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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核心教育活动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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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核心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带领全局干警共同努力,坚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程来抓,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上半年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领导重视部署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由江典琪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挂靠政工科),负责我局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紧密联系我局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根据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充分提高全体干警对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组织学习集中教育

组织全局干警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一系列政治理论和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紧接着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方面深入讨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通过学习,大大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理解,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日常工作的信念和准则,并自觉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素质提升服务

加强队伍的学习与培训,提高队伍的素质。年初至今,我局共组织干警参加部、省、市、区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有四十余人次,其中组织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到司法部学习培训6人次;组织科室以上领导干部到省厅、市局政治学习13人次;组织科级干部到区委党校学习7人次,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组织干警参加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并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同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等各项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通过开展各种评议、争先创优等活动,不断创新举措、服务群众。

创新形式开展活动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与各科(室)处(所)签订《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责任任务,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与落实廉政建设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我局组织干警参加区里组织的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遗志”为主题的清明祭扫活动,向革命先烈默哀致敬、缅怀先烈的革命精神,对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三是参加弘扬雷锋精神,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参加交通、城市卫生、文明礼貌等文明劝导系列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素质,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

四是强化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的整体思路,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创先争优工作、落实党内各项组织制度,争创优秀党组织活动。

五是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展开一系列实践活动:全体党员参观闽清历史文化教育基地,深化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自愿者服务活动、创建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征文、演讲比赛,我局选出两篇征文参加此次比赛,7月17日选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陈璐参加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并荣获二等奖。

六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主题活动。针对外来人口较多,流动性较强,外来务工人员经济确实困难又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实现辖区内的全覆盖,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区法援中心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七是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我们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本局的工作重点,由主要领导亲自抓。

八是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我局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争先创优等各项活动:5月28日上午,琅岐司法所联合农业大学东方学院法律系学生在琅岐街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送去了一道丰盛的法律大餐;6月11日,琅岐司法所与琅岐镇安办、综治办等部门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帮助群众增强安全意识;4月,亭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杀人案(2死)引发民事纠纷的赔偿案件,使一起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平息;5月又成功调解一起因火灾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促进了邻里和谐;6月,罗星司法所和区人调中心成功调解了“5.31”青州码头溺水死亡案件引发赔偿纠纷,有效阻止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42件,调处成功606件,成功率94.4%。其中区人民调解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50件,调解成功49件,调解成功率98%,协议涉案金额逾866万元。其中诉调对接案件30件,检调对接案件3件,公调对接案件3件,医患纠纷调处2件,其它8件。

取得成效

1、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使干警们更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政治本色。

2、“公正”理念更加强化。全局干警牢固树立忠于职守、崇尚法治、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切实履行好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神圣职责。

3、“廉洁”意识进一步加强。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使全局干警遵守法纪特别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从检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4、“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了人文精神、体现了司法关怀,使得广大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执法理念文明、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作风文明、执法语言文明,遵守各项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5、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201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今年以来,四个司法所全部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建设到位;4个所全部配备副科级所长,配齐司法助理员,每个司法所各有2名专职社工和2名专职调解员。至此,司法所建设达标建设率100%,副科级所长配备率100%,居全市首位。

6、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管理好、运用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不断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实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3月17日上午,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支持下,我局在步行街顺利承办了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暨“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副厅长肖新建,市司法局局长俞建春,区委书记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今年主题实践活动的序幕;3月30日下午,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法律援助站揭牌成立,使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今年以来,区法援中心共审查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6件,接待法律咨询547余人次,采编《法治视窗》9期,接待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407件。区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391件,收费122万余元。特别是公证处主动参与我区征地拆迁的公证工作,为新城建设做出贡献。

7、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规范、引导、教育、督促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多次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市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重申了我局机关效能的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开展机关效能整顿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督导工作,重点规范法律服务窗口工作质量,提倡“热情接待、文明服务”理念,加装窗口视频,按时向区效能办上报督察情况;完善“四牌”、请销假、离岗审批条制度,做到人员、时间、地点、去向明确,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督导组多次到我局检查,都给予高度评价;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管理好公务用车,保证周末、节假日期间,公务车及时归位。

8、今年区司法局被评为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2011年市区文明单位、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获第一名、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获二等奖;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市行业优质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