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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去年初,我局根据《**年**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局领导及时召开创建“平安单位”专题会议,按照制定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继续将“平安单位”建设内容、标准及责任进一步分解到各科室和机关每位工作人员,明确领导责任和科室职责,成立了以李建平局长为组长,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小组,把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本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市直机关单位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会议后,我局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直机关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年**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等有关文件。同时,紧密联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和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实际,以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机制和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认真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明确各阶段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学习重点,把政治、业务学习与日常实际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党的十六届
五、六中全会精神及***文选,认真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五条措施和四条承诺,并认真落实服务措施,主动践行服务承诺。继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实践宗旨,保障安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能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平安**”的总体部署,本局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主动参与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引办项目、挂村服务等任务,争创一流业绩。促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创建“平安单位”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保证,是确保单位自身安全稳定的需要,是落实依法行政的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对创建“平安单位”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稳定和发展,局部和全局的辩证关系,强化基础工作,抓好自身安定稳定,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做到本职工作与平安建设“两不误、两促进”。设局以来,从未发现工作人员参加敌对组织、“****功”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非法宗教组织、吸毒等现象,也未发生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效能告诫,以及产生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等其他重大事件。去年,我局还被市经贸委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第九届区级文明单位。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去年,局机关按照全市安监系统建设“平安**”的实施意见和局机关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在每周一次的机关干部会议上均强调机关人员虽然不多,但防火、防盗等机关内部安全工作仍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现金管理。杜绝将现金存放在办公室的现象,每次报帐完后及时将款分发给报销人;二是注意保管好机密文件。凡每次机密文件阅后及时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档;三是注重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多次在不同场合教育机关驾驶员不得超速行驶;四是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由机关办公室专门组织一次机关用电及电线等安全检查;五是进一步补充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机关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去年,我局根据市综治委《**年**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协调的作用。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我局及时制定《**年**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市政府向10个县(市、区)及市经贸委等17个市直部门下达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并督促抓好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抓好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级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同时,考核各级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一步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督查、预警通报、挂牌督办、控制指标监控、考核奖惩、一票否决和坚持每季度在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等强有力措施,强化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去年重新修订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及时对事故多发的**市、**市政府进行预警通报。年初在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情况新闻会上,通报了**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并就**年全市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措施和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回答了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和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问。7月初在《**日报》、**电视台等媒体上还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及重大事故处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坚持在每季度前召开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前都认真进行调研、分析、预测每季度安全生产存在的热点、难点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确定会议重点,拟定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议题,会后立即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年初,我局及时组织10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两年(**-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划。同时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查找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及时制定下发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今年整治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结合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颁证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评估评价,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市安监部门监察矿山企业859家(次),下达执法文书618份,整改事故隐患1471处。
矿山企业安全评估评价476家。同时,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市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372903起;整改商场、医院、酒家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3122处;缴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1657件,有效地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好安全准入关。我局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颁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制定了《**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级受理、审查和颁证工作方案》,明确市、县两级安监局在颁证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并成立了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动员,聘请了审核专家,严格材料审核,加强现场核查,确保颁证质量。同时,加强办证督查和情况通报,加快颁证工作进度。截止6月底,全市已有5家煤矿,441家非煤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圆满完成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任务。对国家安监总局公告关闭的3家煤矿企业和**年底前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1家非煤矿山企业及今年6月底前经审核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的23家非煤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积极配合经贸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等工作。全市已有4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7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关闭4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市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评估评价732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154家,储藏34家,经营单位182家。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认真把好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去年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46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7家,竣工验收安全评价12家。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严肃追究责任事故。我局针对各个时段和季节的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在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监察,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建立监控、整改责任制。去年仅全市安监系统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926家,下达执法文书1153份,已整改事故隐患2853条,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了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省上先后多次组织对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我局均认真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参加督查。
对省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都认真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县(市、区)政府和责任单位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省上反馈,对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的查处。认真制定和出台《**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暂行规定》、《**市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全省统一的96819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目前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56件,我局均一一督查落实到位,并全部依法得到妥善处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全市安监部门行政处罚24起,处罚金额35.01万元。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时组织安监、监察、公安、总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起到了广泛的警示作用。五是狠抓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和全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部署我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人员培训工作,在对前几年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去年再次组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梳理,目前已基本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推广危险源辨识等先进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去年我局组织编制《**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其中《**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由市政府下达执行。同时,组织开展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的调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抢险救援物资、设备调用等事宜。并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大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诸要素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考评办法,全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编辑《安全生产动态》62期,对宣传、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第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别加大对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去年配合省上举办我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共331人,参考人员已全部通过省法制办和省局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全市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95期,培训(复审)企业各类人员63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