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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一、2013年主要工作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1—9月份在全国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连续排名第一,截至11月30日,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一级率10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99.4%。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家控制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四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区域噪声白天54.7分贝,夜间44.4分贝;交通噪声白天67.9分贝,夜间57.8分贝。
2.环保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前茅。我市2012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均获优秀,名列全省前茅;我市2012年度4项减排指标排放总量均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顺利通过省政府考核。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得到深化。作为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个试点单位之一,我局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有效梳理和精简,并按“三集中两到位”的审批要求,成立行政审批办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4.机动车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编制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实施在用高排放机动车限行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分四个阶段开展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9月30日起开展第二阶段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率达90%。
5.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环保系统“素质提高年”活动,举办“环保大讲堂”,加强学习培训,积极深入调研,招录、调入12名研究生硕士,充实壮大干部队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6.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梳理。组织研究市委重点调研课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内涵》的子课题“城市生态环境研究”,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全面梳理我市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7.环保工作获得领导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在现场调研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时指出,我市在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方针,坚持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倪强市长拜会华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的座谈会上,华南督查中心也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我市在总量减排、环保模范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我局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创新精神、务实举措,全面推动环保事业新发展。
1.强化保护优先,不欠环保新账。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源头保护,逐步实现环境保护“多还老账、不欠新账”。一是充分发挥统一监督职能。今年党委、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书记现场调研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倪强市长专题研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水环境工作、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蒙国海副市长到我局调研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借助各项调研、汇报契机,实事求是汇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积极争取市领导的支持,统筹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组织研究市委重点调研课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内涵》的子课题“城市生态环境研究”,通过分析城市生态特色,剖析我市生态环境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强化科学规划引导。按照环保部环境总规编制试点工作要求,启动《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市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环境风险点,为做好我市环境管理、科学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开展省会经济圈《南渡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争取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支持,代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配合召开规划编制咨询会,加强各部门和南渡江沿岸各市县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为加快规划编制打下良好基础,推动南渡江流域生态保护。按照倪强市长研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编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将分期分步骤逐年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焦点环境问题,确保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三是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推进规划环评,通过开展美安科技工业园、东寨港旅游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强化项目环评,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上马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截至11月30日,共审批741个建设项目,其中环评审批524个,环保竣工验收215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8个,为保护我市优美环境设置了一道“绿色门槛”。
2.推进污染减排,转变发展方式。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一是促进结构减排。大力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共完成8家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二是推进工程减排。完成海风堂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项目的验收,完成海南中地煤长昌砖厂和榕达博益建材厂上马脱硫设施的安装。重点推进农业源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19个,基本完成罗牛山大致坡猪场和歌颂坡种鸡场的干清粪和雨污分流改造。三是实现管理减排,制定了《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畜禽养殖减排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累计发放黄绿标35.6万个,环保标志发放率为90%。
3.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针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环保整治工作,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开展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全市综合整治方案,推进开展综合整治八大任务。组织开展了污染源调查,共调查污染源2812家;开展养殖废水处置论证,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式提供科学依据;加大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石材加工厂、餐饮单位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水环境及污染源监测与评价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养猪场关停工作,成立“一对一”的养猪场关停小组,实施“一场一策”关停工作,每月深入现场清点生猪存栏量。配合琼山区政府做好猪场异地技改工作,对罗牛山十万头猪场生产基地重新选址。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东寨港和演丰东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开展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制定全市综合整治方案,以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市容市貌和生态建设整治为重点,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工程。组织开展了东寨港环境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安静工程、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环保宣传教育等工作,通过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完善制度和立法,不断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甲子镇九尾水库等8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执法检查、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完成2012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四是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编制了《空气污染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了《实施在用高排放机动车限行规划》,分四个阶段实施高排放机动车限行,今年9月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行工作,计划到2015年底将限行区域扩大到整个建成区。加强机动车尾气管理,对大型超市购物班车冒黑烟现象进行督促整改。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扬尘污染。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调研,启动制定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启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摸底调查,我市有加油站92座,没有储油库。五是加强噪声污染整治。每个月至少牵头组织一次公安、城管、工商、文体等多部门夜间巡查执法,各类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截至11月底,共受理噪声投诉872件次,出动执法人员1550人次。六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演丰镇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项目的方案,协调甲子镇政府完善益民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完成2013年度“生态文明乡镇”和“农村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推荐小康环保示范村16个,生态文明乡镇2个。组织召开创建生态镇座谈会,推动我市云龙镇和演丰镇2个统筹城乡示范镇创建生态镇,更好地推进经济环保一体化发展。
4.强化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保障环境安全。一是规范环境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督促排污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和规范环境管理,共发放排污许可证422份。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对我市2012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现场考核、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开展生产化学危险品环境情况调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市19家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征收排污费464.8万元。二是强化环境执法。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演丰东河流域畜禽养殖场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19项,共出动执法人员1278人次,检查企业128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9宗,罚款588.4万元,移交法院环境违法案件29宗,法院强制执行3宗。共接到各类环保投诉1773件次,其中噪声投诉872件次,大气污染投诉770件次,水污染投诉75件次,放射性辐射污染投诉6件次,其他污染投诉47件次,查处率100%,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围绕“三个说清楚”,为环境管理提供详实、准确、全面的监测数据,全年共获取各类监测有效数据105664个。在做好全年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等常规监测的基础上,配合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水质监测、东寨港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流域水质和污染源调查跟踪监测、蔬菜基地土壤监测、观澜湖地下水监测、垃圾处理厂周边村庄地下水监测等工作。
5.加大环境宣教,强化环保意识。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全社会履行环境责任。开通环保官方微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生态文明绿色生活”环保征文比赛,与南海网合作开展环境宣教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乡镇开展环保宣教活动20场次。二是加大信息公开。每天在《海南日报》、《晚报》首版,电视台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在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假日海滩浴场海水质量日报和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和全市环境管理信息。加大环保信息报送力度,报送信息374篇,采用233篇,发表508篇次。编辑了36期《环境保护简报》。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围绕科学、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创新管理。一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特别是针对报告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研判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研究推进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结合本系统实际,开展“素质提高年”活动,加强学习培训,举办“环保大讲堂”,加大工作交流,开展岗位练兵,撰写了28篇调研报告参加第九届全省国土环境资源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综合能力,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充实增强干部队伍。公开招录、招聘、调入各类人员28名,其中有硕士研究生12名;完成17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派1名科级干部到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挂职锻炼,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后行政许可事项为11项,公共服务事项为3项,行政审批事项得到有效精简。成立行政审批办,进驻政府服务中心,开展“三集中两到位”工作(即审批服务事项向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审批权力向一名领导集中,审批人员向市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到位,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首席代表、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提高审批效率。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对重点项目实施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加强督促、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成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和桂林洋大学城2个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环境优势研究等7个专题研究、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为提高我市环境管理水平提供科技支撑。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环保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局部水污染尚未消除;二是大气中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有待加强;三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较薄弱;四是环保能力建设尚未达到国家标准。
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全市环保系统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推动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环境支撑。
(一)完成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科学规划引导,高标准、高水平组织完成《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并做好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督促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2014年6月前完成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工程,督促完成年度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实施高排放机动车第三阶段区域限行。
(三)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行使环境保护统一监督职能,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十大工程,完成各项任务,实现既定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四)开展东寨港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八大任务,按计划逐步解决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恢复生态环境。
(五)推进三大重点环保工作。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重点抓好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以PM2.5防控为重点,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严格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总量控制制度。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等标准化建设。完成第二办公区、云龙工业园、甲子镇3个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和永庄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八)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坚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发挥民间环保公益组织的作用,深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治污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情况,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人人履行环保责任的良好氛围。
(九)强化环保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四风”问题剖析和整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进环保职能转变,树立环保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