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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保科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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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保科工作总结

2014年消保工作,依据省、州工商局消保系统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继续深入落实消保、消协、12315三位一体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机制。切实打造外部“12315五进”和各乡镇一级消费者分会,内部各执能部门联动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努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建立消费纠纷监管执法、经营者自律、行业社会监督、司法救助、部门协作等“五项机制”,大力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诚信、健康、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51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0余万元;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起,罚没款2万元。

一、全面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

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是消费维权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教育和引导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享有和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九项权利,真正实现科学、文明、合理地消费。因而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入手,大造声势,扩大影响,提升宣传教育效率。3.15活动中共设立主会场和1处分会场1处,咨询台20个,假冒伪劣展示台3处,曝光假冒伪劣产品10余种,发放各宣传材料8千余份,悬挂张贴标语12条,出动宣传车9台,“消费警示”4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9起,当场解决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千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60余人次,销毁假烟品等产品共值1.4万余元,技术监督、烟草等20个单位结合部门特点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

二、以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体系建设

结合“12315五进”活动对村一级消费者投诉联络站进行重新登记工作,针对近年来村一级领导流动性强和改选并村等现实情况对全县的消费者投诉联络站重新进行梳理,确定新的投诉联络站投诉人员是村一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络的准确性得到了极大的增强。根据省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选择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挂设12315标志牌,明确注明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选择的投诉途径,方便消费者投诉。以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机制为重点积极联系司法部门重点以社区、乡镇消费者分会为基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从根本上化解消费纠纷,解决可能因消费纠纷引发的群众矛盾。

三、关注民生,强化监管,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针对我县春夏两季的消费热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和夏季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联同县农业局和旅游局组织市场专项检查活动5次,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6件,查处对产品进行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案件2件,罚款2万元。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假维权反欺诈活动。目前部分经营者以现场说明会的方式通过赠送礼品等方法租用经营场地向消费者推销以治疗为目地的保健食品、食品、保健用品,宣传过程中夸大产品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达到非法谋利的目地,因其租用场地,流动性强,销售时间基本上集中在早晚两个时间段,并以正规产品进行登记注册,给监管工作造成很大难度。一旦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因经营活动已经结束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鉴于这种情况,我局采取活动前登记备案,活动中流动监管,活动后场地提供方进行赔付的方法,有效制止了以产品说明会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关闭了6起不规范的销售活动。

三是切实开展“两下乡”工作,使惠农制度落到实处年以来,随着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的深入落实,县工商局为切实把“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州工商局对“两下乡”工作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走访、监督、教育、跟踪、维权”十字工作措施,切实加大农村家电市场的监管执法、遵纪力度,确保国家“家电下乡”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实践检验,我们在“家电下乡”活动中,积极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一定的努力。截至目前,我县以登记备案“两下乡”销售网点17户,其中“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数12户,“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数5户,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8户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0元。

四、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好依法维权救助工作

受理广大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是法律赋予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因而我们从进一步规范受理、调查、调解、查处、相关文书、建立档案等各环节的工作入手,努力达到受理申诉举报工作制度完善、程序正确、行为规范、快捷高效。今年3月我科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机制顺利解决了1起因种子质量问题引发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8月通过调解解决1起外省消费者来我县旅游过程中购买旅游纪念品受到欺诈一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0元,增加赔偿消费者1600元,共计3200元。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0万余元。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州局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服务领域,商品流通领域,消费维权领域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努力开创我局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