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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镇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镇党委决定对2014年农业经济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为打造“商贸繁荣的强镇,绿色农业的大镇,环境优美的小镇”奠定基础。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5分
2、林业绿化20分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10分
4、农村土地流转30分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0分
6、农村经营管理5分
7、农民培训5分
8、农业保险5分
9、土地管理5分
三、考核计分办法
1、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耕地总面积的50%为目标,积极推行良种统供,机耕一体化,秸秆还田,植保专业化。(考核部门:经服中心、农服中心)
2、林业绿化:按专项考核计分。(考核部门:农技中心)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专项考核计分。当年新建合作组织,必须具有带动性,效益高,专业合作社的规模250户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300亩以上,社区股份合作社必须整村推进。且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以营业执照和上级批文为依据考核。(考核部门:经服中心)
4、农村土地流转:以政府下达任务为目标,同比例计分。土地流转的委托方、出租方、承租方合同必须齐全,责、权、利明确,以合同为考核依据。(考核部门:经服中心)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足用活农民负担政策,及时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一事一议筹资必须交镇代管,以中心到账资金为考核依据,不筹则不得分,项目建设必须在当年9月底竣工验收。(考核部门:经服中心)
6、农村经营管理:按专项考核计分。(考核部门:经服中心)
7、农民培训:按专项考核计分。(考核部门:人社所、农服中心)
8、农业保险:包括小麦、水稻、油菜、母猪、财产保险,按专项考核计分。(考核部门:经服中心)
四、考核办法
1、年终由党委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人牵头,会同经服中心、农服中心,人社所等相关部门建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单位要建立考核工作台账,以平时和年终上报资料为考核依据,逐项考核计分。
2、考核得分按18%折算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农业经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