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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提出以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美化小区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二、考核范围:柯桥街道范围内的所有住宅小区。
三、考核方法: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抽查、专项核查和年度考核。
1、月度考核:以社区(居)为单位对所辖小区物业管理情况逐个进行月度考核并填写月度考核表(每个小区1份表格),并于次月10日前报街道城建办,逾期不报的,在年终对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时累计扣分,每个小区每次扣0.2分。考核时,由社区(居)牵头,社区(居)干部和业主委员会成员(或业主代表)共同参与。考核时间由社区(居)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般安排在当月下旬进行。
2、季度抽查:由街道组织人员根据居民日常投诉、信访受理等情况,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不定时间,不定小区,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列入年度考评成绩。
3、专项核查和年度考核由街道、社区(居)联合实施。
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专项核查和年度考核均列入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成绩,作为街道向县住建局提供的考核依据。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月度考核和季度抽查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柯桥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
五、有关要求
1、各社区(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社区(居)干部要树立管好物业也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大张旗鼓地参与和指导物业管理,起好监督和指导作用。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积极的姿态面对考核检查,正确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居委会、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把物业服务行业引导到规范运行的轨道上来。
3、街道城建办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持之以恒,切实把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