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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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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总结

2014年,我县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关于印发〈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考务工作,便利考生报考;完善考试内容,注重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侧重现实表现;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新录用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现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录工作有序进行

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统一部署,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授权与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专门成立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书记同志副县长同志兼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成员主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有关同志组成。同时,研究下发了《县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对整个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二、根据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程序分步实施

整个工作按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制定录用计划、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制定工作计划

我县共有个县直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照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省里下达我县考录计划27名,其中:乡镇公务员5名、司法局公务员4名、公安局公务员16名、法院公务员2名。

2、信息公告

全省公务员的招考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制定,并在人才网、人事考试网等网站、电视及报刊等媒体统一。

我县在县级新闻媒体、人事信息网等网站上链接或转载全省的招考公告,并我县与报考工作相关的信息。

3、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月日至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网(),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4年月日至日。根据公务员8项报考条件,我们认真组织了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经过天努力,全县共有人参加了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有名。

4、组织笔试工作情况。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6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报考A类职位、B类职位和C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本次考试我们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省201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县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地点定在中学。在考试中,为了维持现场秩序,县公安局派出名民警现场维持交通和现场秩序,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5、组织面试和体检工作情况

面试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考官小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人数为7人,其中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同志、招考单位的同志、相关专家学者约各占三分之一。公务员主管部门还选派原则性强的1名同志担任面试现场监督员。招考单位的同志担任面试现场监督员。整个面试工作始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没有发现有失公正、打关系分的现象。共有考生参加了面试,合格率达%,共有考生参加了体检,合格率达%。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直各招考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现场切实加强了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招考单位与体检医院签定责任合同,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做好体检工作,使体检工作在方方面面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

6、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各招考单位和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各招录单位考察时都按要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认真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我们将结果分别在县城的十字路口和县委、县政府门口和当地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7、录用审批和监督检查

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我们要求各招考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录用审批表,拟录用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沟通备案后,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审批时,要求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或经核减后的招考计划。整个考试录用工作在2014年9月底以前基本完成。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考单位要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人事人才的方针政策,除个别特殊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外,没有故意抬高“门坎”,在地域、学历性质、性别、降低年龄等有所限制。实行笔试、面试评估制度,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水平。做到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各个方面齐心协力,坚持原则,保持公正,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我县共招录乡镇公务员5名、司法局公务员4名、公安局公务员16名、法院公务员2名,其中法院1名招录未完成,他是一名研究生,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工作,所以没有来录取单位报到。

三、改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坚持“凡进必考”,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不经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问题。对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过渡、调任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承认其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不得按公务员(工作人员)办理调动、核发工资基金手册、职务定级、审定工资级别等事宜,以维护考试录用制度的严肃性,严禁“考不进来调进来”的违规现象发生。

2、建议创新考录内容和方式,建立和完善公开考试机制。要促进公务员考录工作科学化。即对公选职位的选择、考试命题、考试方式、考试成本以及参考范围等进行科学定位,使考试逐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

3、建议创新面试方法,建立和完善面试管理机制。一是规范面试考官管理,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面试考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要实行持证上岗,严格面试考官的选调条件。要坚持责权相统一原则,对面试考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尽快推行面试考官资格制度,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是对应试者素质状况进行测评的实现者、评判者,其素质高低对于保证面试的质量至关重要。为了充分发挥面试的测评功能,确保面试考官的素质,可分别在省、市、县范围内,各选拔一批具有丰富行政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的组织人事工作者、专家学者,进行面试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面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享有担任面试考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