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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行为的基本准则,不断探索,深入推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上迈出了新的一步。现将年有关工作情况及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围绕“三创一办”,当好参谋助手
在年的工作中,我局始终把“三创一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政府法制的角度来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为了组织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中有关法制工作的任务,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每个业务处派一名同志参加,综合处负责具体工作,建立了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从组织措施上保证了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做到按时向政务环境组和市场环境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具体任务。
二是积极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我局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汇总表》,制定了《市法制局关于实施“III-5-1依法行政”指标任务工作方案》和《市法制局关于实施“III-23诚信政府建设”指标任务的工作方案》,做任务细化,有序完成。完成资料收集:III-5-1,收集年至年地方性法规5件,政府规章23件,规范性文件19件,总计47件。三是按《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要求,分别起草和审查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制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市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监督员办法》、《市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相关配套制度。其中,《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已于月日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公布施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制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市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监督员办法》已于月日分别以市政府的筑府发40号、筑府发41号文件公布,于今年月日起施行;《市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公布实施。上述4各制度的实施,将对我市“三创一办”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是参与了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的相关工作,参与了省两湖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针对市实际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针对三创一办工作中反映出来的现场生产加工的小作坊、食品摊贩经营活动监管空白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代市政府拟写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对现场生产加工的小作坊、食品摊贩经营活动监管职能分工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代拟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制定〈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函》,分别向省政府、市人大反映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转来的市民建议,也认真组织研究,查阅相关依据,提出答复意见。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内容涉及“三创一办”的相关文件如:《关于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基础台账和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成员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性建议。四是认真履行政府法制的职能,积极参加市召开的相关会议,并从政府法制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有部门起草的“关于对《关于建设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场馆急需解决拆迁问题的函》认真进行了的回复,对《关于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总导演工作聘用总合同》,从法律的角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狠抓了党建工作
在年的党建工作中,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会要求,以纵深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创造力、凝聚力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以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为动力,以“三创一办”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市政府法制局党组、党支部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坚持把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局支部坚持每半月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党员个人自学、领导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讨论交流、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会会,省、市、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了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通过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发展观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不断树立了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意识不断增强。
(二)狠抓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干部任免、财务开支、重大项目审批等重大问题上,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决策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健全党内外监督机制,强化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事业同干。
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政府法制局《集体领导制度》、《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工作制度;以及党支部《》等工作制度,做到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的建立,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认真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在法制局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自我市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年月开始,着重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即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颖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此项活动。为了持续有效地开展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政府法制局“争先创优”实施方案》。《方案》就开展阵先创优活动的重要性、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方式等进一步予以明确。
(四)积极组织全局党员投身到“三创一办”工作中
在今年的党建工作中,我局把“三创一办”作为局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我局制定了“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支部和党员积极投身“三创一办”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五)是按照党员发展的要求和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了3名党员的发展工作。
(六)认真开展建党90周年各项活动
一是及时传达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增光”活动的意见》,按照意见的要求在我局开展了一是亮身份,让群众知道身边谁是共产党员。二是要求党员在公务活动、公共场合和从业岗位佩戴党员标志,设置党员标牌。三是作表率,每个党员树一面旗帜。按照创先争优“五个带头”的要求,在践行宗旨教育活动中作表率、在推进“三创一办”工作中作表率、在深化学习活动中作表率;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作风,结合“三创三实”等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结对帮扶、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五是在“七·一”前,集中开展了三项活动;⑴月日我局在息烽集中营开展了学习党章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⑵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了谈心活动。⑶参观了息烽集中营,用先进人物事迹教育党员干部,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七是加强了支部建设,坚持了“”制度,做好“四薄一册”工作。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支部有专人管理党内资料,支部的阵地建设得到加强,支部活动开展有序,党员发展资料齐全、规范。
(七)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存、专款专用,按时向市直机关上缴党费。
(八)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及时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和时限,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大兴清正廉洁之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十是围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这个主题,认真开好了“两会”。在民主生活会上,我局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这一主题,着力解决在征求意见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在民主生活动会上,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干部就个人“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的情况进行讨论交流。
三、认真履职,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每年都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心为切入点,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决定》要重视制度建设的要求,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规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这几个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我市政府机关的依法决策,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职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以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年月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温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我局积极协助市政府办公厅承办了市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均设立分会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行政部门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会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都组织学习和传达了会议精神。并根据会议精神,对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在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上,要突出地方立法的特色,加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市容整治、水源和森林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制度建设,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在科学民主决策上,应形成制度化,建立健全重要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三是在严格依法办事上,我市要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四是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上,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是在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上,严格执行行政监督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依法行政考核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市依法行政考核规定》,今年将适当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目标管理中的分值。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开展“三创一办”活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是近两年我市的中心工作。今年,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工作。完成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草案)》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审理报送工作,审理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7件政府规章。目前,市政府报送的5件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正在按程序审议,17件政府规章均已出台。
上述规章的出台,使我市的制度建设得到了一定增强,为各级各部门有序完成有关方面的工作和行政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支持。其中,《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对开展的“三创一办”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化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政府及工作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自年月日实施以来,标志我市的行政决策机制,已向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向迈进。市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做到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的意见,并将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和公布,对涉及社会面广、公众利益的决策还在媒体上公布。今年的出租车价格调整及增强出租车运力,运作半年之久,在此期间充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经过反复论证,召开听证会,并作风险评估,最终做出调整决定。市政府签订的重要协议或合同,必须经过决策程序。如今年签定的《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协议》、《Z11警用型直升机购销与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少数名族运动会总导演工作聘用总合同》等,签定前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充分听取专家和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认真完成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我局共完成《关于对〈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第一阶段(建成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等110件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审查、草拟其他办件72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多数涉及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决策,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2.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关于做好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五年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黔法办2号)要求,今年对我市行政执法部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对案卷的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许可,没有明显违法之处,质量比以往有较大提高。主要体现在:行政案件的证据收集更加完整,行政程序更加完善,法律依据的适用更加准确。
3.规范自由裁量权,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11号)的有关精神和省纪委确定市作为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的要求,我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按照《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此项工作。
(四)完善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融入了新的工作特点。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复议请求权,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从不推诿,也不惧怕阻力干扰,依法受理。
二是对行政复议条件宽限尺度的把握上,原则上尽量倾向宽松。
三是秉承复议为民、以人为本的法理理念,依法加强对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力度。年,通过调解、和解的案件有11件,占审结案件29件的45.1%,与往年同比,有大幅度上升。
四是注重行政复议质量,提高复议决定水平。
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包括旧存的7件),其中受理35件(包括土地、林权争议13件,拆违争议8件,拆迁争议8件,行政处罚争议2件,暂扣物品争议2件,工伤认定争议1件,政府会议纪要争议1件);不予受理12件;作其他处理1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25件,其中维持12件,作协调处理而终止的案件10件,撤消3件。正在审理6件,依法中止审理4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接待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140人次。
(五)认真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68号)的要求,今年月至月,我市相关部门对本市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已基本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1.规章清理结果
全市共纳入清理范围的规章164件。针对清理的不同情况进行了以下处理:
一是因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或已明显不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不适应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或所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等因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废止规章32件。
二是因制定时间较早,个别条款与新出台的上位法规定存在不协调,或个别条款已经明显不适应本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修改规章8件。
三是没有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予以保留规章100件。
四是因国家或省正在制定相关规定,修改幅度较大,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但又不能废止或宣布失效,列作其他处理暂予保留的规章24件,对作其他处理的这24件规章,待条件成熟后,列入今后年度立法计划,适时予以修改。
五是按照国办发28号和黔府办发68号通知要求,将这次清理结果和清理后现行有效的132件规章目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全市共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1万余件。针对清理的不同情况进行了以下处理:一是由于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已失效或被废止、或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经提请市政府审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5件,以相关部门名义行文的9件)。二是因部分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或因机构改革主管部门名称发生变化等原因,提请市政府审定修改或部门自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2件,以相关部门名义形文自行修改的9件)。
四、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纲要》、《决定》、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立法工作须进一步加强。有的部门在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规章草案起草过程中,强调部门利益或重管理轻服务;有的规章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强。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草案质量有待提高。
(三)依法行政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扰民与执法缺位现象;执法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和经费保障等与所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这些因素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的制约日渐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