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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行政监察目标工作总结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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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行政监察目标工作总结3篇

第一篇 市监察局:

半年,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在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源头治理、促进勤廉高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执法监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稳步推进

上半年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1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市级立项5个,自办1个,协办(三共同)3个。通过执法监察,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5条,发出督查通报4份,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

(一)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1、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2011、2012年11个拆迁项目的专项执法监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采取了听取汇报与座谈相结合、走访与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拆迁前期管理、补偿安置、补偿费用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并对2个已基本完成的拆迁项目进行了深度检查和剖析,共查找问题6条,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

2、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在深入学习和理解《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督促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审计服务、工程监理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加大对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备案管理等规定。通过执法监察,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了建筑市场监控体系。

3、开展对我县“龙墩水库加固除险”、“湖滨大道西段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监察。组织了2个重点工程项目4个标段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合同》。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中标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和协调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6月上旬,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通过招投标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

(二)强化对重点工作监督检查。

1、对我县中央和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法人责任制、进度、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工程进度缓慢,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建设部门及项目部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2条,组织讲评2次。截止目前,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已进入验收阶段。没有发现滞留、挪用、挤占资金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2、继续推动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今年以来对重点单位多次上门辅导,共组织2次33个执法部门负责人员共计170多人业务培训,提升了各单位人员对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和运行能力。召开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议,下发了对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今年10月底前100%上网运行。为提高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质量,组织对外经局、农林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

3、按照《2013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重点加大对各镇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镇容镇貌、农村卫生环境、农村无害化改厕等重点薄弱环节的跟踪检查,责任到人。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当场反馈了问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提出监督工作建议10条。

(三)严格涉民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1、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县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卫生、交通、环保、建设及淳溪、阳江镇等单位对固城湖水域及沿岸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共组织了4次督查,发出督查通报2期。各单位把固城湖水域船舶整治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队伍及巡查制度,围绕“归类、规范、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狠抓整治工作落实,对航道水域坚持常规性检查和动态检查。

2、县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四座谈”的方法,重点验看银行卡和发放标准是否一致,对全县8镇的民政经费和“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对个别镇因财政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费发放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

二、纠风工作在完善机制中巩固提高

1、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制发了《县2013—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并按照市统一部署,明确“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活动。认真确定工作方案,确定今年重点在县供水等8个行业,重点为这些部门和行业的站、所、一线窗口等基层单位,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自评为主、面向社会、媒体监督、群众参与的评议方法。

2、认真办好“政风热线”。年初,邀请部分2012年已参与和2013年将参与节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听众代表,召开政风热线工作专题座谈会,总结2012年度工作经验,听取进一步办好节目的意见和建议,部署安排2013年政风热线工作。确定今年由县公安局等15个与社会经济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相关部门确定专题走进“政风热线”。上半年,共组织7个部门举办了“政风热线”节目,总共受理咨询投诉71件,其中举报投诉16件,办结率100%,咨询政策18件,建言献策35件,各类表扬2件。此外,接待来访2人次,都及时给予了答复处理。

3、切实纠正医药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无违规收费医院”、“无红包医院(科室)”等活动,创建群众满意的医院(科室);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拿回扣等违纪违法行为。与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农林局、县质监局等部门通力合作,督促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和源头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威胁;健全群众举报机制,严格执法,加大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4、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与各行业主管单位联系,督促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促使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严格自律,依法执业,规范发展。

三、效能监察在优化环境中发挥实效

1、认真办理投诉件。本着“有诉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对每一起投诉,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精心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回复投诉人。上半年,共受理投诉8件,其中市效能投诉中心转来5件,已全部按时办结。提出监察建议3条,全部被采纳。

2、积极开展市重点工业项目效能监察。按照市监察局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与县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协调小组联合工作,对我县22个市重点工业项目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采用定期听责任单位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到企业走访、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在推进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发现行政职能部门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以促进工业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3、积极推行三级便民服务网建设。按照“功能完善、务实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行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的建设。新建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物理大厅已正式投入运行,进驻的单位、事项得到增加,设施及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所有事项均在网上操作,基本实现了电子化管理,阳光下运行。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镇级便民服务工作在继续深入推进之中,村级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已全面启动,不少行政村虽然尚没挂牌,但其服务功能已经运行。

2013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科学发展

1、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

2、开展对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促进机关及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

3、继续开展对扩大内需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科学发展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继续开展对“重点工程”跟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有关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二、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继续办好“政风热线”节目。继续加强组织协调,按年度计划办好节目。不断总结提高,巩固已有成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节目影响,推动完善部门工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2、按照今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督查指导推进今年8个行业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不断加大纠风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继续深化和完善“药房托管”,严格规范行业行为。

3、大力推进“机关科室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明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才的“五服务”工作。

三、深化改革创新,促进行政效能建设。

1、强化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

2、认真开展“百企走访”活动。

3、继续推行三级便民服务网建设,完善各服务机构的功能。

第二篇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上半年,我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市监察局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发点,以查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为切入点,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落脚点,全面履行效能监察职能,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一、认真办理投诉件

本着“有诉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对每一起投诉,我们都热情接待,耐心听讲,及时登记,认真记录,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拟订办理方案,落实承办人员,精心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工作中,我们坚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纠正问题,规范行为”的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纠正,立足规范。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一查到底,达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受理投诉8件,其中市效能投诉中心转来5件,已全部按时办结。提出监察建议3条,全部被采纳。

二、积极开展市重点工业项目效能监察

按照市监察局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我县22个市重点工业项目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县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协调小组联合工作,采用定期听责任单位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到企业走访、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在推进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发现行政职能部门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以促进工业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三、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今年来,我们把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对县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小组人员及阳光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县电子政务中心。二是全面进行部署安排,5月13日召开了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推进会,会上县领导对这一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前阶段做的比较差的单位作了点名批评。县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远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推进意见》,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均需在网上运行,10月份上网运行率必须达100%。三是大力督查推进,县监察局牵头,主要领导带队,县政府办、法制办、电信公司、电子政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先后进行了三次专项督查活动,目前,正在准备下一次督查活动的有关事宜。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推进计划,分三批对33个部门进行验收。另外,县电子政务中心会同电信公司,对33家执法部门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又派业务人员逐家上门进行业务指导。目前,全县上网运行事项近700多项。

四、积极推行三级便民服务网建设

按照“功能完善、务实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行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的建设。新建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物理大厅已正式投入运行,进驻的单位、事项得到增加,设施及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所有事项均在网上操作,基本实现了电子化管理,阳光下运行。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镇级便民服务工作在继续深入推进之中,东坝等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已挂牌运行。村级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已全面启动,不少行政村虽然尚没挂牌,但其服务功能已经运行。

第三篇 2013年上半年,全县执法监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以来,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1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市级立项5个,自办1个,协办(三共同)3个。通过执法监察,共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5条,发出督查通报4份,受理投诉件及领导交办件9份,办结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了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监察局统一布置,从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6月对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5个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保证了专项督查工作落实。二是把握督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法人责任制、进度、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9次,采取现场察看、审查资料、帮助指导、解决困难、组织讲评等方法全面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迎接了中央扩大内需监督领导小组对我县的检查,对县中医院项目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截止目前,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已进入验收阶段。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从年初监督检查以来,对工程进度缓慢,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建设部门及项目部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2条,组织讲评2次,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落实,统一规范了资料目录,资料建设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滞留、挪用、挤占资金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年初,按照高委发[2013]14号文件关于《2013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实。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建设、卫生、工商、市容、创卫办、爱卫办等部门开展了对县各镇、各部门履行职责,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创建薄弱环节重点跟踪。对各镇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镇容镇貌、农村卫生环境、农村无害化改厕等重点薄弱环节,采取跟踪检查,责任到人,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当场反馈了问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提出监督工作建议10条。

(三)开展了对固城湖水域及沿岸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

上半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县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卫生、交通、环保、建设、工商、供电、公安、农林局及淳溪、阳江镇等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把固城湖水域船舶整治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归类、规范、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深入船户调查摸底,紧扣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对固城湖水域内所有船只进行了登记分类和清查,对从事餐饮经营的船只进行友情提醒和宣传教育。三是着眼长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对航道水域坚持常规性检查和动态检查,拆除经营招牌4块,就餐指示牌1块,发放告知书400余份,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队伍及巡查制度,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四)开展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监督检查。

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对我县“龙墩水库加固除险”、“湖滨大道西段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监察。组织了2个重点工程项目4个标段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合同》,实行了双合制。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中标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和协调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6月上旬,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通过招投标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

(五)开展了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对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了宣传学习。会同县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若干规定》,增强他们依法招标、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利用标语、橱窗、黑板报对《若干规定》进行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在深入学习和理解《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督促县发改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审计服务、工程监理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会同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备案管理等规定。通过执法监察,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了建筑市场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

(六)开展了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高政发[2013]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动了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一是加大组强领导力度。召开了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议,下发了对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今年10月底前100%上网运行。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为提高县行政服务办证大厅运行质量,组织对外经局、农林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不符合规范,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导,对重点单位多次上门辅导,共组织2次业务培训,33个执法部门负责人员共计170多人参加,提升了各单位人员对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和运行能力。

(七)开展了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县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镇的民政经费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中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四座谈”的方法,对每镇10-15户的经费领取对象,验看银行卡和发放标准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检查质量。检查中对个别镇因财政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费发放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

(八)开展了对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

上半年,按照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2011年至2012年城市房屋拆迁和征地拆迁项目执法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各拆迁项目指挥部等为成员单位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议,布置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由县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提出了做好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了对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我县拆迁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检查,确保专项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对拆迁前期管理、补偿安置、补偿费用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采取了听取汇报与座谈相结合,走访与查看相结合,先后听取汇报6次,查阅了2011年至2012年房屋拆迁项目的资料台帐,走访拆迁户10户,电话抽查了解拆迁户10户,发放民意调查问答30份,收回30份。截止目前,共检查房屋拆迁项目11个。其中县城房屋拆迁项目8个,拆迁面积43603平方米;征地房屋拆迁项目3个,拆迁面积64800平方米。重点选择了2011年湖滨大道征地拆迁项目和2011年县木材厂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了深度检查和剖析,共查找问题6条,对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及遗留问题等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目前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入整改完善阶段。

三、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对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成效还不明显。二是执法监察项目监督检查不够深。特别是在工作面广、量大时,工作不够深入。三是执法监察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手段单一。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暑的工作任务;

(二)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

(三)开展对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促进机关及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

(四)继续开展对扩大内需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科学发展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对“重点工程”跟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有关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七)开展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

(八)继续规范和推进基层纪委监察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