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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和《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总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村级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村有资金“乡代管”制度。村级收取的各项资金必须全部交乡“农经服务中心”代管,实现的收入要及时报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或帐外帐。
2、村级资金实行报帐制。村需要使用资金时,由村委会编制计划,提出书面申请交乡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划拨,村代管资金实行分类核算,专户存储。农经中心会计核算人员要加强资金核算管理日清月结,防止村级资金超支错支等。
3、会计结帐制度。村级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时,必须由村会计专人办理手续,如到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结帐,会计人员按财务制度要求,使用专用票据,并加盖公章和会计私章,任何干部不得擅自结帐,禁用便条和白头条。
4、严格票据管理。为加强各村各种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票据由农经中心专人负责管理,领购,发放,核销,使用票据时,严格按照政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一费一票,严禁一票多费的用法。
5、控制各种借欠款,未经村两委研究同意,任何个人无权将集体资金借出,村兴办公益事业和任何经营种养项目,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减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筹款,否则不得向农民筹款,办公益事业,要本着节简办事,无钱不办或少办的原则,严禁借用贷款,更不允许借用高利贷,要逐年回收欠款,化解债务。
二、开支审批制度
1、村级开支实行“两笔一章”制度,每张支出发票首先交村主办会计,主要审核发票的合理性、真实性和规范性,通过审核合格并签“符合规定”字样,再交村支部书记审核加盖“同意报销”章印,最后报村民委员会主任审签准报。两笔一章顺序不得颠倒,缺一手续不得记帐,经管站最终把关对不符合开支规定票据杜绝入帐,符合规定盖上“允许入帐”章印。
2、审批权限。每件次100元的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1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审批,500——1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1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要由乡减控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否则报帐时不予入帐,所有村级资金全部实行调拨制。
3、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村级不得发生行政性招待费,严格控制杂工开支,确需安排的杂工,要按资金渠道完善手续列支,量大的杂要要报乡分管领导批准后从统筹中量化解决。
4、报帐制度。按月记帐,每月一天例会,时间定为次月2号(特殊情况另外),2日前会计必须把上月收支票据完善齐备,不得少头掉尾,要有事由,有经办人、证明人,“两笔一章”,发票要整洁。不得涂改,大小写相符,自制单据要符合规格,略小于记帐凭证,开支要合理,跨月单据,不得入帐,如有特殊情况,本月写好说明书,并经农经中心同意方可次月入帐。
5、严格开支标准。
(1)电话费:因工作需要,每村三大员按规定支部书记每月补助话费50元,会计、村主任每月补助40元,严禁用公款装电话,购手机等,一经发现按贪污论处。
(2)生活补助费:党委政府召开大型会议,如冬训班等时间紧,确需要安排的可以按每人每天5元补助,一般情况下不得补助。上级因工作到村里检查参观一律乡里就餐;机关工作人员下村一般情况不在村就餐,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赶回的,生活要从简,吃便饭,杜绝饮酒,村干部到乡里开会,办公事不准领生活补助费,更不准用公款下馆子搞招待。因公务外出生活补助费(县内20元/天,市内25元/天,省内30元/天,省外40元/天),交通费填好差旅单报销,不准包车,特殊情况经乡分管领导批准签字方可报销。
(3)办公费:帐册、凭证由农经或财政统一购入,经费年终结算,其他办公用品要严格控制,具体按县农民负责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任何村不准擅自购入,如发现,经费自负。
(4)报刊费:报刊征订由党委政府统一把关,要确保党报党刊的征订,未经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任何人无权征订各种刊物,否则谁订谁承担,不予进帐报销。
三、严禁以公代私,在经营或种养时,以村集体名誉,当有利时,经经营收入归自己,损失由集体负担,还有的村干部自制各种支出单据,自签准报,如发现将以贪污论处。
四、民主理财制度
1、每个村都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熟悉业务,财务制度和有关政策,村干部不参加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推荐产生,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人担任。
2、每月28日为理财日,理财成员由组长召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本月财务收支票据进行审计,村会计要提前整理好各种票据,按时交理财小组审计。
3、理财组要对每张收支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票据盖上“已审计”章,通过审计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或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发票,有权不予盖章,未经理财合格的发票不得记帐。
4、每月理财结束后,要及时填好“民主理财意见书”参加理财人员要在理财意见书上签名盖章,理财情况由理财组长及时向村两委汇报。
5、理财小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如发现理财小组把关不严,串通弄虚作假将取消理财资格并追究责任。
五、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村集体所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生产工具、经济林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以及产品物资都要入帐管理,不管是本村购置他人捐赠或上级无偿扶持的都要入帐管理,其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价值在300元以上的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余列入库存物资管理。
2、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完整性,不受个人侵占,固定资产物资要有固定位置,指定专人保管,责任明确到人,损坏丢失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集体资产增减变动和有偿使用情况,每半年要利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六、村会计职责,按照会计核算制度,及时结清收支业务,按时记帐、算帐、报帐,切实做到帐款、帐据、帐帐、帐物、帐表五相符。特别注意的是涉及到农户筹款时,必须做好到户清册,用开到农户的收据记帐联记帐,到户清册须设栏目有社会人口、承包人口、劳动力、应交款、已交款、下欠款等,并经三名干部签章证明方可入帐。会计人员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未经请假,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缺席一次罚款20元,对工作消极、办事马虎,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给予一定的处分。
七、村务公开制度
1、各村必须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由理财小组兼任,领导小组名单报农经中心存档,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正常进行。
2、村级所有收支、债权债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生产服务性收费、优抚、计划生育、集体土地承包以及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村务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公布的内容要具体,情况要真实,不准打扎扣,对公布不及时或弄虚作假的,追究会计责任。
3、每月6日为村务公开日,财务按月公布,其他事项按季公布,筹款结束时公布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发生随时公布,年终全面公布。
4、每个村都必须设置内外公开栏,每期公布的内容要在室内室外,同时公布,乡村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在10日前进行一次村务公开检查,在室外公布栏设立意见箱,并及时处理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
八、监督审计制度
1、乡成立财务审计小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财政、农经中心人员组成,审计方式分为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正常审计,年终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内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以及农民关注的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土地发包承包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等。
2、对村在编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审计情况报乡纪委。
3、财务人员离任后,要及时交清财务及相关档案资料,同时交清现金,存款,财产物资,各种收费票据章印等,未能按照交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每季度通报一次财务审计情况,并将通报的情况在乡公开栏公布,同时将通报的情况记入年度考核台帐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