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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既是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打响防控肺炎阻击战的一年。上半年以来,医保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第一要务,把守初心、担使命落实在医保事业中、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现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全面落实基本医保政策。
1.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人口69.09万人,参保率99.4%,筹资5.5亿元。落实待遇保障清单制度,1-6月,基本医保补偿2.51亿元,大病保险补偿0.29亿元,补偿受益95万人次。
2.落实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含职工生育保险)。截止6月,职工参保人口7.5万人,征收保费1.12亿元,补偿支出0.98亿元,补偿受益54.09万人次。
3.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全覆盖,共计资助3.6万人。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截止6月,到位资金7270万元,医疗救助5.8万人次,支出2878万元。
(二)巩固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医保扶贫排查工作。资助参保贫困人口16435人,实现全覆盖;贫困患者享受综合医保6.24万人次,综合医保补偿3086万元,综合实际补偿比91.1%;贫困人口新增办理慢性病卡283人次,全部发放到位。基本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三)继续推进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按病种付费,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达160种,执行率为45.14%,其中:县医院44.42%、县中医院48.73%。继续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总额预算付费。
(四)持续强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
一是坚守“三大阵地”,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疫情期间,坚守医保协议医药机构、政府机构、社区街道三大阵地,通过发放海报、网络媒体和LED屏播放短视频、文件交换站发放汇编等多种方式方法实现“远程”宣传。上半年,共计印发海报1300张,宣传折页12000份,各类政策汇编1200本。
二是拓展“线上”稽核,创新基金安全监管方式。通过“线上”审核,完成全县196家村卫生室基金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疑点结合“线下”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专项行动等现场稽核,共核减医保基金136.87万元。
(五)为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医保经办服务全面转型“非接触式”办理。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医保”微信公众号、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医保经办服务全面转型“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
二是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落实“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落实临时新增11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预拔基金600万元支持定点救治医院,为实现“应收尽收”目标提供保障。
三是做好临时医保政策调整和服务“加减法”。延长业务事项办理时限,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用,确保疫情期间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不乱。
(六)协助做好药品耗材集中招采工作。
一是开展新一轮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按照省市集中采购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全县15家公立医院参加带量采购联合体委员会、参与国家第二批集采中选的32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协助调查“4+7”试点及扩围25个药品执行情况。
二是继续探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组织全县公立医院摸排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数据,配合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
(七)医保经办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落实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待遇保障工作,城乡居民“两病”门诊建档1324人,基金支出6.4万元。二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便捷。截止6月,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51人次,直接结算194人次。三是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多样化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人群正在不断扩大,未来有望“一部手机搞定医保”。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我县各项医疗保障改革工作。尤其是支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促进分级诊疗,提高县域就诊率。
(二)认真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精准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医保扶贫工作。
(三)强化基金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扎实开展抽查、大排查活动,积极配合上级开展飞行检查。二是与县卫健委、市监局、公安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作机制,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督查。三是强化协议管理,完善考核机制,落实控费措施,提高监管效率。
(四)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推进DRG付费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总额预算付费和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病种医保结算工作。
(五)加强医疗保障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建设。加强医保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填报工作,按照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基金安全监管等分类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六)继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参保缴费、看病报销、购药结算,以及医保查询等业务“一码通刷”。
(七)开展“医保经办服务提升年”活动。一是推进职工生育保险联网直接结算。力争职工生育保险联网直接结算县内全覆盖。二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突出宣传热点,创新宣传内容,丰富宣传载体,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