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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北京作为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独具特色,数量多、等级高、分布广、影响大。目前,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114个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68处,还有2000多处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另有地下文物埋藏区36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40片,各类博物馆151座,各类馆藏文物200余万件。我市文物现状构成了我市文物工作的特点,因此,北京市文物局担负着保护和传承首都历史文明的重大责任。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日新月异,我市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困难和新的挑战,同时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几年来,北京市文物安全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维护首都稳定,构建和谐北京为中心,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执法效能、提供廉洁高效服务为目的,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入手,强化文物法规教育,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建立了有效的文物安全和执法体制,使文物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尤其在“平安奥运行动”、“国庆平安行动”中,我市结合文博行业工作实际,坚持以“平安北京、文物平安”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确保文物安全为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制落实。经过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和忘我工作,在有效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上取得明显成效,取得了两大“战役”的胜利。截止到今天,我市连续11年没有发生大的文物安全事故,受到了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认清形势,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文物局的正确指导,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防范体制,另一方面逐年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每年投入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资金近3000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整体而言,我市的文物安全形势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稳妥。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建设与文物安全的矛盾,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一时还难以彻底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给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不断加剧,如何在新形势下保障文物安全,已成为北京市文物局各级领导干部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认真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总的看,居民占用的文保单位隐患较大,多家单位共同占用的文保单位安全状况较差,开放单位相对隐患较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北京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占60%,由于这些文物大部分集中在二环内,级别高,深受国内外广泛关注,文物保护责任重大。我国文物建筑多为木结构,易燃,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居民紧邻古建筑私塔乱建,有的直接搭建在古建筑的院墙上,通道狭窄,阻碍消防。如孔庙国子监、智化寺、法源寺、白搭寺、克勤郡王府、庆成宫等文保单位几乎被居民包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条件很差,一旦失火必然殃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两年智化寺院墙外的居
民住房曾发生过几次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危害到文物。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居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隐患问题突出,对文物保护造成巨大威胁
市文物局在前几年巡视检查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在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存有1项以上安全隐患的单位有180处,占总数的60%;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64处,占总数的20%。存在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15%。国保单位98处中,有居民占用的17处,占国保总数的17.3%,办公使用18处,占国保单位总数18.4%,对社会开放的有63处,占国保总数的64.3%;市保单位224处中,有居民占用的47处,占市保总数的20.9%,单位占用的111处,占市保总数的49.6%,对社会开放单位68处占市保总数的29.5%。截止2009年,属市级挂帐的安全隐患单位2处(东、西城各一处)。
2、社会矛盾也对文物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8年,在钟、鼓楼发生的杀人刑事案件,端门认为纵火案件,提醒我们要研究文物安全新课题,防范社会矛盾对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其次,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近年来田野文物的安全越来越受到威胁,2007年曾发生2起田野石刻被盗事件,盗窃者已于2008年被抓获,追回了被盗石刻文物。这些案例提醒我们,文物防盗、防破坏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需要在新形势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安全隐患整治难度大
首先,由于我国特殊历史原因,散户居民和多家单位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偿获得的,如今要想搬迁腾退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次,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现有的法规缺乏相应配套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搬迁腾退、居民补偿中的具体规定等,缺乏可操性。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北京地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复杂,涉及中央、军队、市属、区属等不同单位,现有的管理体制无法有效协调和管理这种隶属关系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致使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难落实。
第四,资金投入仍显不足。虽然市政府每年增加排除文物安全隐患的资金投入,文物单位也筹集部分资金进行整改,但是要满足所有文物保护单位隐患彻底整治,而需资金缺口仍然巨大。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
1、领导重视,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局领导带领机关同志深入文物单位调查研究,紧紧围绕文物安全问题发动群众,集思广益。每周局长办公会的第一个议题就是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困难,指导、部署安全工作,协调、排解各种矛盾,想方设法解决消防、技防设施设备临时需要经费等问题,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局开展一切工作的“底线”,既视为“保底”工程来抓,又当作“系统工程”来做,努力使每个文博单位走出一条“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人机’结合、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型”新路子,实现以个体安全保全局和谐的总目标。本着“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加大
投入、力求长效”的原则,逐一实施帮教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局属23个单位首先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的同时,还帮助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相继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消防、技防设施。近几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增加消防技防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2005年以来,先后解决了德胜门箭楼无消防水、东南城角楼无消防水和安徽会馆电路老化、戒台寺、太庙、钟鼓楼、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古观象台等单位消防安全方面的145项安全隐患,共涉及东城区、宣武区等12个区县的86个文物保护单位89处古建筑,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单位3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区保单位1处。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如:会贤堂、杨椒山祠、康有为故居、京报馆、广化寺等的安全隐患急需整治。若要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周边有居民4155户,要搬迁腾退,搬迁费就需4155户×80平米×每平米3万元=99.72亿元,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这么巨大的资金实施搬迁,目前也只能采取临时措施,为居民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等。
3、积极督促隐患整改。2006年以来,我们通过媒体公布等方式,先后公布了54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文保单位(06年16处,07年18处,08年20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现场指导等方法,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从资金上给予积极协助,效果比较好。截止目前,公布的54处文保单位部分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整改中。
二、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督查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在以往制定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市博物馆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明十三陵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2005年我市颁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改限”后文物保护单位为禁放点,确定了文保单位周边的禁放范围,2007年11月颁布了《北京市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在以往制定颁发的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更新、完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文物局、区县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度,2008年修改、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制度汇编(小红本),发到每个区县,每个文保单位,完善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度,让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明白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每个工作人员;单位领导与租赁单位、租赁单位负责人与员工),建立健全了一套文物安全责任制度体系。2009年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平安文物行动”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文件汇编,结合08年奥运年的成功做法,研究制定并实施了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以制度做保障,强化责任追究,有效地促进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落到实处,等于一纸空文。我们在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尤其是通过2008年“平安奥运行动”、“2008文物安全年”和2009年“平安文物行动”活动的开展,我们实践许多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市文物局坚持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每年2次以上巡视检查,对市级文保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本着“内外兼顾、全面防控”的原则,突出四个重点:文保单位自身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出租和经营性文保单位是否规范、内部人员思想是否稳定、文物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发统一编号的制式检查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制发统一编号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巡视检查工作要求做到“一勤二连三延伸”,“一勤”就是要勤转,要求每个队员每星期至少有三天以上在外面巡视检查,并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案。“二连”就是将国保单位和市保单位连成串划成片,有专门小组负责,便于巡视。将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的巡视检查同市文物局的巡视检查连接起来,以避免重复劳动。“三延伸”就是视觉延伸——在文保单位周边聘用文物保护员,听觉延伸——与文物爱好者建立广泛联系,脚的延伸——责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每天将本单位及建控地带至少巡查一次,将发现的违反文物法行为及时报告市文物局。2005年底以来,连续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拈花寺、国立蒙藏学校、吕祖阁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的67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治和管理。如:北京市少年宫、太庙、戒台寺、麦加利银行、南堂、钟鼓楼、云居寺、杨昌济故居等66个单位存在的100余处长期未解决的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三)加强“三防一反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反恐怖”工作
面对新的文物安全形势,为实现2008年文物安全年,落实2009年“平安文物行动”,我们狠抓“三防一反”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开放单位加强了安检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文物安全。
(四)以防为主,加强应急演练
在狠抓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市文物工作的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适应文物工作需要的多种应急预案,市文物局有全局的应急预案,各文博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盗窃事故应急预案、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破坏案件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雷击灾害应急预案、疫情灾害应急预案、大群体集中参观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白天、夜间等不同时间突击检查,进行实战演练的方法,提高每个干部职工的事故应急自救、处置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