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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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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总结

2020年,县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促进资金精准使用,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做好各级巡视巡察、考核和各类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8号)、《县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长政办〔2016〕17号),加大投入、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全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3797.43万元,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53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9万元、省级资金1177.6万元、市级资金29692.7万元,县级资金10850万元。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脱贫攻坚648.1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00万元,县本级资金548.13万元。⑶区域帮扶扶贫资金610万元。

截止2020年11月25日,实现财政扶贫资金支出42597.23万元,支出进度97.26%,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现支出41339.1万元,支出进度97.18%;结存结余资金1200.2万元,结存结余率2.74%。

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

按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要求,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16号),《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皖财农〔2019〕332号)和制定的《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长财〔2019〕39号)等,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扶贫开发工程为抓手,以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坚持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与因地制宜相结合,聚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易致贫人口,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成效精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精准使用。具体用途:一是实施产业脱贫工程。投入扶贫资金12699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69万元(市级资金8564万元,县级资金3005万元);盘活存量资金520万元;区域帮扶资金610万元。支持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奖补、资产收益扶贫、扶贫产业园建设,打造乡村旅游扶贫产业,促进商贸流通电商扶贫发展等。二是就业扶工脱贫工程。投入扶贫资金203.1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万元,县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13万元。落实就业脱贫扶持政策,建立扶贫驿站2个、认定扶贫基地,开发公益、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开展符合条件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三是实施教育扶智脱贫工程。投入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0万元,实施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雨露计划,培育培训致富带头人。四是实施金融扶贫。投入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0万元,采取激励措施,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有效发挥金融服务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五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入扶贫资金25031.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931.6万元(中央资金819万元、省级资金1177.6万元、市级资金16725万元、县级资金6210万元);市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0万元。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着力解决“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实现灌区、圩口、水库和河流“三达标一美丽”;实施土地增减挂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对贫困村土地进行整治;实施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进一步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切实改善农业农村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六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3.7万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贫困户改厕,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财〔2017〕64号)、《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扶移办〔2018〕80号)、《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程》(长财〔2019〕91号),规范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支出范围与拨付程序以及资金结转结余监管,合理、规范分配和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一是规范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扶贫部门统筹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安排涉农专项资金时,须主动会商同级扶贫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县财政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各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在预算批复后30日内,会同县扶贫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应同步报送县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备案。二是规范资金使用与拨付。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推动扶贫项目早实施、早见效,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事关民生或季节性强的重大扶贫项目,根据项目用款需要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预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清单“月报送、月通报”制度,将资金匹配细化到项目,明确到主管部门。对滞留一年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由县扶贫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通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资金,另行安排用于其他扶贫项目。三是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扶办〔2018〕118号)、《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8〕727号)精神,实行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面公告公示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财〔2017〕64号)、《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扶移办〔2018〕80号)、《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长扶移办〔2018〕82号)、《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长财〔2018〕84号)等,规定公告公示内容、公告公示主体及方式、公告公示时限和公告公示管理监督等。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要求,及时将扶贫政策、管理制度,年度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项目安排计划等,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主动全面、分级分类、真实及时公开。县财政部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将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扶贫部门及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主管部门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公告、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及完成情况,分别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乡(镇)分别将脱贫项目库建设、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等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村(居)分别将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四是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涵盖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强化目标管理,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在编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时,同步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五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县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督查制度,加大财政扶贫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县扶贫办、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全县扶贫资金和项目专项检查,指导督促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数据更新和运行维护,对扶贫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四、财政扶贫资金成效显著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精准脱贫方略,狠抓扶贫政策落实,大力实施扶贫工程,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

(一)夯实产业扶贫基础。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根据《县2020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奖补办法》(长政办秘〔2020〕12号)、《县2020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奖补项目验收操作规程》(长农〔2020〕32号),支持贫困户自种自养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度规模草莓、瓜菜、稻虾共养、畜禽养殖、经果林等特色产业。2020年,实施贫困户自种自养产业达标奖补项目728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项目2113个;兑现奖补资金1708.64万元。实现覆盖具备特色种养业条件贫困户8652户的全覆盖,全面完成“四带一自”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全力推进扶贫基地建设。按照“全县打造5个产业扶贫典型基地,14个乡镇各建成1个产业扶贫示范基地,45个贫困村各建成1个特色产业扶贫基地”的目标。2020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350万元,实施建设项目37个,继续建设完善提升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基础设施29个,建设资产收益扶贫项目8个,涉及13个乡镇、23个村(其中贫困村15个)。截止目前,全县已累计建成市级标准产业扶贫基地65个,带动45个贫困村年均增收2万元以上。3、大力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工程。为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贫困户收入,努力打造资产收益扶贫平台,创新项目经营管理模式,强化资产收益管理,将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采取租赁方式,进行收益权量化,建立密切利益联结和合理的分配机制。2020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570万元,新建完成资产收益扶贫项目8个,新建农业钢架大棚、连栋(温控)大棚及配套项目5个;新建厂房、库房及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项目1个;新建畜禽养殖大棚2个。已增加村集体收入18.3万元,增加贫困户收入68.7万元,受益贫困人口963人,人均增收713.4元;带动非贫人口增加收入12.92万元。4、深入推进电商扶贫。积极落实鼓励电商扶贫政策,以45个贫困村电商站点为重心,优化提升贫困村电商站点服务功能。推行“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电商扶贫模式。2020年支持37个电商经营主体参与电商扶贫,五年来培育72家电商经营主体,45个贫困村电商站点全部实现农产品上行,农产品上行能力有较大提升,带动贫困户1383户,户均增收3000元。5、切实推动消费扶贫。举办县青年电商消费扶贫创业大赛,通过推动电商直播新业态发展,为解决贫困村及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开辟了新路径。高标准推进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专区建设,共建成消费扶贫企业馆7个,消费扶贫线上线下专区12个,已销售扶贫产品155.46万元。积极组织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会”、“中国农民丰收节”、“扶贫日”农产品展销等活动促进农特产品销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6、推进旅游扶贫产业发展。持续做大做强旅游扶贫产业,2020年投入旅游扶贫资金3540万元,重点打造造甲乡双河村、双墩镇海宝村等旅游扶贫村,培育乡村旅游产业;实施义井乡红桥村、陶楼镇新丰村等旅游扶贫“八个一”工程,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培育旅游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旅游扶贫服务质量,成功举办2020年度全县乡村旅游暨旅游扶贫专题培训班。杨庙镇马郢村成功创建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019年度省百家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

(二)强化金融扶贫支撑。按照“省市支持、县负总责、乡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程,推进金融扶贫由扩面增量向提质增效防风险转变,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村布局,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积极探索“金融+产业”扶贫模式,扎实推进金融扶贫。2020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173户(边缘户8户40万元),投放贷款5028万元(展期40户192万元)。2016年以来,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贷款(含边缘户)33384万元,户数9783户;回收贷款28186万元,历年累计还款户数8576户,无逾期;在贷余额5198万元,在贷户数1207户。全部清收消化2017年“户贷企用”贷款存量,贷款金额13254.5万元,涉及贫困户4744户、企业84家,无逾期贷款,风险总体可控。为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和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设立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基金和风险补偿金,累计已支付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112.7万元(其中:2020年410.87万元),为所有贷款贫困户办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达100%。

(三)落实就业脱贫政策。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帮助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者通过稳定就业实现脱贫,采取“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下乡的方式,搭建人力资源市场无缝对接平台,促进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2020年,持续推进就业扶贫,新建扶贫驿站2个,新认定扶贫基地3个,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32人;新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70个,发放县内规上企业、乡镇保洁员等贫困劳动者公益岗位补贴135万元;开展脱贫技能培训2618人次。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中,要求环卫企业将农村环卫保洁岗位向贫困群众倾斜,优先聘用贫困群众,并纳入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合同,聘用贫困人口736名,发放工资1148万元。

(四)实施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实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资助,对在校中职和高职(含符合条件的今年新入学生)教育资助,发放教育资助1400人,资助金额230万元,做到应助尽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无人辍学”。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4个,建设里程28.752公里。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有效解决贫困村农田水利建设薄弱环节。实施沛河上段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生态护岸7.72km,硬化防汛抗旱道路1km;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疏浚扩容6口塘坝,新建技改泵站2座(总装机92kw)主要进行出水渠整治;治理渠道27条,治理渠道总长度11.61km;新建配套建筑物29座。其中过路涵12座,涵闸10座,生产桥1座,田间放水口6处,改善灌溉面积9000亩以上;实施“三达标一美丽”项目,分别对杨湾灌区渠系及补给龙门寺水库水源、县庄墓灌区水湖支渠、双河灌区、杭岗灌区、庄墓灌区(渠道治理)、淠史杭灌区姚背支渠渠道等进行综合治理改造,中型水库达标10座、小型水库达标130座升级达标,庄墓河清淤、护坡等综合整治;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程,对18座小(1)型水库、152座小(2)型水库、134座小型泵站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护。实施土地增减挂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对贫困村土地进行整治,建设高标农田6.3万亩。在14个乡镇实施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进一步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为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后、“垃圾围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大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对45个贫困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按照“三步同化”(村村净化、路路绿化、乡乡美化)目标,全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村推进项目35个,新建及维修道路130300㎡,沟渠整治及污水管网工程11800米,沟塘坝清淤4900米,新建1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1座、1吨小型污水处理站10座,户用收集垃圾桶800个,垃圾分类亭3处,水冲式卫生公厕2座,村内废弃水沟及水塘填平1920㎡;惠及贫困人口9065人,全面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