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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19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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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19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区司法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稳步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行政工作

1、完成情况:2019年,作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省市两级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工作措施:一是逐步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一方面加强与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衔接,对各部门(单位)提交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视情况提前介入,以确保全区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另一方面对市级政府拟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对涉及我区工作权利义务的,及时反馈意见,确保区级工作能顺利开展。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合同近50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遴选新一届区法律顾问团。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全年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和到会发表法律意见40余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0余份,区政府诉讼案件10余件。三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执法资格或从事执法活动。认真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共年检执法证243件。同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件评查工作促进部门提高执法质量。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诉讼案件协调处理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尽最大力量为当事人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理涉诉案件。对涉及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诉讼案件,均能积极应诉,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联席会议与两级法院、市司法局加强协调沟通,运用法律手段合力化解矛盾。

2019年,共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处理涉法涉诉案件14件,促成当事人撤诉2件。

(二)社区矫正

1、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81人,缓刑268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2019年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0人,解除矫正250人;对服刑人员260人实施手机定位,3人实施电子腕带定位。接受社区影响委托评估228件,评估结果已全部反馈至委托机关。

2、工作措施:一是规范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的工作要求,同时把牢入矫、移交及解矫这三关,确保在各个环节均能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强化管理。二是强化矫正执法。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兑现奖惩措施,对无视监管规定或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产生震慑作用,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加强远程探视工作,提高知晓度,规范流程,认真审核服刑人员亲属的申请,确保服刑人员和亲属的关系符合探视要求。2019年,共完成远程探视139起。四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矫正系列活动等。组织对全部292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及已掌握的252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开展走访摸排,共计发现11例社区服刑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情况(8例涉嫌漏罪,3例涉嫌重新犯罪),5件案件正在侦办中,2件案件已经经法院判决,按程序终止矫正。圆满完成“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矫正系列活动,上报“我的社区矫正故事”主题征文6篇,优秀矫正案例5篇,延伸监管挂职民警论文1篇,合唱视频被市局选送参加全省比赛。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完成情况:截止目前为止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总数468件,其中刑事案件194件,民事案件270件,行政案件4件;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626人次,其中来访503人次,来电123人次;归档法律援助案件358件,回访受援人358人次。

2、工作措施:一是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大法援工作格局。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发挥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检察院案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公安分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落实、完善工作站律师值班等制度,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提供便利,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二是加快审查流程,狠抓办案质量。一方面符合受援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做到当天审查当天援助;另一方面坚持回访受援人。坚持对所承办的每个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确保受援人对承办人所承办案件的满意度。三是加大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建设力度,助力农民工维权。在秀山信达城、碧桂园、伟星珑胤台、欧尚东侧东方广场项目、湖北路农贸市场等建筑施工地新设六处农民工维权驿站,配备专业联络员,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维权服务零距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援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利用集中宣传、联合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模式,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宣传手册,使辖区企业、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四)人民调解工作

1、完成情况:2019年,全区共排查纠纷256次,预防纠纷237件,调解案件1352件,调解成功1350件,成功率99.85%。

2、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全区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组织辖区人员调解员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定期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三是认真落实人民调解补贴补助政策。严格执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的相关政策,调动人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协助、指导各调解委员会结合各自特色探索实践,打造富有特色的调解品牌。2019年,区司法与区民宗局、工商联共同筹备成立了区涉少数民族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已正常开展工作。

(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法律讲座、广场咨询活动等计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册,法律书籍500多本,提供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

2、工作措施:一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全国助残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宣传月等节点,组织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主题明确、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专题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开展各类宣传教育30余次,印制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500余份,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次。三是启动“法治文化月”主题宣传。与区文旅体局合作,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区文化季、区法治文化月红色电影放映”主题宣传,组织开展露天电影放映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四是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历时6个月,依托花果山公园建成花果山法治文化园,打造完成全区规模最大的法治宣传阵地,通过法治园形象主题雕塑、宪法主题雕塑、前言展示牌、书模造型牌、法治宣传栏、依法治国造型牌等多种形式,展示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精神和法治理念。

(六)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1、完成情况:目前,全区已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9个,实现了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

2、工作措施:一是在桃源路街道等各家单位支持下,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全市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意见》(马政办〔2017〕59号),正在对条件成熟的司法所进行标准化改造。二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统一建设完成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大厅。三是持续协调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区村(社区)“律师进社区”工作全覆盖。开展对“律师进社区”工作的跟踪问效工作,优化工作路径和方式方法,力争产生实效。

(七)安置帮教工作

1、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在册刑释解矫人员349人,其中刑满释放135人,解除矫正214人。

2、工作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工作制度,扎实做好“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二是按规定开展各项走访、登记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最新动态。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困扶助、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刑释人员尽快回归社会,降低其再犯罪的风险。

(八)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1、完成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参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上湖一期项目住户实现了办证;四季青项目、湖滨丽景、龙湾项目依法导入破产程序,四季青项目重整方案获得通过;上湖二期、海信大酒店、剑桥公馆等其他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均在推进中。

2、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梳理相关问题,底数清、问题明。二是针对各个项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思路,保证对症下药。二是注重上下联动,虚心向市直分管部门请教处置关键点所在,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问题化解。四是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依法依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五是主动沟通信访群众,引导合理表达诉求。六是思想上勇于担当,行动上责主动作为,尽全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