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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廉洁高效、争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多项工作获得上级通报表扬。
现将市财政局2019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自身建设情况
1.抓党建促工作,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局党组以党组织标准化为基础,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阵地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确保“”、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党组织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在加强机关党建的同时,不断强化基层财政所党建,激励党员干部在财政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先锋模范作用。机关第一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柘皋等财政所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开展财政工作;我局财政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在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单位、优秀等次。
2.抓创建树形象,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市财政局机关先后被评为“市第五届、第六届文明单位”“市十四届文明单位”“市卫生单位”“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市双拥模范”单位等;市财政局下辖17个财政所中,有6个基层财政所荣获“省财政厅创建服务型乡镇财政所”、11个财政所荣获“市财政局服务型财政所”称号、16个财政所通过了“省级机关档案管理标准达标”、4个财政所被评为“市文明单位”。
3.抓纪律强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市财政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规定和市委三十条规定,以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为鉴,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三查三问”。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和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支持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局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带头维护集体决策,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坚决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树立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财政收支增幅明显。财政收支增幅明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与各收入征管部门对接,分解落实,抓好财政税收征管。2019年1-12月,我市累计完成财政收入38.28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1%,同比增长11.1%,超目标增幅1.1个百分点。
2019年1-12月,我市累计完成财政支出60.51亿元,同比增长19.4%。其中,民生支出51.14亿元,同比增长21.4%,占财政支出比重为84.5%,占比较去年有所上升;八项支出43.58亿元,同比增长10.1%,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2%。
2.债务及融资工作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局积极加强债务及融资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六部委5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债务风险。2018年9月份,按照中央、省及市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对国企债务逐笔甄别界定,将隐性债务和国企债务纳入“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监管,完成了地方债务全口径统计,并计划在10年内化解完毕。截至2019年11月末,共统筹化解隐性债务15.98亿元。
3.金融监管工作情况。目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15家、保险业金融机构27家、小贷公司4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2家。金融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两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经营。二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强化信贷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三是加大对P2P网贷机构摸排整治力度,严格控制P2P网贷机构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增量风险。
4.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我市严格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的50%用于脱贫攻坚,以及符合规定的涉农项目资金原则上不低于40%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规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市扶贫资金投入均达到以上比例要求。2019年,全市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6223.2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2月底,我市扶贫小额贷款余额12303.35万元,惠及贫困户5059户,2019年累计新增投放30户118万元。为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建立了贷款风险台账,实时关注合作主体经营状况变化,截至12月底,“户贷企用”资金本年还款876.5万元,暂无逾期贷款。
5.市属国企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出台了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和市属企业员工工资标准指导意见,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分类考核,实行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薪酬待遇与绩效考核充分挂钩,有效地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的监管,使得企业负责人在公车使用、办公用房、业务招待等方面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建立协同机制。会同审计、纪检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检查。2019年委托审计机构对7家国企2018年度财务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对问题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截止2019年底,共有26个问题得到了整改,还有2个问题有待整改到位。
6.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市直有关单位不断创新工作新思路,先后创新搭建“线上+线下”平台纵深推进农村电商工作、创新“群众点菜、政府配送、专家下厨”的就业技能脱贫培训新模式推动贫困户实现脱贫、建立“三方共管”账户提升水利资金使用效率及创新建后管养新模式提升水利项目使用效益、创新利益联结方式提升资产收益扶贫成效、创新建立门诊特殊病智能监管系统等一系列创新做法,有效提升了民生工程管理水平。
2019年,市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应到位资金17.1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13亿元、省级资金2.34亿元、市级资金1.81亿元、本级应配套资金4.39亿元、其他资金2.51亿元。截止12月底,实际到位资金17.18亿元,占应到位资金的100%,其中本级配套资金4.39亿元,资金到位率100%。
7.社保基金管理情况。2019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408507.7万元,支出382796.4万元,结余25711.2万元,社保基金运行基本平稳、有序。
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意见,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发﹝2019﹞25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市财政局相继出台《市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财预编﹝2019﹞2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支出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财预编﹝2019﹞3号)和《关于加强追加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财预﹝2019﹞10号)等制度文件,完善管理制度建设,补齐绩效管理工作短板。二是紧盯绩效管理关键环节,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结合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取消20万元的金额限制,要求预算部门和单位对申报项目均需编制绩效目标,同步编制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督促预算单位按季对2019年度617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双监控,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纠偏纠错,促进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布置预算单位对2018度年44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市财政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取2018度年17个重点项目、2个部门和1个乡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与部门预算安排、绩效管理考核等相挂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9.“三公”经费管理情况。2017年市财政局牵头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7〕4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管理。2019年,我市“三公”经费支出3244.61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3613.31万元相比,减少368.7万元,同比下降10.2%。在“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55.54万元,占比1.71%;公务接待费1378.82万元,占比4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0.26万元,占比55.79%。会议费支出445.11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430.88万元相比,增加14.23万元,同比增长3.3%。
10.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情况。农村财政工作以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惠农政策全面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惠农补贴管理发放”两项绩效评价工作连续多年获得全省先进单位。
11.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本年以来,我市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6个,投入财政奖补资金3040.8万元;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上,多次受到市和省综改办通报表扬。
12.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计划申报、审核、合同备案”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了“数据多跑路,单位采购少跑腿”。今年以来,全年各预算单位申报采购计划55149.48万元,签订采购合同42233.66万元,节约12915.82万元,节约率为23.42%。
13.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情况。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30”条相关要求,在受撤市及经济下行影响,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于2019年统筹设立“产业扶持资金”7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2019年度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6399.384万元,其中已兑现4102.784万元,已审核待上会2296.6万元。
14.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我市累计拨付农险配套资金1667.31万元(中央675.88、省级528.98、92.52、369.93),各项理赔款1593.28万元,拨付和赔付资金均及时到位;农险工作连续七年获得市绩效考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