助大中专院校困难学生711人,发放132.7万元。
——尊老金发放。全年发放13.5万人次,811.6万元。
——慈善救助。组织筹备第十个慈善周活动,积极组织好“慈善献爱心”和“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共募集到帐慈善资金突破1000万元(其中第十个慈善周到帐现款992.16万元),协议兑捐330万元,冠名捐赠182万元,接转定向捐赠860.71万元。认真实施助学、助医、助困、助学、助老、助孤等“十大”慈善救助项目,发放资金900万元。在第十个慈善周中,开发区和各镇都超额完成了现款募集任务,其中:朱林镇实际募集51.9万元,超额73%;薛埠镇实际募集79.34万元,超额44%。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村(居)民自治模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村(居)自治水平,确保了村(居)民自治率达100%,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覆盖率达100%,合格率95%。举办了第九届村主任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全面推行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工作,156个村有155个村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主任155人,委员482人。
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和星级社区的创建工作。开发区华城社区、尧塘镇红旗村、儒林镇河下村、薛埠镇茅庵村、直溪镇汀湘村、金城镇冯庄村创成“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朱林镇黄金村、指前镇建春村创成“农村十佳和谐示范社区”;金城镇方边村等47个村创成“市农村和谐社区”;小南门创成“市三星级社区”,华胜创成“市四星级社区”。精心组织第二届“书香社区”读书月和社区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小巷总理”主题演讲比赛、“我的社区、我的家”主题征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市的社区文化氛围。
3、双拥优抚安置
大力开展双拥慰问活动,对师职以上现役军官父母、1—4级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进行了走访慰问。继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异地兵、老兵复退挂钩联谊、文化进军营、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等系列双拥共建活动。亿晶光电科技公司投入12万元,帮助市消防大队修建了塑胶球场,各区镇为驻坛部队联合购置了军营文化设备,薛埠镇组织了立功授奖官兵游活动。
严格落实抚恤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全市一至四级革命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比上年度提高11.2%,各类优抚对象生活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医疗难问题,保障重点优抚对象1751人,发放资金170万元。儒林镇切实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工作,积极向镇财政协调资金,及时发放补发的经费,提高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开发区组织全区优抚对象免费进行体检;尧塘镇党政领导上门走访慰问全镇“三老”对象和师职以上军官的父母,向他们赠送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受到了优抚对象一致好评。
按收2010年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和退役义务兵278人,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483万元。举行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设置10个参训专业,参训135人。
4、社会福利事业
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2011年我市福利企业共有55家,完成销售18亿元,安置残疾人1623人,实际退税4800万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营造尊老助老爱老养老的社会氛围。如:第二届“十佳好儿媳”评选活动、庆祝第二个“敬老月”老年人文艺汇演等。开发区和各镇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爱老活动:儒林镇开展了“十佳儿媳”评选活动、“迎七一”老年人文艺晚会;指前镇组织开展了老年协会会长培训会、东浦村重阳节“金婚夫妇”庆祝活动暨文艺晚会;开发区五老服务队与留守儿童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薛埠镇还组织了80余人的老年人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
5、社会事务管理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对相关社会组织实施年度财务审计,按期完成全市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配合组织、纪检、人事部门抓好政会脱钩工作,全面开展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努力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
做好城镇地名标志设置招标采购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完善工作;圆满完成了武进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组织筹划《市行政区域地图》出版工作。
大力实施殡葬救助工程。对符合规定的城乡低保等九类特殊对象,免除五项基本丧葬服务费用1090元/人,全年救助300余人,救助额近40万元。
此外,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信访、殡葬改革、政务宣传等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6、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新面貌
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为主线,制定印发《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抓好“民政讲堂”、“学习型机关”、机关学习日、社工教育培训、民政系统“廉管家”教育等系列活动;以机关党建工作为基石,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三促三解”活动,开展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全市“红歌会”,组织党员赴革命胜地开展传统教育活动,开展了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开展了机关党组织与华城社区党组织结对联建活动。
以“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举办了民政专项大型广场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省市“政风热线走进”活动。同时,深入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实施“双优一岗”创建活动,推进“我一流”项目创建,开展“双百行动”,提升重点科室、窗口服务效能,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民政系统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过去的一年,我市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也得益于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和真诚付出。在此,我代表民政局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取得成绩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无论是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还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第四篇
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工作目标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具体总结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跃上新台阶
城乡低保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新修订《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并提交政府研究。《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待出台。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市第八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城市标准从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标准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50元。截止年末,全市有农村低保户共5128户9094人,发放总资金1535.6多万元,月人均补差141.4元;城市低保户930户1601人,发放总资金230万元,月人均补差239元。
进一步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发放今年五保户供养经费628.7万元。抓好敬老院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入住老人生命安全。实施薛埠、儒林敬老院升级改造工作。
做好专项救助工作。一是开展春节期间普惠性救助。2010年春节期间继续实行适度普惠性救助。共发放各项救助资金773万元(不含各镇配套资金),使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度过祥和、欢乐的春节。二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已救助2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万元。三是抓好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医疗救助180人,救助资金46.3万元。四是做好危房救助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危房改造60户,发放市级补助资金43.05万元。
深入开展慈善工作。积极认真筹备第九个慈善周工作,召开好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监事会、宣传座谈会、分会联络员会议,于5月19日召开了全市慈善工作和第九个慈善周活动动员大会,积极组织好“慈善献爱心”和“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全年共募集到帐共用善款1309余万元,其中第九个慈善周募集825万元,企业协议兑捐到帐482.3万元,接受常年日常捐赠2.4元。新建立冠名捐赠基金200万元;兑捐冠名捐赠专项资金330万元;接转定向捐赠20233994.14万元,共募集到帐慈善资金25255万元,其中第九个慈善周到帐现款825万元;大力实施实施慈善救助项目,今年共发放救助资金766万元,救助人数8200多人。配合市审计部门做好09年资金的募集、使用的审计工作,并予公告;帮助筹建“建昌圩爱心基金”、蔡炳照大爱基金,进一步扩大慈善资金募捐渠道;积极做好玉树地震捐赠款的接转工作,共筹集资金192万;认真宣传贯彻《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积极开展慈善周系列宣传活动,慈善品牌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社区建设和民主自治取得新进展
抓住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契机,加快村(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今年完成38个行政村、2个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截止目前,全市157个行政村中有138个建成了便民服务中心,其余全部建成便民服务室,按照市的要求完成率达100%。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委会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开展村(居)民自治模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村(居)自治水平,村(居)民自治率达100%,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覆盖率达100%,合格率95%。开展和谐社区和星级社区的创建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草拟《关于统筹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调研报告》和《市2013—2011年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实施“书香社区”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精心组织了“书香社区”读书月系列活动,开展社区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市社区文化氛围。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创新业绩
筹备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大会。大力开展双拥慰问活动,对师职以上现役军官父母、1—4级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进行了走访慰问。大力开展双拥特色活动,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组织各镇(区)、各单位参与双拥实事工程建设,对市武警中队与东岗武警中队塑胶球场、市武警中队浴室进行改造,组织开展立功官兵一日游等系列共建活动。
落实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与财政局联合下达了《关于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按上年市人民生活水平全面进行调整。增发补助资金149.29万元。开展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活动,对抗日时期入伍健在的在乡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老复员军人(含红军老战士)、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遗属和抗日军休干部发放一次性慰问金35.7万元。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2010年度的经费测算,全年测算经费指标1874万元。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医疗难问题。采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大病补助和大病困难救助三种保障措施,共发放资金155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启动“慰烈工程”项目,对全市250座有名有墓的烈士墓及5座无名有墓烈士墓,采取集中安葬及原地维修(其中:集中安葬205座,原地维修50座)。
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安置培训工作。今年我市共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复员士官253人(其中:城镇91人、农村退役士兵162人)。根据省、市接收计划,2010年接收军队副师职退休人员1人,安置在干休所休养。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保证及时兑付。全年共计发放自谋职业金人数253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432.1万元(其中:城镇退役士兵91人、245.6万元,农村退役士兵162人、186.5万元)。
我市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253人,除按照文件精神不动员、不批准参加培训的80人外(其中: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21人、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41人、就业合同18人),其余172人全部报名参加培训(其中:中长期培训31人、复学3人,短期培训138人),共8个专业。参训率为100%。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学制核定补助资金共计94.35万元(其中:短期培训58.95万元、中高级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5.65万元、2008年冬季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9.75万元)。目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按照要求,已全部兑付。
(四)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新突破
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额5427万元,其中电脑福利彩票销售3203万元,“刮刮乐”网点即开票销售1079万元,“中福在线”销售1145万元。完成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58家,新办1家。
加快老龄事业发展,重点发展居家养老事业,组织开展了镇区居家养老中心站试点工作。完善全市老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配合市政府制定有关居家养老的政策,并提交市政府研究。
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推进力度,市社会福利中心公益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正进入装修装饰和设备采购阶段,争取在2011年上半年建成交付使用。
(五)社会事务管理形成新格局
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相关民间组织实施年度财务审计,按期完成全市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扎实做好城镇地名标志设置招标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关于完善我市地名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市地名“冠名权”有偿使用细则》、《关于清理整顿楼幢门牌编号设标专项工作的意见》由政府实施。抓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信访、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茅山安乐园塔位回购、兑付和来信来访工作,不断解决塔陵信访问题,民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新面貌
继续推进民政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组织部署了能力作风建设四类十项重点工作,即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强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以争先创优为载体,各条线工作树品牌、创特色;以能力建设为主线,抓好“民政讲堂”、社工教育培训、“读书月”、“书香机关”、“书香社区”等系列读书活动;以作风建设为平台,大力完善服务制度,深入开展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树双优典型,弘扬民政文化,确保活动取得成效。通过创建,民政系统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部被评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完成搬迁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时序进度要求,我局克服搬迁时间急,安置场所小等困难,科学调度、行动迅速,提前完成了全局搬迁任务,得到了拆迁部门的好评。弘扬民政文化,组织策划“欢乐金沙——广场文艺月月演”民政专项演出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不相适应。一些民政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不高,创新精神不够,影响了民政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制约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等,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解决。
第五篇
有关单位:
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扣“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促调整,保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大局,坚定信心,强化责任,克难攀高,在应对挑战中抢抓机遇,在加快发展中化解难题,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积极健全救助政策。在财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支持下,《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对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的实施意见》和《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一批惠民文件先后出台,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
扎实开展低保工作。按照应保尽保要求,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2013年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家庭6038户10776人,全年发放保障金1712.3万元。薛埠镇、开发区、朱林镇、尧塘镇,农村低保年度月人均补差均在110元以上。
规范开展社会救助。一是实施元旦、春节期间普惠性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1000余万元,惠及各类困难群众2万余人;二是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4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近8万元;三是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以及台风灾后恢复重建127户,发放市级补助资金90余万元;四是按照医疗救助政策,开展参保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惠及困难群众1万余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近150万元;五是对680名在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困难学生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助学金116.63万元。
大力开展慈善工作。2013年正逢全球金融危机,市政府为确保企业稳定发展,暂停协议捐款。在这种形势下,我市第八个慈善周活动共募集现款捐赠690.2万元,其中尧塘镇募集现款超100万元,金城镇、直溪镇、薛埠镇也都在50万元以上。新建立两家冠名捐赠1615万元,即:“晨风工友爱心救助基金”、“市阳光爱心救助基金”;“天龙奖助学基金”、“周氏志成冠军奖学助学基金”如期发放。积极向中华慈善总会争取11台医疗装备器械件,节省经费437.86万元,向省慈善总会争取血透仪、高频乳腺钼耙机各1台,价值64万余元。积极实施各类慈善救助项目,共救助困难群众8500人(户),发放资金800余万元。认真搞好慈善宣传,我市潘雪平等3位同志受到中华慈善总会表彰。
(二)加强社区建设和民主自治
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建设,2013年完成了30%(53个村)的建设目标,其中直溪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市验收。2008年以来,累计有河下、石马等100个村和河滨、春风、花街3个城市社区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完成率超过60%。在整个农村社区平台建设推进过程中,薛埠镇起点高、标准高,平台规范化较好。
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模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村(居)自治水平,村(居)民自治率达100%,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覆盖率达100%,合格率95%,我市荣获了省村民自治模范市三连冠,薛埠镇上阮村和尧塘镇红旗村获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开展和谐社区和星级社区的创建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草拟了《关于统筹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调研报告》和《市2013—2011年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已提交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社区居委会发展史的资料征集,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分层次对社区主任、社区信息员进行培训。
(三)创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着力打造“五满意”工作品牌,即:让驻坛部队满意、广大官兵满意、优抚对象满意、安置对象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积极谋划新举措、构筑新优势、实现新突破、推进新跨越,在创建“二连冠”“老双十”的基础上,又形成了“新双十”,“三连冠”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市检查组的考核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其中,直溪镇参与立功官兵一日游、尧塘镇参与陆令寿出书首发式等特色活动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效落实,全市发放抚恤补助金179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6万元。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的立功金列入了财政转移支付,全年发放立功荣誉金12.7万元,226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发放困难补助金115.5万元,发放大病困难救助金25.12万元。
不断深化安置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含士官)采取“货币安置,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的办法实施安置。对申请自谋职业的91人发放了一次性补偿金,补助金额为223.6万元,2013年接收转业士官17人,通过“双考”岗位安置6人。制定出台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90.4%。
(四)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福利彩票销售积极应对市场挑战,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通过调整布局和销售办法,全年销售福利彩票突破3000万元,“刮刮乐”网点即开票进入全省前十强。其中,指前镇、金城镇、尧塘镇、儒林镇均超下达指标40%以上。
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工作。针对金融危机给福利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我们深入福利企业调研,了解和掌握福利企业面临种种困难和压力,协调各相关部门对福利企业的支持,及时落实好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对9家原挂集体企业进行摘帽改制,并重新办理了福利企业证书;积极研究制定残疾人就业办法,与市残联、人事等部门组织了金秋十月“阳光助残”就业专职招聘会,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2013年底,我市福利企业共有59家,累计安置残疾人1654人。
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市社会福利中心公益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了201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继续实施五保关爱工程项目,朱林、水北、茅麓3所敬老院顺利通过“星级敬老院”验收,薛埠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示范性养老机构。
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筹划成立了市老龄协会,相继举办了“牵挂你的人是我---全市老龄工作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主题活动、“千名老人游尚湖赏牡丹”、建国六十周年和庆祝22个敬老日文艺活动。我市银缘艺术团的舞蹈《大红灯笼高高挂》参加市汇演获优胜奖,金色晚霞文艺汇演受到了群众的好评。积极做好市十佳健康老人的推荐和我市十佳健康老人的组织评选工作。
(五)规范社会事务专项管理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作用日益凸显。组织开展全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直溪镇试点实施的“协农1+1”基地帮扶项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全面开展我市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妥善解决了多家非法民间组织存在扰民、事故隐患等问题。
大力推进地名管理工作。《关于完善我市地名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市地名“冠名权”有偿使用细则》、《关于清理整顿楼幢门牌编号设标专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几经修改并报政府研究。积极做好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完善城区道路标志牌的使用和管理。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联检的前提准备和后续的完善维护工作,和各镇续签一年一度的界桩维护协议并严格按协议落实到位。分别与周边市、县(市)签订相关“行政区域界线创建平安和谐边界”协议书,积极解决边界纠纷、建设平安边界。做好地名普查和地名数据库的录入完善工作,努力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地名档案建设、地名图册服务和“市住宅小区台帐”编制工作。做好新增道路面向社会征集地名,妥善处理好区划地名征集意见和建议等264份。
此外,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信访、殡葬改革、塔陵兑付、信息宣传、电子政务、依法行政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