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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监察局关于认真做好行政问责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为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县积极推进实施“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施行政问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立情况
我县自年4月1日起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来,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认真遵循责权统一、赏罚分明、责罚适当、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扎实开展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全县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单位(部门)共66个1126人,其中:县属各机关单位(部门)50个641人,县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38人,乡(镇)各部门7个447人;实施三项制度的范围是全县行政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实施重点是上述实施范围中,行政许可较集中、行政执法较普遍、与群众联系较密切的“窗口”单位,共44个单位588人。
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副组长的问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由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任副主任;各党委(党组)、乡(镇)党政机关、县属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关的领导机构。成立了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和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任主任的问责组及办公室和制度组及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建立了由县长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县长和相关副县长任召集人,县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法制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西盟县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在县监察局设“行政问责”办公室,负责行政问责办法的具体实施;在县人事局设“三项制度”办公室,负责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还成立了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学习培训考核领导小组。问责办还成立了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四项制度”监督检查和暗访组。机构的建立健全,领导的重视,为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实施行政问责的宣传发动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政发11号)、《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通知》(云政发1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试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普政发65号)和《市人民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普政发64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县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西盟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试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等一系列相应规定。在试行行政问责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的范围、对象、程序、方式进行领导干部问责,将行政问责与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进行捆绑,切实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确保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提高公众的满意度,根据《市实施三项制度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服务承诺书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原则,由各单位和部门制定服务承诺书并报县实施三项制度工作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服务承诺书。全县服务承诺书公开率为100%。
扩大宣传,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制作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在电视台全文播放《西盟县行政问责办法》等制度的有关内容。二是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信箱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三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动员大会。年4月7日在西盟县委党校召开一次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学习培训动员大会,全县529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年4月8日,组织县属行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省属单位公务员588人进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培训考试,参考率达100%。另外,按照省、市“三制办”关于服务承诺内容考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自行命题进行服务承诺内容考试,全县44个实施单位实际参加考试1120人(实考人员比应考人员多,是部分单位把工勤人员也纳入考试范围),参考率达190%。四是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和政务公开工作,在醒目位置悬挂《省行政问责事项》和《省行政问责方式》、《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服务承诺书》,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五是明确问责重点。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把它作为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在各级行政机关长期实行,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进一步提高“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同时,要结合实际,实行全面挂牌上岗、首问登记和业务工作AB角等制度,并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悬挂《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识牌。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使我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熟知四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四项制度,强化了行政责任,增强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通过实施问责制推动工作情况
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推行四项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四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共66个单位和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县监察局和县人事局成立了四项制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于年5月下旬对全县30家县属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制定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细则)、成立组织机构、悬挂《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标识牌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个别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于6月中旬对全县66个单位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对2个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了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7月25日—8月31日,我县抽调县属63个单位和部门的15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全县7个乡(镇)36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362个村民小组和部分企业单位,每个乡(镇)有2名县处级领导带队,每个村有1至2名正科级领导负责,与乡(镇)抽调的干部职工共同配合,认真开展“兴边富民送温暖”活动。9月1日以后又抽调县属54个单位和部门的83名干部与乡(镇)干部职工共同配合,继续深入开展“兴边富民送温暖活动”。该活动与实行行政问责制相结合,紧紧围绕调查研究、宣传政策、倾听民意、解民忧困、排查矛盾、办好实事等工作内容进行。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和“兴边富民送温暖”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较大转变,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四、开展问责情况
我县在年度全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工作中,班子成员及副科级领导干部满意率低于60%的4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12名科级以下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被通报的单位认真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