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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印发<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和督查工作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分片区负责原则具体实施。成立了16个镇区重点检查组和5个市直单位重点检查组;成立非重点检查镇区督查组,由负责对应片区的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照重点检查组要求组织实施,由领导小组成员任督查组组长。
同时明确了各自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科学部署,明确目标与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及时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组织检查组、督查组人员学习《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实施方案》、《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检查方案》等检查和督查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和布置了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涉农单位提出了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三个方面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两个重点、四个环节”,确确实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明确了重点检查及督察对象:其中重点检查对象为近年来强农惠农资金投入、使用的:xxx等17个镇区。实施重点检查的市直涉农部门为: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扶贫办)、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等11个市直单位。督查对象为:7个非重点检查的镇区。
细化了重点检查和督查内容:
1、重点检查内容:检查组重点检查《实施方案》所列专项资金项目,以及各镇区自查自纠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七个方面的问题:一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等问题。五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2、督查内容:督查组督查内容包括:了解各镇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选择部分重点专项资金详细了解,必要时进行再检查;实地了解农民补贴落实到户情况;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进行整改。
规定了各项任务时间:各重点检查组于9月8日前开始检查工作,最迟于9月14前完成检查,9月17日前形成重点检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金额、原因分析、处理建议等。重点检查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1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我市已完成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工作,经检查发现资金管理存在以上问题,纠正了部分镇区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等问题,规范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并落实了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监管水平、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整改措施。
通过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我市强农惠农资金在资金分配管理、项目立项规划等环节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补贴性质的农口专项资金没有制定补贴标准,资金分配时缺乏比较规范的标准和依据。近年农口专项资金只有几个大项目制定了管理办法和补贴标准,如《市主干农路“硬底化”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市对种植水稻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办法》、《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基塘整治验收补贴办法》。但其他专项资金如镇区农业现代小区建设配套资金、农业科技及培训经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经费、农产品流通加工配套经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种试验示范推广经费等补贴类的资金多年来都未制定补贴标准和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专项资金,结合有关条例及自身情况,我市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和管理办法,各检查组负责各处落实到位。并制定了备份方案,若有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另行处理。力求规范操作,使惠农资金补贴到位。
(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由于部分镇区工程项目规划迟,未能及时拨付市财政资金,导致近年财政资金结转比例较大。将二次分配至镇区的指标视同已支出统计,2009年1-12月农口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指标的支出进度仅为74%。
整改措施及结果:检查发现资金管理存在问题,追究责任人,并以此为戒,落实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监管水平、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整改措施。
(三)部分预算单位由于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导致在年度预算指标下后还存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的现象。
整改措施及结果:市局成立针对性审核预算办公室,聚集各方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严格论证,制定可行性方案后,进行科学严谨预算。严禁地方草率立项。
(四)镇区申报的项目工程概算不准确,远大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导致部分工程的实施未达到如期效果。
整改措施及结果:镇区项目申请必须经市里核查认定,严格审核预算,确定可行性方案后再下发到镇区执行。以免误算错算乱算。
(五)镇区配套资金未能足额落实。目前我市相当部分镇区财政困难,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项目资金缺口大,只能是项目开工后,先使用上级资金,本级的拿不出来,项目工程无法如期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财政资金困难,导致项目无法完成。我市详细论证后,决定精简配套要求,抓重点项目建设,以免资金周转不开,造成工程拖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更好的服务广大农民,促进农民兄弟的增收。下面是我市初步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让各级干部认识到强农惠农政策及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严肃性,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
(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管机制
联合市财政、市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不定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制度,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
(三)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立项制度
加强对农口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避免项目预算不符、资金拖欠等问题。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防止强农惠农资金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滋生。
以上,为我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本阶段工作情况总结。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活动,使我市各下级乡镇能够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各项强农惠农的项目资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增收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广大农民居民对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衷心拥护。
以上总结汇报如有不妥,敬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