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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肯定了全市劳务输转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特别是去年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主导产业来抓后,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劳务工作力度,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人大、政协确定一名副职专门抓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了劳务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力量,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年,共输出劳务47.02万人(次),同比增长10.52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2.61亿元,比上年增加7.01亿元。今年开春以来,各县(区)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抓劳务输转。截止2月底,全市共输出劳务工31.42万人(次),同比增加1.13万人,创劳务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0.8%,劳务输转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
指出,目前全市劳务输转工作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劳务输转作为一个主导产业、一个“无烟工厂”的要求相比,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没有把劳务经济当作产业来培育。二是劳务输出的底子不清,没有建档立卡,数字不准确。三是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目前全市126.29万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上学历的29%,小学程度43.76%,文盲半文盲27.29%,劳务输转主要还是苦力型输转,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劳务输出的质量和效益。四是职业技能培训严重滞后。各县(区)劳务培训基本停留在引导性培训的低级层次上,受资金、师资、设施和场地等因素的制约,职业技能培训未能普遍开展。五是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覆盖区域以城区为主,农村一些地方存在信息盲点,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尚未形成,农村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就业指导等工作没有有效开展,导致农民外出务工盲目,增加了务工的成本和风险。六是资金投入不足。虽然去年以来市县(区)都加大了对劳务工作的投入,但随着劳务工作的深入发展,培训、市场考察、有组织输转工作经费不断增加,资金投入总量仍然赶不上劳务输出的实际需要。
全市各级组织要正确分析当前劳务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劳务输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确保农民增收为前提,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总量过剩与局部、季节性短缺之间的矛盾,在确保满足农业生产劳动力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发展壮大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二)当前正值农民劳务工外出务工的高峰期,也是做好全年劳务输出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劳务输出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一是突出抓好农民工培训。以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兼顾,以技能培训为主,真正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作为培育劳务产业、打造劳务品牌、做大做强劳务经济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要有较大突破,确保培训人数达到4.5万人以上。要明确培训责任划分:引导性培训,原则上由各乡(镇)负责,力争培训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由市、县(区)负责,市县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教育、科技、农牧、卫生、财政、交通、建设、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有效整合市农校、农广校、卫校、电大、教育学院、驾校和各县(区)农广校、农(职)业中学、职业技校、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卫校的师资、设施等培训资源,合理分工,明确责任,改善培训条件,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发挥主阵地的作用。
二是加快劳务基地建设。各县(区)要进一步做好劳务市场的考察和用工信息的搜集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常年在外收集用工信息,多方开辟劳务市场。第一,依托企业建基地。要把国内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大中企业作为劳务输出主要目的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开展按需培训,发展“订单”劳务。第二,依托窗口建基地。充分发挥市政府和各县(区)驻外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各驻外办事机构与当地的劳务协作,广泛收集劳务用工信息,积极做好陇南籍务工人员的招用、管理和有序输转工作。要适应劳务输出的需要,在劳务输出重点城市设立办事机构,依托驻外办事机构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建立新的劳务基地。第三,依托劳务经纪人建基地。加强对劳务经纪人队伍的培育、引导和管理,利用劳务经纪人在劳务市场开拓、用工信息收集和组织农民输出方面的独特优势,鼓励他们积极拓展劳务市场,建立稳定的劳务基地,努力扩大有组织输出。第四,依托产业建基地。要坚持把省内外产业发达地区作为全市劳务输出的重要目的地,充分挖掘两个优势:即我市劳动力资源优势和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优势,积极发展劳务合作关系,实现我市劳务经济与当地产业发展的双赢。
三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学习推广“金塔”模式,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积极开展“网络连千村,信息进万家”活动,做到县有中心、乡有站,村有信息联络员和信息栏,确保劳务信息准确及时传递。要进一步健全劳务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组建劳务服务大厅,为农民进城就业和外出务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各乡(镇)和劳务输出重点村要设立劳务工作站,为农民外出务工搞好服务。要从机制创新入手,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农村流转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改革,尝试劳动互助,帮助解决务工农民家庭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消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要大力发展各类劳务中介组织,引导他们整章建制,规范经营,强化服务职能,逐步承担起劳务输出的市场主体作用。
四是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要把农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使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不断优化务工就业的社会环境。要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快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认真开展劳动力市场整顿,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切实规范用工双方的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督促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妥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三)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输转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劳务输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党委统揽、政府主管、人大政协参与、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市委副书记黄泽元具体负责全市劳务输转工作,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搞好配合,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抓好落实,财政、扶贫、农牧、教育、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及重点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各县(区)要参照市劳务工作机构设置模式,尽快理顺劳务机构,做好工作衔接。各级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把工作重点向劳务输转倾斜,积极开展劳务考察和基地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经费中列支。劳务工作的重心要进一步向乡镇和村社下移,乡(镇)党委、政府要统筹兼顾,坚持用三分之一的工作力量抓劳务输出。
二是要完善激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各行各业抓劳务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区)要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在劳务输出中做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省委发()3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对有组织输出工作1年以上的,按实际输出人数,由同级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劳务经办机构予以奖励,用于劳务输出经费补助。对市、县(区)各驻外办事机构开展的有组织劳务输出;各县(区)政府要坚决兑现奖励政策。各县(区)要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务输出工作形势,不断创新和完善激励机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劳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是要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要整合劳动保障、扶贫、农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重点向劳务培训、劳务市场考察、劳动力市场建设等方面倾斜。各级财政也要逐年加大对劳务输出的投入,逐步将劳务输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