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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遂宁市工商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绩效管理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示范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示范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作为被遂宁市政府确定的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我局以川遂工商办[2010]4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及实施要求,细化了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有力地推动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创建法制工商和法制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典型示范,活动效果明显。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我局修订和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专核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岗位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了部门执法责任制。同时,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执法先进典型示范活动,号召全系统向先进典型学习。近年来,市局机关自办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全市系统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由于工作出色,我局被省法建办表彰为2009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
二、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评查办法》等工作制度的要求,系统各级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了执法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逗硬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四分离”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全系统行政执法案件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认真做好案件核审和评查工作。案件核审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案件核审办法》的要求开展一般程序案件核审工作。在对案件的证据链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针对去年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重点围绕是否有管辖权、是否进行了听证权的告知、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等方面进行核审,严把案件实体质量和程序质量关,全年共核审案件964件,核审率达100%。市局法制科、公平交易科有关人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分别于6月和11月采取深入基层随机调档的方式,从7个区县工商局、分局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已结案的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中随机抽取共35件进行了评查,案件评查得分均在90分以上,个案最高得分98.5分,个案最低得分92分。个案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恰当、程序基本合法。针对个别案件证据不提取不全、处罚幅度畸轻畸重、听证权不告知等问题,评查组与被评查单位交换了意见,达到了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
(三)深入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在法制机构的指导下,各办案机构在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做到有理有据,详略得当,逻辑清晰、说理严密,特别是对自由裁量权适用方面说理清晰、完整,力求结合当事人的主观恶意性,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社会影响,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载量实施标准(试行)》的规定对最终确定的处罚幅度进行说理,重点说明为什么是以这一档次处罚而不是以另一较轻或者较重档次进行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行政许可行为监督,确保行政许可依法合规
全系统认真开展了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和食品流通许可登记档案的检查工作。市局法制科分别会同市局企业科、消保科对企业登记档案和食品流通许可登记档案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登记档案80余个,重点检查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应当进入实质审查的材料是否进行了实质审查等方面,提高了系统依法许可的水平。
四、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防止败诉案件发生
针对群众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诉求,全市系统做到依法受理、接待热情、核实认真、处理公正、反馈迅速,实现了化解民诉、改善民生、保障民安、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而在行政许可方面有一件行政诉讼案件,我们按要求进行了答辩,并做好了开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工作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立
(一)创新建立工商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和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机制。为了规范工商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和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增强工商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合力,我局分别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工商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工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从职能、人员、程序、制度等方面加强了工商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同时加强了对行政调解、行政指导人员的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纠纷等的行政调解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工商执法环境。新晨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市工商系统充分运用行政建议、行政预警、行政告诫、行政约见等方式,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年检审查、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引导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全年共实施行政约见128件,开展行政指导215次,有力地加强了行政指导服务,较好地体现了行政执法的亲和力和人性化,进一步优化了执法环境。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
(一)加强干部学法教育,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坚持每周“学法日”制度,做到讲有备课、有课件,学有考勤、有记录。二是认真组织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学习辅导。4月29日,特邀四川大学行政学院范逢春副教授就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讲解,强化了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三是于9月中旬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省局法规处领导和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进行授课,全市系统分管领导、经检大队长、法制股长、工商所长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积极参加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及时将《遂宁市创建法治政府学习资料》和《考试题库》通过OA网转发给全市工商系统公务员,所有参考人员进行了认真备考,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认真开展干部综合业务在线考试,确保学习效果。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检验学习效果,我局分别于4月和11月组织系统干部共116人参加了综合业务知识在线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求进行限期补考,此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认真做好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工作。我局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进行了清理确认,确保执法人员都是经过省工商局考试合格后再领取执法证。执法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没有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执法,确保了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