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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民生,把减轻农贸负担、服务农业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落实有关政策,切实抓好减负工作。
工商分局根据文件,切实减轻涉农企业的负担,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取消个人独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分公司、私营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等所有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包括涉农单位)的注册登记费、年度检验费。同时,分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收费,不超范围和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和代收费,不变相收费;对农民在集贸市场自销自产农产品的,工商部门免办照和免收费。
二、深化“红盾护农”行动,落实国家富农政策。
为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分局继续积极开展红盾护农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对全区20个重点农资经营点春耕农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资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产品获证情况。检查结果整体良好,针对个别产品标示标注不规范以及超出质保期等问题,相关部门已责令经营点现场下柜处理。同时,分局通过深入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了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主要工作包括两项: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前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完成变更,按照新法进行规范。
三、积极开展“涉农帮扶”,提升农业经济品质。
分局针对涉农企业自行制定使用的“订单农业”合同中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积极收集“订单农业”合同的有关资料,经反复征询,制定了一部分规范可行、条款齐全、权利义务平等、符合法律法规的“农业订单”合同范本,同时把涉农企业的各种服务承诺、“最低保护价”等各项政策规定和保护措施以及合同违约承担的责任和法律救济手段都落实到合同条款中,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规范了签约行为,培育、扶持重点订单农业企业规范发展。为促进订单农业向纵深发展,分局已在九龙湖设立了订单农业指导站,为更好地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涉农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增强合同信用风险防控能力、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和矛盾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