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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服务项目建设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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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服务项目建设总结

去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和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服务,提升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围绕县委、县政府“项目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律师、一名公证员、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一个工作班子结对联系的思路,组织“五进”项目,服务经济发展。一是法律顾问进项目。成立“*县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无偿担任项目单位法律顾问,帮助审查修改合同,化解法律风险,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二是法制宣传进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对乌山创业富民基地、湘江航电枢纽工程、黄金镇金麓房产项目、高塘岭旧城改造、京珠西线、石长复线、黄桥大道、星城镇重点项目征拆等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出动宣传车83台次,发放普法书籍24000余册,重点加大了对“征拆新政”、《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依法打击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制维权意识,为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人民调解进项目。组织专业调解队伍,提前介入项目建设,组织项目部、项目所在乡镇、村(居)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组织当地调委会认真排查摸底和分段跟进,及时掌握信息,共排查化解项目建设引发的各类纠纷283起,调处264起,提出处理意见32条。四是公证服务进项目。县公证处对湘江航电枢纽、潇湘大道北延线、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经开区,全县各道路建设中的征拆安置、工程招投标、依法拆违实施公证服务,办理证据保全,帮助防范规避法律风险,共为项目建设办理公证1000余件。五是法律援助进项目。我局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基层,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适时提供法律帮助和疏导,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维稳能力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全县14个乡镇已有9个司法所完成办公用房建设,现有乔口、桥驿2个司法所在建设,预计年内投入使用,司法所的规范化、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加强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年内规范化调委会递增20%,全县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达86个,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有效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实现“三零”。矛盾调处“零距离”。县局机关成立“流动调解庭”,乡镇均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调委会,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县、乡、村(社区)、组四级调解网络,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实现了人民调解全覆盖。矛盾排调“零遗漏”。指导各乡镇开展了村(社区)调解主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的排查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16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89起。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全面排查出涉及“社会关心、群众关注、历史欠帐”的六类重点矛盾纠纷310件,调解遗留纠纷3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制止群体性械斗4起。矛盾化解“零激化”。继续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今年以来,驻法院调解室共受理案件202宗,结案198宗;驻医院调解室成功调处36起疑难医患纠纷,有效制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驻派出所调解室共调处纠纷347起。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85起,调处成功2744起,调处成功率99%,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自杀、民转刑事件。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扎实有效。自去年下半年全面启动社区矫正新职能,今年从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贯彻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与公检法联合制定并实行了《关于办理监外执行罪犯撤消缓刑、撤消假释、决定收监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县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卡制度(试行)》,进行集中交接,组织司法所长业务培训,指导建立规范性矫正工作站示范点,开展“五清查一打击”专项活动,摸索出“交接程序模式化、宣传发动多元化、跟踪培训多样化、教育管理规范化、衔接配合流程化、监管督促经常化”此“六化”并举的有效做法,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县已成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15个,社区矫正工作站14个,并在光明、福塘、白芙塘等村建立了矫正点,共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154名,目前全县153名社区矫正对象已全部完成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移交,移交率100%,已解矫24名,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已正式全面进入日常教育管理阶段,有效达到了改造罪犯和控制犯罪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安置帮教稳步发展。实行每季度一摸排,半年一彻查,重点清查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假”、“三无”人员,全面掌握全县384名刑释解教人员、20名重点人员情况,人员底数清、台帐齐、电子信息档案全、重点对象明,建档率100%。落实“一帮一”、“多帮一”及“四化”(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能规范化)帮教措施,坚持定期回访,确保每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管、有人帮,帮教率100%,基本消除“三无”人员,加强了对重点对象的稳控和帮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显著。科学制定普治工作计划,年初向各单位印发普治工作要点及要求,指导组织各单位结合纪念日、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和对象,联合县委宣传部、关协、综治委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1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讲师团,对全县20个单位、14个乡镇50个村(社区)、20所学校、10个企业就物权法、征拆条例相关知识、外嫁女相关政策法规,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生产经营管理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巡回演讲,以此“法律六进一十百”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进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及“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等活动,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督促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及要求进行查漏补缺,指导高标准迎接国家、省、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全县30余个单位参与出动法制宣传车50台次、人员74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册),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部门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全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治建设明显进步,民主法制建设上了新的台阶,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决策水平得到全面推进。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法律援助纵深发展。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和实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平台,狠抓办案,扩大影响,截止10月底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2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492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件办理群众满意度100%。打造完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14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150个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三级组织网络,横向在劳动、民政、共、青、妇、工会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对接点,基本覆盖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建立“援调对接”工作模式,以驻法院调解室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对适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引导受援人采用调解、和解等最简便、最快捷的方式解决争议和诉求,有效运用处理了李海强、史顺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刘寒梅人身损害赔偿案等案件。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更加规范。重点建立健全了执法公开、自由裁量权、涉案款物的扣押收缴返还、内部监督制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五项制度。完善了执法档案,执法台帐及时、如实、规范,并将执法档案所反映的情况作为对执法主体的资格认证、晋职晋级、评奖评先的依据,加强了执法档案的管理运用。加强培训,组织开展了21名获取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人员执业前培训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加强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4996件;县律师事务所和宏大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238宗,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24家,系统内实现了错假证(案)为零的工作目标。“12348”法律服务专线功能不断延伸。热情、周到、及时解答人民群众法律疑难问题的同时,及时发现社会不安定因素,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主动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共接电话法律咨询247次,接待群众来访262人次。

四、围绕服务社会水平,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始终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首位,通过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带出一支优良队伍,较好地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一年来,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队伍团结稳定,上下一心,艰苦创业,以教育引导为基础,建章立制为重点,全员绩效考核为抓手,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双优”(优质服务、优化环境)创建活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等主题活动,营造奋发有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以统一着行业服装为契机,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工作严肃性,促进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升司法行政形象。全系统连年实现了“单位零事故、干警零违纪、执法零过错”的“三零”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