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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镇2013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根据东财农(2013)21号、东农机(2013)30号《县201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办法》精神以及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目标
2013年全镇计划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7.61万亩,其中麦秸秆还田面积5.64万亩,稻秸秆还田面积1.97万亩,计划新增大中拖配套还田机23台套,小型秸秆还田机103台,全镇新建设2个秸秆机械化还田整村推进示范村。
二、补助程序
1、下达任务。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能力等下达《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书》,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发放补助政策和作业标准告知书。
2、提交材料。作业结束后,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银行账号(农机服务组织)或一折通复印件(一折通姓名与农机手姓名不符须提供一折通户主与农机手关系说明,由村盖章加以证明)由村统一收集、核实、整理后于7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夏秋两季上报,有条件的提供还田作业照片电子档(照片须拍参照物),当年新购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秸秆还田机的农机户还需提供购机发票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如期上报,过期视为放弃。
3、核查公示。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提交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表,必须先由各村进行核实确认并由分组村干及村主任签字后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统一上报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由镇政府按100%的比例组织财政、农技、农机、纪检会同村委会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并由镇政府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改正后再进行公示。
4、上报资料。公示结束后,镇农业服务中心于7月25日、11月25日前分夏秋两季向县农机局准确报送补助资金申请表、还田作业面积确认表及汇总表。待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3%的作业机手抽查5%的作业面积后,农机服务组织按抽查的合格率享受补助资金,农机户按核实面积享受补助资金。
5、资金支付。经县级对作业面积按要求抽查后,县级财政部门分别于8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省级和县级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镇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补助资金等额)随同发放到位。
三、工作职责
镇政府统筹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在县级农机、财政部门指导下,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及村支部、村委会,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还田目标任务,按程序和要求统筹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具体实施工作。
1.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发动,分解落实作业任务,组织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对操作程序和补助政策以及还田技术进行培训和指导,发放补助政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告知书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书》,以及示范村建设,分类收集、汇总、整理相关材料,按要求组织村级公示,参与对作业面积的核查。
2.镇财政所。对镇农机部门操作程序进行监督,参与对作业面积的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做好镇级补助资金的发放。
3.村支部、村委会。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督促收割机手和农户在稻麦收割时必须启用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引导农民主动、自觉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负责辖区内机具的配备、调度、监督等,扎实做好机手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的核实,并参与镇政府统一安排的复核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保证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各村要根据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目标任务,予以强势推进,要迅速组织力量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
2.狠抓机械配备。各村要根据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结合现有的机具保有量,根据各自的机具缺口,扎实做好大中、小型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械的推广落实工作,没有还田机械做保障,就何从谈起还田作业任务的完成。各村(居)要统筹做好本村还田机械的安排、整合、调度和管理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对机手的管理,要求没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一律不得下田作业,各村分组村干要逐农户签订好机手作业对接协议,要组织和帮助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户与农户落实到每一块作业田块,提高机具单机作业量。
3.加大宣传培训。邀请县农广校、县农机校、县农机推广站的专家及技术人员来我镇对各村村干及所有参加作业的秸秆机械化作业机手进行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重点是机收、机还田、机插秧和三麦机播等农机化集成技术,对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大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农机与农艺结合力度,加强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农机化技术的增产增效增收优势。
4.强化示范引领。充分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的积极性,发挥整村推进示范村的作用。公路沿线、镇周边等区域是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工作重点,今年新建南桥、金发两个秸秆机械化还田整村推进示范村,加上去年的金桥村、兴北村、龙发村全镇共有五个秸秆机械化还田整村推进示范村,机械化还田率要达到65%以上。
5.规范奖补程序。镇相关部门及各村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的作业任务下达、面积落实、登记造册、公示审核等工作,并设立作业补助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助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工作。
6.严格督促检查。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考核范围。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机械化还田各项阶段性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