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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区财政局工作总结(共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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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区财政局工作总结(共4篇)

第一篇

2013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2011—2013年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今年以来,全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和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以“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为主线,积极履行财政职能,狠抓增收节支,加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积极推进科学精细化管理,全区财政呈现出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资金绩效显著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46%,同口径(下同)比上年收入实绩增长27.05%,增加5.75亿元。

一、大力扶持,积极引导,经济财政实现良性互动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政策扶持、资金引导、优化服务的工作力度,促进经济加快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预算安排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贴现和安排专项支出等方式,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会同发改、科技、经贸、环保等部门向上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太湖流域治理、技改补助、节能减排等项目,累计争取各项财政扶持资金9800万元,推动项目早实施、早见效。二是积极指导、协调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扩大有效投入抵扣增值税,全区4710户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抵扣14209万元。及时办理出口企业退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全年退税和减免税收30436万元。全面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调减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全年预计达10768万元。三是排足用好确保全区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并支持到位。围绕先进制造业“三大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双轮驱动的要求,安排支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达9500万元,比上年增长36.39%,增加2903万元。其中,支持科技发展资金9100万元,比上年增长56.9%;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9.4%;四是利用奖励政策引导作用,切实支持招商引资工作,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建立完善产学研体系创造条件。全年安排招商及奖励经费559万元,安排海归创业企业扶持资金821万元。

二、多措并举,加强征管,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财政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抓征管,一着不让抓增收。一是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加强与国、地税的协调衔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控和征管,加大稽查力度,坚持依法征收,确保政府各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应收尽收。二是强化税源分析,由注重季度分析改为强化每月分析和收支预测,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收入征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强化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及时提出征管建议,提高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非税征收政策,做到依法征收,杜绝乱收费。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会同物价部门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检。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规定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各项收费是否及时解缴国库及财政非税专户。

三、突出重点,服务民生,财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

致力于改善民生、体察民意,大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社会现代化进程,财政部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公共事业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逐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凸显公共财政支持方向,不断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稳定“三农”投入,落实惠农政策。预算安排支农资金1022万元,比上年增长21.52%。全年累计向省、市申报财政支农项目15个,争取上级支农项目资金1268万元,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品种更新、品牌创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精心组织好粮食直补等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全年发放水稻直补资金1万元,发放农资综合补贴3万元,受补农户195户,户均受益177.44元。切实落实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全年发放补贴资金5102万元,167323位居民直接受益。提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水平,开展“参与式预算”试点工作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二是扩大“三保”覆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0万元,比上年增长5.81%,增加805万元。重点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360万元,将300多名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积极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和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等政策,全年共支出619万元。完善居家养老配套服务,投入资金305万元建设“12349”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测算工作,为制定和完善补偿办法提供依据。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力度,全区“新农合”参保率继续保持100%,人均筹资标准达350元,高于全市平均标准105元,2010年累计发放了合作医疗救助资金373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安排资金12999万元,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安排资金225万元,为“知青半家户”及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等城镇老年居民提供生活资助。三是加大财政投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积极支持实施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均衡发展战略。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支持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校园监控网络建设、觅渡教育集团广化校区校园改造、文化馆新馆建设等项目,有力改善办学环境,全年预计投入教育、文化资金达26313万元。其中,安排文化建设专项经费430万元,用于新建区文化馆280万元,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企业,大力扶持具有特色和重要艺术价值的民俗、民间艺术,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支持“广场文艺周周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及退休教师生活补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支持公安、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安保工作。四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和谐幸福。继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支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建设。全年安排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42万元,水环境治理资金429万元,城市长效管理资金10015万元。大力支持和谐社区建设。安排社区建设专项经费1169万元,社会综合治理经费1329万元。

四、履行职能,深化改革,财政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坚持财政改革创新,抓好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把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贯穿工作始终。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编准编实基本支出预算。规范单位项目申报管理,认真审核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施方案》及《市市级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逐步实现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活动全部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切实增强资金管理的统一性和透明度。推进街道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我区所有街道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是深化非税收入改革。完善非税收入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执行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制度,加强暂存资金管理,实行单位非税收入统筹制度,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四是继续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加强部门集中采购管理,通过预算、国库、结算中心多方配合审核资金来源,规范采购程序,不断扩大采购规模,确保应采尽采。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598起,完成政府采购金额4755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475万元,节约率达10%。五是稳步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关注财政投入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率。六是推进街道财政管理改革。根据省厅《关于推进全省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经过精心准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后,我区7个街道财政分局经上级批准成立,于今年2月份正式挂牌运行,并在城区街道实施第一轮财政体制,开创了我区基层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新局面。

五、依法理财,加强监管,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高效能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今年对全区各街道固定资产进行了摸底清查,全面了解和分析各街道固定资产情况。在全区全面启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申请购买、审批、采购、入库、调剂、处置、经营、权属使用等管理功能,为我区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提供了技术支撑,使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落实源头管理,将财政资金管理关口前移,全面兼顾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优化财政资金管理秩序。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通过组织收费年检、加强对财政票据发放稽核、完善“票款分离”制度等措施,确保了所有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非税专户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监督,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会计执法、财政资金安全等财政综合检查,以及“强农惠农”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区33个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3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率达到100%,对3个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8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城市长效管理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加强会计队伍管理。做好新准则、新制度培训,严把会计从业资格准入关,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诚信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全年共举办12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2242名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三宽型”财政人才队伍为目标,大力开展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全市财政系统“弘扬沈浩精神、塑造财政新形象”主题活动,把学习活动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新形象结合起来,激发全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履行职责、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全年先后在全区财政系统举办了综合业务、预算管理、协税护税3期专题培训班,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分解意见,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二篇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关心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区30项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咬定年初各项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挖征管潜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增强保障能力。经过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全年实际完成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1.29亿元,完成全年年度预算的100.68%,同口径(下同)比上年增长15.82%,增加4.27亿元。

一、重落实、优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措施不断完善

根据区委、区政府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区财政积极做好资金需求测算、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整合筹措等工作,着力搭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服务产业发展的平台,坚定不移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一是落实优惠政策,营造企业发展宽松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激励企业发展的增值税转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等相关政策。全年退税和减免税收32637万元,办理5329户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15652万元,全面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调减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全年达11811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坚持主动服务,增强企业持续发展后劲。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支柱产业,扶持壮大重点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安排支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19448万元,其中,通过重点项目推进奖励、项目投资补助、贴息配套等形式,安排服务业和制造业专项资金1165万元,招商引资资金358万元,加大建设符合产业特色高层次人才引进模式的支持力度,聚集各类创新资源,积极推进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投入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资金2063万元。优化服务举措,助推企业良性发展。建立重点企业跟踪联系机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有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中央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抢抓机遇,注重实效,会同发改、科技、经信、环保、农业等部门,申报中央、省、市各类项目,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累计向上争取各类帮扶资金11634万元。

二、抓收入、保增长,收入征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面对异常严峻的经济和税收形势,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克难奋进,始终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积极培植财源,加强征管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一是完善目标考核办法。围绕收入目标,合理分解收入任务,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开发区、街道财政收入考核办法》、《街道资产经营考核办法》和零星税源委托代征结算办法,进一步调动街道税收征管的积极性。二是推进协税护税工作。开展“协税护税专题月”活动,实行财税、开发区、街道、村(社区)多方联动,精心组织地毯式税源普查,充分挖掘潜在税源,确保应征尽征,应收尽收。三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跟踪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动态变化的内在原因,着重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项目税收跟踪管理,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税收不遗不漏。四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数据库管理,严格执行非税征收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做到依法征收,杜绝乱收费。

三、保民生、促和谐,各项社会事业投入不断加大

坚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民生工程早见效,群众早受益,大力促进幸福建设。一是全力落实支农惠农财政政策。共安排支农资金4541万元,比上年增长13.72%。其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670万元,支持120个村整治村庄环境“五化三有”达标合格和小康家园村创建。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全区完成7个项目,财政投入奖补资金95万元。切实落实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发放补贴资金4822万元,惠及居民14277户。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全区社会保障支出17340万元,比上年增长18.99%,增加支出2766万元。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将城市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月人均60元提高到80元,老年居民补贴从月人均200元提高到220元。对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籍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支持残疾人事业保障工程,投入资金1179万元支持残疾人康复服务、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重点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590万元,将736名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应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发放物价补贴436万元,全区9604人受惠。积极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和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等政策,全年共支出482万元。三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合理安排教育经费28032万元。建立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积极筹措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3380万元,确保清潭实验小学、花园小学、勤业小学校舍抗震工程及西新桥幼儿园整体改造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支持教育新一轮布局调整,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安排文化专项经费276万元,支持“幸福广场”文艺周周演、文化艺术节和青枫文化节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共享和谐生活。四是支持卫生惠民工程。全年安排卫生支出1619万元。加大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人均25元提高到33元,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结报率,降低参保人员自付比例,减轻居民就医负担。全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355元,高于全市平均标准50元,参保率继续保持100%。2013年累计发放合作医疗救助资金365元。支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全年安排补偿经费约2401万元。五是支持各项社会事务。争取上级财政安排资金28236万元,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确保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支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建设,全年安排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910万元,城市长效管理资金11152万元。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支持和谐社区建设,安排资金1382万元,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调整政策。继续做好政法经费保障工作,安排社会综合治理经费2074万元,不断推进法治、平安建设。

四、抓改革、促创新,财政各项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立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大力推进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建立严格的预算外收入解缴、入库和拨付制度,实行票款分离,收支脱钩。通过调整完善编制方法,挤干预算“水份”,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二是深化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各级财政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和规范资金账户管理,增强资金管理的统一性、安全性和效率性。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健全财政账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各单位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与部门预算同编制、同审核、同批复。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标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尤其是继续加强对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力度。对公务用车采购严格执行“控排量、控车价”新规定。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615项,完成金额3174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538万元,节约率13.88%。五是稳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2012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数据复核工作,关注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加强结果应用,增强财政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促进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盘活资产、整合资源、转变理念、创新管理”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政府资产运作。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研究拟订《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动态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七是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我区5705名会计持证人员信息采集审核确认工作,指导我区4784名会计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向网络培训方式转变,创新学习方式以解决会计人员工学矛盾,保证了学习时间,增强了培训效果。

五、严规范、重监督,财政法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建立查前约谈、查后沟通的监督检查项目一体化机制,会同区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组织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工作,共组织全区60家党政机关、63家事业单位、32家社会团体、1家公募基金会以及3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全面复查,复查面达100%,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小金库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共提交防治“小金库”知识有奖问答卷2499份,进一步增强各单位防治“小金库”的意识。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调整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二是规范财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依托“三合一”网络平台规范行使行政权力,进一步梳理、优化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等财政业务流程并及时予以更新、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明晰和细化岗位职责,使财政资金和权力运行过程更加安全规范。加大财政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参加全市财政系统“依法理财、为民服务”财政宣传月现场咨询活动,使财政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第三篇

2013年,是宏观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形势十分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全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和有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12—2014年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支持经济发展,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监管,全力服务“实力、优美、幸福”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全年预计完成财政收入38.4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0%,同口径(下同)比上年收入实绩增长13%,增加2.19亿元。

一、坚持立足本职,多措并举,努力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努力发挥财政杠杆效应,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帮助企业渡难关。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减、抵、免政策,促进企业扩大有效投入。全面清理并取消了7项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扩大有效投入抵扣增值税,全区3535户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抵扣8581万元。及时办理出口企业退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全年退税和减免税收17568万元。全面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调减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全年预计达8340万元。二是争取帮、补、扶资金,加快项目推进。会同发改、科技、经贸、环保等部门向上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太湖流域治理、技改补助、节能减排等项目,累计争取各项财政扶持资金7831万元,推动项目早实施、早见效。三是建立奖、贴、引机制,激励创新创业。围绕先进制造业“三大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双轮驱动的要求,安排支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达7977万元,比上年增长51.31%,增加2705万元。其中,支持科技发展资金5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2.59%;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35万元。安排“引资引智”专项补贴和奖励经费477万元,安排海归创业扶持资金1365万元,切实支持招商引资工作,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建立完善产学研体系创造条件。安排1360万元扶持资金,引导成立担保公司和创投公司,支持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二、坚持有序组织,严征细管,全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面对年初收入下滑的严峻形势,财政部门把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咬定目标一着不让,千方百计挖潜增收。一是继续规范税收秩序,严格属地征管,坚持依法征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目标,加大稽查力度,确保政府各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应收尽收。二是强化税源分析,强抓时序进度,高度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的变化,由注重季度分析改为强化每月分析和收支预测。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控和征管,及时提出征管建议,提高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抓大不放小”,力争颗粒归仓。完善零星税收的征管办法,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售、转让等收入的收缴力度,保持各项收入的增长态势。

三、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努力推动幸福各项建设

坚决落实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千方百计应急事,统筹兼顾解难事,大力支持幸福建设。一是全力落实支农惠农财政政策。预算安排支农资金841万元,比上年增长25.33%。全年累计争取上级支农项目资金3692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发放水稻直补资金1.98万元,发放农资综合补贴6.82万元,受补农户441户,户均受益200元。共安排“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661万元,18357位居民直接受益。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5万元,比上年增长26.33%。8174名征地养老人员纳入政府保养,月保养标准不低于200元。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270万元,将300多名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和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等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共支出522万元。三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年共安排教育支出25601万元,比上年增长38.59%。区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资金6752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位。积极支持实施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均衡发展战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291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资金达604万元。四是实施卫生惠民工程。加大卫生投入,支持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医保制度,降低居民医保个人自负率。全年医疗卫生支出5464万元,比上年增长17.86%。财政组织资金282万元,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力度;安排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059万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安排专项经费82万元,用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五是加强生态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平安建设。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水环境整治、城市长效管理和小区绿化整治等工作。全年安排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747万元,水环境治理资金501万元,城市长效管理资金9536万元,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大力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安排社区建设专项经费2001万元,社会综合治理经费1098万元,努力推进“和谐安民工程”与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的创建工作。

四、坚持改革创新,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健全财政国库管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支付效率,实施动态监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区涉农街道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全面实施。三是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和充实财政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努力建成财政内部、财政与本级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预算管理的信息化,全面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事,对各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审核预算编制情况。改进政府采购服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8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40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761万元,节约率达10%。五是完善非税收入改革。加强暂存资金管理,建立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制度,完善非税收入项目库。推进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六是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推进街道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基层财政制度建设,强化街道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经过验收测评,我区涉农街道财政档案管理全部达到了省三星级管理标准。

五、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监督水平

落实源头治理的各项要求,将关口前移,全面兼顾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优化财政管理秩序。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专项清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加强资产处置收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大财政性资金整合力度,健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重点强化土地出让金、城市长效管理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压减公用经费预算5%,积极筹措援建资金926万元用于灾区抗震救灾。三是加强会计管理。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继续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后续教育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全年共举办了12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2243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四是加强财政专项检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资产、政府采购、会计执法等财政综合检查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订“小金库”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政策培训,组织全区123个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了37个行政事业单位,对违规、违纪资金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五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理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差距和不足,梳理建议意见7条,有针对性落实整改措施,学习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爱我中华”文艺演出,全体财政干部爱国爱岗的奉献热情进一步激发。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广大财政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第四篇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保障社会民生,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力地支持了我区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有效推动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全力以赴支持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在调优经济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帮助企业攻坚克难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全力落实区委、区政府“创新驱动加速年”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及时办理出口企业退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全年退税和减免税收9110万元。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扩大有效投入抵扣增值税,全区5832户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17200万元。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调减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全年达6582万元。二是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梳理和研究各类政策措施,会同发改、科技、经信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落实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资金20502万元,引导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业调整升级。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建立奖、贴、引机制,多管齐下,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升级发展,安排支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达14701万元。其中,支持服务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制造业发展资金3500万元,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资金2602万元。支持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安排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奖励经费100万元,创优企业发展环境。四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强与金融、信托机构的深入对接与合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委托贷款、信托等多种方式融资。今年以来,已累计调度资金20.25亿元,有效地帮助开发区、各街道解决了融资难问题,确保了全区重大项目的实施。

二、全力以赴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健增长

2013年,在国内外经济环境总体偏紧、财政减收增支因素明显增多的大背景下,组织收入工作面临较大困难。全区财税部门迎难而上,积极落实综合治税的各项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征管工作,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根据年初人代会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及时合理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征管目标责任,将完成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列入区对开发区、街道的经济考核目标,实施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国地税、工商、房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全方位协税护税,实施第三方信息比对,有效堵塞征管漏洞。按照周通报、月分析的要求,建立健全收入完成进度、收入质量通报制度和收入分析例会制度,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动态变化,分析存在问题和收入形势,共商增收对策。三是坚持“大”“小”税源并重。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以及重点纳税大户的税收管理,强化对搬迁补偿企业的跟踪管理。强化“零星税源”和“一次性税源”的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实施非税收入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提高征收积极性。强化非税收入分析及票据管理,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增强财政收入调控能力。

三、全力以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幸福工程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科学技术发展、城乡社区建设等各类社会事业支出达103254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3.99%。一是稳定“三农”投入。全年支农支出5599万元,比上年增长17.53%。其中:积极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成项目5个,奖补资金60万元。安排21.7万元,推进农桥项目的建设。支持高效设施农业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培训示范工程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支出245万元,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安排1360万元,支持以河塘整治、河道保洁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落实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惠农政策,兑现补贴资金450万元。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社会保障支出21408万元,同比增长28.72%。及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人均每月80元提高到110元,60年代下放和知青半家户老年补贴由人均每月220元提高到250元。失地农民老年保养金标准提高至500元/人.月,全年投入近亿元,保障标准全市最高。城市低保应保尽保,为2732户低保家庭4708人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509万元,物价补贴116万元,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638万元。积极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伤残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和60岁以上农村老兵、老烈子女怃恤金等政策,全年共为492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补助518万元。支持养老助老事业,投入1340万元,建设运河山庄老年疗养院。支持残疾人事业,用于建设区残疾儿童教育庇护中心、低保残疾人送时服务补贴等残保专项资金132.92万元。三是加大教育文化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财政教育支出“三增长、一提高”。全年安排教育支出30708万元。其中:安排209万元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至600元、800元。加大对教育重点建设工程和校安工程的支持力度,筹措资金2000余万元,对市实验小学平冈校区、花园小学、勤业小学、清潭实小实施校安工程,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支持学前教育,落实幼儿园绩效工资2034万元,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在去年率先在全市实现从无到有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标准至每生每年280元。投入550余万元,建立刘海粟美术幼儿园分园,支持扩大全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好地满足百姓对优质幼儿教育的需求。安排文化专项经费126万元,支持“喜迎十八大欢乐社区行”文化精品节目巡演、新闸荷花节、全民健身日等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四是支持卫生惠民工程。全年安排卫生支出8870万元。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执行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9类22项扩大到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增加到人均45元,累计安排资金达2277万元。建立稳定长效补偿机制,今年拨付3006万元支持社区卫生人员实施绩效工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和结报率,年人均筹资标准达486元,个人自付比例全市最低。全年发放合作医疗救助资金216.35万元。五是加大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投入。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提升工程实施,全年安排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478万元,长效管理经费13167万元,环卫营运服务中心建设经费3525万元。落实社会综合治理经费2103万元,支持法治平安建设。支持12349便民服务平台提升工程。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调整政策。

四、全力以赴深化财政各项改革,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致力于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切实推进和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把抓管理、促绩效作为财政改革的主攻方向,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机制,从预算编制下达、执行、支付、控制、进度考核等六大环节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按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各级财政账户。及时分析应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踊跃参加财政部“利盟杯”政府采购百题知识竞赛,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普及推广,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完成采购项目637项,采购金额3565.74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446.43万元,节约率为12.52%。四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改革。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如:严格按资产转让规定手续办理检察院老办公大楼(西新桥二村99-2幢)转让给荷花池街道事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依托市产权交易所平台公开拍卖机关淘汰车辆18辆,取得拍卖收入103.12万元,有效实现了国有资产增值最大化和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五是有序开展会计管理工作。严把会计从业资格的准入关,认真组织辖区内5000余名会计持证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及时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做好记账机构监管和审批工作。组织辖区内记账机构负责人报名参加市财政局、经信委等联合举办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专题培训,为2013年起全面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做好知识储备。六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完善“大监督”财政机制,建立查前约谈、查后沟通的监督检查项目一体化机制。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慈善临救(包括大病补充救助)资金、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对全区3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心、站)2011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政策提供依据。七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梳理、规范财政业务流程,界定、明晰和细化岗位职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财政资金和权力运行过程更加安全规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专项支出使用,努力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